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1329天后,任博走出了锡林浩特市看守所。
这一天是2026年9月24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学力星球”App涉嫌传销一案,他与其他4名被告人均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之后,公诉机关未在抗诉期内提起抗诉,一审无罪判决正式生效。至此,“学力星球”案终获全案无罪。
2023年2月,任博及团队4名成员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警方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任博等人于2021年研发的“学力星球”手机App,以推销“视频图书馆”商品为名,收取会员费作为加入门槛,发展出38层代理返利层级,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涉嫌传销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后,围绕“学力星球”商业模式是否构成传销犯罪,侦查机关、公诉机关与辩护方展开多轮激烈论辩。经历三年,法院最终认定,公诉机关的指控不能成立。
“这是一起罕见的无罪判决”,长期研究传销犯罪领域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金融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印波告诉新京报记者,“学力星球”案抛出了有益的讨论:一个被多方指控传销的商业模式,为什么最终被法院认定不构成犯罪?数字时代,传销的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如何把握?“这些都是应当系统梳理与重新回答的,执法者、司法系统也可以从中更新认知。”
但多位受访专家也提出,无罪结论并未终结围绕“学力星球”的定性争议,如何看待及处理这种商业模式,仍然是留给监管部门的未答题。
▲2026年9月24日,“学力星球”案5名被告人(右二为任博)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受访者供图
警方宣布“成功破获特大网络传销案”
2023年2月4日,内蒙古警方将任博从北京的家中带走。任博记得,侦查人员的第一句话是:“你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事吗?”任博当即反应过来:“(事情)和我们的‘学力星球’有关系?”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阿尔善分局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显示,2022年10月,该局刑事与经济案件侦查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当地有人使用“学力星球”App,通过签到、看视频学习、推广赚取平台积分的名义,向下线宣传平台积分可获得盈利分红,并鼓励用户充值、参与平台活动以及积极发展下线,该行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据在案资料,有数人向侦查机关反映,“学力星球”已经影响到家庭和睦:“我母亲总是通过微信等渠道宣传,称做这个App可以发财,已经有了一种完全被洗脑的感觉。”
有证人提到,平台“利用视频读书的潮流,迷惑一些本身文化水平不高、辨别力不强的人群”“到了后期就不是为了学习而看书,而是为了完成任务获得学力分而耽误大量时间去看书、刷广告、看视频。”也有人评价:“学力星球基本和传统的传销模式是一样的,只不过是更隐蔽了。”
接受讯问时,任博向警方解释,“学力星球”可以看作一座“视频图书馆”,是知识付费类的读书产品,平台提供讲解书籍的视频内容。简单而言,“学力星球”将一些畅销书籍拆解成片段,录制成讲书短视频,用户每年支付198元(安卓用户)、298元(IOS用户)后成为“学力星球”会员,可以自由挑选观看平台上的视频。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阿尔善分局出具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任博称,“学力星球”需要通过会员间的相互推广来扩大规模,即由会员发展会员,被发展的会员再继续做推广发展其他会员,“作为初创App,为了生存与发展获客,我认为这种‘拉人头’式的商业模式较为普遍、常见。”
“拉人头”的模式背后存在着一套多层级的会员代理和推广体系,据“学力星球”成员介绍,付费用户推荐他人购买会员可以取得相应的销售佣金,并且达到一定数量后升级为学力达人、学力班长,再到一星至五星代理,“拉来新人充值会员,自己能拿提成;新人再继续拉别人,这条推荐链上更上层的代理,也能分到间接返利。”
多位长期从事传销犯罪辩护的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会员费门槛、上下线关系、多层级架构、推荐返利等特征,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典型外观较为相似。
