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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北战役粟裕是以华中野战军司令员身份代行两军参谋长职责?

开国大将粟裕,当过红军参谋长,当过解放军总参谋长,可就是在新四军期间,没当过参谋长。

有人偏偏说;
在华东野战军尚未成立之前,在山东野战军和华中野战军联合协同作战期间,也就是中央命令‘战役指挥交粟负责’期间,具体为(1946年10月至1947年2月)这一时间段内,粟裕将军是以华中野战军司令员的身份代行两大野战军的参谋长职责!
以前是编造华野副司令员不是华野首长,而是司令部首长——参谋长,被网友们批驳的体无完肤,现在又单独拿出华野成立前的一段时间,也就是新四军时期,试图重复那个荒诞的说法。
这种为了矮化粟裕故意编造出来的观点,混淆建制职务、指挥权责、参谋长岗位,对照宿北战役前后军委原始电报以及权威史料,可以看出这种说法完全不成立。
先看原始军委电报原文(1946.10.15) “山野、华野两军集中行动,两个指挥部亦应合一。提议陈毅为司令员兼政委,粟裕为副司令员,谭震林为副政委。如同意请即公开(对内)执行。在陈毅领导下,大政方针共同决定,战役指挥交粟负责。”

电报明确,两军合署后的指挥机构,最高首长是陈毅,职务是司令员兼政委,粟裕职务明确为副司令员。这个身份,不是华中野战军司令员身份,而是两军联合指挥机构副司令员职务。
因两军尚未对外宣布正式合并,所以主席明确是“对内”,这并不影响机构设置和职务效力。
这个联合指挥机构,岗位设置有司令员、副司令员,根本没有设立“联合指挥部参谋长”这一职务,所以根本不存在粟裕“以华中野战军司令员身份”,“代行参谋长”职责一说。

“战役指挥交粟负责”,是授予副司令员粟裕战役决断、战场调度的指挥权限,这显然不是参谋长岗位职责。
司令员抓全局、大政、军政;副司令员负责战役指挥,是司令员与副司令员的分工,也不是总部首长和部门首长的分工。
粟裕建制职务此时仍是华中野战军司令员,但在两军统一行动的联合指挥体系内,他的身份是联合指挥部副司令员,不是参谋长。他的职责,职能权力,是战役决断和战场调度指挥,根本不是“代行参谋长职责”。
粟裕轻车简从来到山东野战军司令部和陈毅合署办公,指挥战役依托的是山野司令部指挥体系。战役指挥下达的作战命令和各部队作战情况,要通过山野司令部的参谋们上传下达。这期间山野的参谋们并没有明确其他直接领导(两军联合参谋长),而是继续接受山野参谋长陈士榘的组织管理。这也就是说,陈参座才是实际应该履行两军联合参谋长的具体职责。

宿北战役实施阶段(1946.12.13–19) 指挥架构体系宿北战役时期指挥架构,陈毅为司令员兼政委,总掌全局、掌握大政、干部、军政与最终决定权;粟裕以联合指挥部副司令员身份,全权负责宿北战役的战役筹划、兵力调度、战场作战指挥。这是司令员——副司令员的军政分工,不是司令员——参谋长的参谋辅佐关系。
参谋长主管司令部,日常管训练,作战时的职责是收集情报、草拟方案、传达作战命令,保障通信卫勤,事无巨细,非常繁杂,有很多具体工作和要求。
而联合指挥部副司令员粟裕是战役决心的下定者、作战行动最高执行人,拥有战役层面决策权,这是副司令员的指挥职权,不是参谋长的参谋职责。 粟裕根据情报提出作战方向和作战方案,这相当于投资计划书。可行性方案和实施计划,仍然要参谋长履行职责带领参谋团队具体细化落实再呈报首长审定。
参战部队体系:宿北战役参战兵力包含山东野战军1纵、2纵、7师、8师,华中野战军9纵队。所有山野、华野部队,统一归陈毅、粟裕的联合指挥部指挥。粟裕指挥的是全军作战,不是作为参谋长为山野司令员做参谋长的具体工作。
《粟裕回忆录》:
“中央、陈毅同志要我担负这个重责,我决心竭尽全力挑起这副担子,使陈毅同志用更多的力量抓全局。”
这段表述是军政一把手(陈毅)抓全局,副司令员(粟裕)专司战役指挥,不是参谋长为首长做参谋工作。参谋长不能独立承担战役指挥、定下战役决心。

厘清概念误区 原观点错误点:
粟裕是华中野战军司令员,代行两军联合参谋长职责。
史实是,建制上,这个阶段,粟裕仍为华中野战军司令员职务;统一作战指挥体系内,他是联合指挥部副司令员。
“战役指挥交粟负责”,是指挥权分工,不是岗位代换。
宿北战役这套指挥体制,延续了鲁南战役,到1947年2月华野正式成立,陈毅任司令员兼政委,粟裕任副司令员,继续延续“陈毅领导,粟裕负责战役指挥”的体制,岗位始终是履行的负责战役指挥的副司令员职责,不是参谋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