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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新一轮征迁要来了!
涉及东海、城东、北峰等地
下面具体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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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城东:府东路北延伸段(北段)征收(使用)土地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12.9673公顷。
2、征地范围:北至安吉南路,南至通港路,东至空地,西至空地。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东海街道北星社区、临海街道宝山社区、临海街道后亭社区、城东街道东星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府东路北延伸段(北段),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5日组织东海街道办事处、临海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东海街道办事处、临海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办事处代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02:新华北路延伸段征收(使用)土地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9.4977公顷。
2、征地范围:北至新华路北拓一期起点,南至北清东路,东至泉州信息工程学院,西至马落山。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北峰街道北峰社区、北峰街道拒洪社区、北峰街道群石社区、北峰街道招丰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新华北路延伸段,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5日组织北峰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03: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纬五路征收(使用)土地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3.6499公顷。
2、征地范围:北至星悦城,南至村庄,东至经十四路,西至经十二路。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东海街道金崎社区、东海街道浔埔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纬五路,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5日组织东海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东海街道办事处代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04: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经十二路拟征收土地赔偿安置方案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征地目的
金崎片区市政道路—经十二路,拟征收土地位于东海街道浔埔社区、东海街道金崎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东海街道浔埔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1584公顷,其中果园0.0808公顷,坑塘水面0.0776公顷。拟征收土地共有0.1584公顷未承包到户,土地使用权人为东海街道浔埔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拟征收东海街道金崎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2831公顷,其中果园0.0008公顷,坑塘水面0.2823公顷。拟征收土地共有0.2831公顷未承包到户,土地使用权人为东海街道金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三、补偿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东海街道浔埔社区、东海街道金崎社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130.81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耕地1.0,非耕地的其他农用地0.7,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0.46。
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批复》(泉政函〔2024〕81号)和《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丰泽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泉丰政规〔2024〕5号)文件执行。
四、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0人(其中劳动力人口0人),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泽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通知》(泉丰政综〔2019〕29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东海街道办事处、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0〕4号)等规定执行。
05:
丰泽区2025年度第四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东海街道北星社区;农用地0.8051公顷(耕地0.3976公顷)、未利用地0.0017公顷

二、批准土地用途:莲垵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纬二路

三、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莲垵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纬二路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泉丰政征告〔2025〕108号)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五、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泉丰政综〔2023〕120号)的有关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不再另行安排劳动安置。以上地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耕地为87210元/亩;非耕地的农用地为61047元/亩;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40116.6元/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丰泽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泉丰政规〔2024〕5号)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全部采用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有涉及符合参加被征地养老保障条件的居民,依据《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泽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通知》(泉丰政综〔2019〕29号)的规定,做好被征地人员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06城东:丰泽区实验幼儿园东星园区征收(使用)土地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0.6350公顷。
2、征地范围:北至2023-60号储备用地、南至60号路线性绿地,东至2023-60号储备用地,西至支四路。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城东街道东星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丰泽区实验幼儿园东星园区,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公共事业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5日组织城东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城东街道办事处代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07临海/城东:60号路周边线性绿地项目征收(使用)土地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1.9937公顷。
2、征地范围:北至2023-60号储备用地,南至60号路,东至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西侧,西至规划城市道路。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临海街道大坪回族社区、城东街道东星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60号路周边线性绿地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园与绿地建设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于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5日组织临海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临海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办事处代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