对学力星球团队成员刑事拘留一个月后,阿尔善分局发布标题为“成功破获特大网络传销案”的公号稿件,文中称,专案组民警经过3个月前期侦查取证,成功锁定涉案账户及主要犯罪嫌疑人,查清了“学力星球”这一传销组织的组织架构、层级关系、涉案人员、非法盈利等情况。
警方披露,经侦查发现,任博等人开发的App声称充值成为会员,以签到、看视频学习、推广赚取平台积分等名义发展下线,以宣传平台积分可获得盈利分红为噱头,诱导用户充值并积极发展下线,多层进行分销,“截至2月6日,涉案资金流水近亿元,涉及全国34个省市,用户170余万人,冻结资金600余万元。”
2023年5月,内蒙古警方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学力星球”商业模式的“罪”与“非罪”
创办“学力星球”前,任博曾在另一个知识付费读书平台工作七年,曾任副总裁职位。2021年中下旬,离职创业的他找来两名合伙人,启动“学力星球”的研发。App于当年9月上线运营。
创业初期,任博等人为“学力星球”设定了一套收入分配模式:拿出会员费的60%至70%,用于向各级代理发放推广返利,剩余10%用于支付讲书人提成,留存20%作为平台运营成本。
2022年初,随着规模和流量快速增长,“学力星球”接入第三方广告源,平台承诺将70%的广告及后续电商板块收益以“奖学金”形式发放给参与用户。
▲“学力星球”的使用界面。任博称,其遭到跨省抓捕后,APP被强制关停,上面的所有内容已经无法恢复。受访者供图
任博事后回忆,在被内蒙古警方跨省抓捕之前,他曾数次感受到“危险信号”。
任博称,2022年年中,网络上开始集中出现关于“学力星球” 是否为传销骗局的讨论。一些参与反传销话题的网友将App的分级返利模式与典型传销特征相对照,在社交平台和问答社区发布质疑其合法合规性的文章和评论。
“当时我认为,网友或者民间组织没有资格定性一家企业是否涉嫌传销,只有行政监管部门,也就是市场监管局才有资格定性。”任博说,他因此把网上的这些质疑视作同行竞争带来的诋毁,甚至考虑过起诉相关发帖方。
几乎同时,“学力星球”所在的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开始频繁接到“涉嫌传销”的投诉举报。2022年7月,有用户向北京市公安局举报网络恶性传销问题,称“‘学力星球’给人洗脑、传销,祸害了一大家子人”。
在“涉嫌传销建议首转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涉嫌犯罪再移交公安机关”的工单流转建议下,相关举报被移交给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处理。随后,朝阳区市监局做出回复:“经查,‘学力星球’公司资质齐全,未发现公司存在拉人头分红、网络恶意传销违法行为,市民反映与实际不符……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在案资料显示,直至“学力星球”被关停前,市场监管部门曾多次出具“不予立案”的回复。“这样算传销吗?我当时内心也有过怀疑和焦虑。”任博说。
这种疑惑一直延续至被内蒙古警方抓捕。在接受侦查机关讯问时,任博同样对“学力星球”的商业模式表现出了犹疑态度。面对“是否认罪”的提问,任博先是回答:“我不知道我的行为是否违法犯罪,我要咨询律师。”任博称,律师告诉他,“学力星球”的商业模式不构成入罪标准。于是,在之后的讯问中,他回复:“我不认为我的行为违法犯罪,我们做的是合理合法的公司经营行为。”
“学力星球”团队的其他4名成员也同样对是否犯罪有所犹豫。接受警方讯问后,1名成员最终选择了认罪认罚,其余3人做无罪辩护。
“学力星球”对规避被定性为传销同样有所准备。例如,看到同行业有两家公司被定性为传销,任博等人讨论:“超过3级代理可能违法”“层次越多越像传销”,为了避免“学力星球”违法,他们决定改变会员推广规则,将会员发展为公司,由公司对公司打款,同时将星级代理改名为读书会、运营中心等叫法。
但这并未实际影响公诉机关的审查与认定。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在学力达人、学历班长及一星至五星代理的会员制度下,“学力星球”发展出38级层级,积累了170余万注册用户、18余万付费会员,获取近四千万元充值费。此外,还通过强制完成任务点击广告,获取一千两百余万元广告费。
“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写道。
事实上,检察院也并非全盘认可警方的侦查结果。2023年5月,阿尔善分局终结侦查,将案件移送检察院。之后,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要求对“学力星球”内的图书情况等进一步侦查,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直至同年10月提起公诉。
三次庭审,终判无罪
2024年,“学力星球”案在锡林浩特市法院先后三次开庭。围绕“学力星球”的推广及商业模式,控辩双方展开激烈辩论。
首要争论焦点在于“学力星球”的底层逻辑:究竟是以销售知识产品为目的设置拉人头返利,还是以售卖知识付费产品为幌子,实质目标是拉人头、发展下线?
