最近,工程款回款这个问题又被摆到了台面上。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治理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提出引导大型企业将对中小企业最长付款期限限制在60日内,并推动龙头企业率先践行“60日付现承诺”。这次政策不只是要求企业“赶紧还钱”,同时也提到了钱从哪里来——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大型企业通过贷款、发债等方式置换应付账款,及时向上下游中小企业支付现金。
其实这和我们最近接触到的一些融资需求很像,就是项目干了,产值形成了,工程款却长期压在平台,施工单位不断催,平台也不是不认账,但最后得到的回复是:现在没钱。如果平台短期确实没有现金,施工单位除了继续催款、分期、诉讼,还有没有其他解决办法?
工程款问题,最后还是现金流问题。过去地方基建扩张的时候,平台融资渠道比较多,银行、债券、信托、融资租赁以及各类非标融资都可以提供资金,即使一个项目自身暂时没有形成现金流,平台也可能依靠其他融资维持周转。但现在地方财政承压,土地相关收入下降,加上地方债务管理趋严,平台新增融资空间明显收窄,与此同时,过去几年建设的大量项目陆续进入结算期,但平台手里的现金越来越紧,最终还是要回答那个最现实的问题:平台的钱从哪里来?
过去解决工程款比较简单,一般和平台协商付款计划,接受分期;通过诉讼、执行主张债权;符合条件的,通过保理、应收账款融资提前盘活;或者双方协商以资产等方式解决部分债务,这些方式都有自己的适用场景。施工单位本身并不缺融资能力,真正缺钱的是平台,特别是一些央企工程局、大型国企施工单位,本身信用资质很好,融资成本也不高,但如果继续让施工单位融资,其实没有解决根本问题。
假设一个平台欠施工单位一笔工程款,工程已经实施,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基本清晰,平台也认可这笔款项,只是短期现金流紧张。这个时候,可以进一步去看平台本身,平台现在还有没有银行授信空间?有没有经营性资产?有没有能够用于融资增信的土地、房产、设备、收费权或者其他资产?有没有具备真实现金流的在建或者运营项目?有没有存量高成本融资可以置换,从而释放一部分现金流?除了银行和公开市场以外,是否还有融资租赁、保理、信托以及其他合规非标资金能够匹配?如果其中一些条件能够成立,那么解决问题的逻辑就可能发生变化,梳理平台融资条件→设计交易结构→匹配银行或非标资金→改善平台现金流→推动存量工程款解决。9月出台的中小企业回款治理政策中,也提供了类似思路: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通过贷款、发债融资置换应付账款。也说明解决存量应付款问题,不能只盯着“清欠”两个字,有时候,解决债务问题的第一步,是先解决债务人的流动性问题。
当然也不是所有平台的工程款,都能靠融资解决。做非标融资项目时,首先要了解的几个问题:
第一,债务主体是谁。核心平台、平台子公司还是项目公司,不同主体能够调动的融资模式完全不同。
第二,债权是否清晰。施工合同、工程进度、结算、验收、发票、应收账款确认情况怎么样?平台是否认可这笔债务?
第三,平台为什么没钱。只是阶段性流动性紧张,还是整个主体已经出现严重的偿债压力?这两种情况完全不同。
第四,平台还有什么可以融资。经营性物业、产业园区、厂房、设备、应收账款、收费资产,以及其他能够产生经营收入的资产,都可以重新梳理。很多平台的问题并不是账面完全没有资产,而是资产没有转化成融资能力。
最后,就是融完以后靠什么还?如果找不到明确的还款来源,只是为了支付一笔旧工程款再增加一笔新债,本质上只是把问题往后推,所以非标融资不是简单“找到一笔钱”,而是根据平台现有资产、项目和现金流,设计资金方能够接受、平台也能够承受的融资结构。
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推动解决企业拖欠账款问题,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催收、诉讼、分期、应收账款融资当然都是解决办法。但也可以从债务人的融资端寻找解决方案,特别是债权关系比较清晰、平台本身还有一定信用基础,同时手里还有项目、资产或者增信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重新梳理银行、租赁、保理、信托以及其他非标融资渠道,看看有没有改善平台流动性的空间,施工单位不一定需要成为融资主体,但如果平台本身还有融资能力,因为受限于融资成本红线资金没法到位,那么一旦有施工方的加入,可以对融资做部分贴息,那么平台在融资市场也会更加灵活,融资模式也更广,就可以从资金源头上来解决应收问题,我们近期也在重点关注这一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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