公诉方提出,“学力星球”看似提供知识付费服务,实质上并非以出售课程、讲书视频为核心目的。根据平台设置的规则,会员需要观看广告积累学力分,想要持续获得奖学金收益,就需要完成共建值任务,共建值不达标将丧失瓜分资格,而发展新会员才可以恢复资格。公诉方认为,这套规则本质是引诱会员不断拉人头、发展下线,返利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数量为依据。
根据公诉方出示的司法鉴定文件,在“学力星球”的充值会员里,仅0.44%的用户是通过应用商店自行下载App、无推荐人,以单纯学习为目的注册;其余绝大多数会员,均是扫描他人分享的二维码完成下载、注册和充值,也就是经由他人推荐发展而来。公诉方主张,平台的获客高度依赖推荐裂变。
辩方的观点则截然相反,任博等人的辩护团队认为,“学力星球”提供了真实且有价值的商品与服务,层级和返利推广模式本质是为了获取客源。
辩方提出,平台上有369本书籍,每本书籍对应数量不等的讲书视频,涉及家庭教育、健康饮食、低风险创业、名著小说等内容,并且依照计划每周更新两三本书。为了运营好“视频图书馆”业务,“学力星球”需要选书人员、拆书人员、视频剪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以及外聘的图书讲解人员协同合作,公司为此已每月支出运营成本40万余元,收取的会员费为适当的价格,不属于传销入门费。
此外,辩方申请的出庭证人亦表示,当初注册成为“学力星球”会员,是冲着平台的视频讲书内容来的,成为会员后发现除了读书,还能通过推广、点击广告获得一些收益,“一举两得”。
▲2022年,北京市市场监督局数次接到有关“学力星球的“传销”举报,多次出具“不予立案”的回复通知。受访者供图
控辩双方均认可“学力星球”存在多级分销、销售返利的模式,但对其性质的认定也截然相反。公诉方认为,平台运转高度依靠新增会员缴纳的会员费,一旦停止发展新人,推广返利链条就难以为继,是典型的庞氏骗局传销方式。辩方则提出,除了会员费,平台还存在广告费等其他收入来源,是可持续发展的商业项目。
在印波看来,双方的辩论焦点可以总结为“所售商品是否物有所值”。他解释,如果商品物有所值、用户真的在用,哪怕带一点层级返利,也并非刑法所要打击的“诈骗型传销”,但如果所售商品不合理定价,或购买后用户实际并不使用,那“卖课”则沦为拉人头骗钱的幌子。
长期研究经济法学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武长海认为,“学力星球”案审查的本质在于,如何从复杂的营销形式中识别出经营实质,进行全面的综合审查,“这也正是传销犯罪类案件的重要难点。”
历经长达近一年的开庭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被告方及辩护方的无罪辩解及辩护意见。
法院认定,“学力星球”向用户提供了真实的视频图书阅读服务,其会员的定价未超出合理范围,具有真实的经营活动及制作、运营、商业合作模式。虽然存在根据层级设定予以计酬、返利的情况,但是建立在已提供了真实的知识付费服务的前提下,并非虚构营销内容进而骗取钱财。
此外,“学力星球”虽然设定了缴纳会员费的进入机制和计酬返利机制,但缴纳会员费的会员根据公司规定可以退出,具有退费保障。在案证据亦证实,其收入来源多样,并非单一依靠发展新成员的人数及新入会者所缴纳的会员费,有别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中纯粹“拉人头”,欺骗参加者缴纳钱财的模式。
“综上,在案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告人任博等人的行为构成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骗取财物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法院判决,“学力星球”五名被告人均无罪。
新京报记者多方了解到,针对一审无罪判决,检察机关未提起抗诉。
传销违法与犯罪的边界
多位受访专家指出,刑事层面的无罪判决,并不意味着对“学力星球”商业模式作出了性质上的认定。
“大众或许会疑惑,一个带有38层推广结构、以会员费为主要现金流、返利比例高达20%至50%的模式,究竟该如何看待及监管?”长期研究金融犯罪领域的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华解释,法院的判决实质否定了“学力星球”的“骗取财物”性质,以证据不足判决无罪,但并未对其是否为传销作出实体评价。
在印波看来,“学力星球”这套“交入门费”“拉人头”“发展层级下线”的模式属于团队计酬式传销,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不应该用刑事手段来进行打击,而应该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进行认定及行政处罚。”而郭华与武长海则认为,不能以传统传销标准来定性新型商业模式,“学力星球”的商业模式依然留待监管部门进一步认定。
这也体现出传销违法与犯罪的边界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把握的“尴尬”处境。
“在传销定性问题上,市场监管与公安之间的管辖权是复杂的”,郭华解释,对于涉嫌传销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均有查处权,也都有权对传销行为作出认定。一般而言,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处中发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也可以直接立案侦查。“但问题在于,传销定性标准在行政与刑事之间、以及在各地执法机关之间,都缺乏一个统一、可操作的共识。”
▲2026年9月24日,“学力星球”创始人任博(右一)拿到无罪判决,当庭释放。受访者供图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传销违法行为的主要依据是出台于2005年的《禁止传销条例》。武长海认为,这部行政法规已经难以适配数字新业态,其中一大突出问题就是对团队计酬的认定标准偏重形式,缺少实质性规则,导致在实践中形成模糊地带。
“网络销售出现了新的模式,直销、多层分销、传销相互纠缠,部分平台定性争议频发,需要对传统传销进行新的界定,将定性标准精细化、管辖协调刚性化。”郭华说,2026年,《禁止传销条例》迎来首次大修,在修订论证阶段,郭华亦提出了重新界定传销范围及优化查处职权配置的修改建议。
行政监管层面的标准难题之外,在学者看来,刑事层面的法条与配套司法解释,同样面临争议。按照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办理传销案件的司法解释,满足层级、人数、骗取财物等要件的传销组织,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以销售商品为目的的单纯团队计酬模式,则不作为犯罪处理。印波认为,这一司法解释因为划定标准不够清晰、边界模糊、严谨性欠缺,对于“团队计酬”行为出罪乏力,入罪反而有据可循。
“行政与刑事的标准双重模糊之下,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之间的‘广阔的中间地带’,就极容易被直接省略了。”根据印波的观察,在传销类案件的司法实践中,“以刑代行”(跳过行政监管,直接用刑事手段打击)“行刑认定打架”(行政说合法,刑事指控犯罪)“刑事不追、行政不罚”(未达刑事标准的传销行为无人监管)等诸多问题时有发生。
“现在要么不抓、不管,要么直接按超出实际情况的‘重罪’来抓,导致该罪实际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处境。”印波认为,根据实际情况,应当考虑增设“传销经营罪”作为轻罪标准,将现行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改为“传销诈骗罪”,形成从合法到违法、到轻罪、再到重罪的完整谱系。
在印波看来,在当下的商业环境里,层层返利、多级代理的分销模式较为常见,“恰恰因为这类‘玩法’普遍存在,更需要找到适配的监管路径,实现分类处置。”
郭华也认为,针对数字经济、多层分销、网络微商等新模式,需要理顺公安与市场监管部门权责,既不误伤正常商业模式,也要加强对传销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随着新时代数智经济的发展,应规范层层返利、多级代理的分销模式,尊重现实,不应一概排斥。以传统的观念一概给予否定性认定,不符合现代化发展的方向。”
上述受访专家均认为,“学力星球”案更合适的做法是,司法机关审查作出不起诉或无罪判决后,还应督促将案件移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处理,达到“既不放纵,也不滥刑”的监管状态。
截至发稿,“学力星球”暂未收到相关行政处罚通知。
重获自由一个月有余,任博正准备申请国家赔偿。被羁押一千多天,身边人留意到他身上诸多变化:他瘦了20斤,身体也多了几项毛病,打眼望去,这个90后的头上已生出了簇簇白发。
任博称,自己近期正在思考如何重启“学力星球”,“我仍然觉得,这个商业模式是有价值的。”其余的设想都未成形,唯一确定的是,他决定不再使用从前的商业推广模式:“这个模式风险太大,我因此被抓了一次,就可能被抓第二次。”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李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