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土地征收程序存疑 农民维权涉罪引争议

土地征收程序存疑 农民维权涉罪引争议广西桂平市2007年征收南木镇渡头村农田,全体共22个队,其中6/7/8三个队农田约
土地征收程序存疑 农民维权涉罪引争议

广西桂平市2007年征收南木镇渡头村农田,全体共22个队,其中6/7/8三个队农田约1820亩,征收定价为40750元一亩,经6,7,8队(小组)集中商量后一致认为价格太低,土地被征收了,以后没有土地,子孙后代靠什么吃饭?土地是农民的根,价格太低了,村民逐提出合理诉求,要求政府按国家标准进行赔付,后经多次商量无果。

2008年,当地相关部门及某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强行征收,此前对征地补偿方案不满的村民闻讯赶到现场为保护土地阻止施工,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对方开枪打伤村民17人,此次冲突造成双方多人受伤。2012年2月23日再次进行强行施工,遭村民阻止,双方再次发生冲突,造成一辆车辆受损,两台挖掘机受损,对方使用催泪弹重伤村民2人。事后,十名村民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被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分别判处其三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判令承担高额民事赔偿。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十名村民及家属始终不认可判决结果,坚持认为自身行为是维护合法土地权益,并非违法犯罪,而对方开枪伤人却无罪。

这起案件的背后,是自 2008 年起持续数年的征地矛盾冲突,而 2012 年的冲突,只是长期争议累积后的集中爆发。

征地程序引争议:未批先征、协议后置

村民的核心诉求,集中指向此次征地程序的合规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应依法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申诉权。

2008 年 11 月 22 日,市里启动开发,涉及村集体土地征收。村民反映,彼时该项目尚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复,但当地已组织 300 余人进入村庄,强行开展房屋、土地丈量工作,要求村民配合拆迁,同时动用机械设备损毁村民种植的农作物与果树。

更让村民难以接受的是,对方称十个生产队队长在2007年7月3日就签署了协议书,当时就卖了5356亩农田,而协议竟是在2012年2月冲突发生之后。冲突发生时,村民既未见过该协议文本,也未就征地事宜获得正式征询,知情权与参与权未得到基本保障。

此外,《土地管理法》明确要求,征地补偿需公平合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村民反馈,此次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养老、就业、住房安置等配套方案始终未明确公示、未落实到位。土地已被实际圈占,补偿协议却事后补签,村民的合理安置诉求长期未获回应。

行为定性存分歧:维权边界与责任认定争议

2012 年 2 月 23 日冲突现场,村民表示初衷并非主动伤人毁物,而是阻止未经合法审批的施工行为。一审法院查明事实显示,冲突起因是村民获悉相关方拟在争议土地开展基建施工,遂商议在工作人员到场时阻止施工推进。

村民一方认为,自身核心目的是制止违规施工,而非主动攻击他人。现场系施工方先行动用挖掘机等设备强行作业,村民多次劝阻无效后,才引发肢体冲突。为保护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村民阻止的是手续不全、程序违规的施工行为,其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值得深入探讨。

量刑赔偿引质疑:刑罚与赔偿标准合理性争议

一审判决作出后,量刑幅度与民事赔偿金额均引发广泛争议。十名被告人被数罪并罚,其中主犯获刑六年,其余人员刑期在三年至四年之间。

民事赔偿方面,十名被告人被判共同承担多项损失,包括某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多名工作人员人身及财产损失等,合计赔偿金额超 125 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二审阶段,市检察院提出明确意见:涉案故意毁坏财物价值达 125 万余元,属 “数额巨大”,但一审判决仅认定为 “数额较大”,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问题。检察机关据此建议案件发回重审。最终二审法院仍维持原判,该结果进一步加剧了村民及家属的不解与不满。

涉案十人均为村里普通农民,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入狱后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农业生产停滞。百万元赔偿金额,对于失地、失自由的农民家庭而言,远超其承受能力,一份判决背后,是十个家庭陷入生活困境的现实。

诉求渠道遇阻碍:维权过程困难重重

案件审理及后续维权过程中,村民及家属反映遭遇多重阻碍。村民称,案发后家属曾多方联系律师,希望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但多家律所及律师均不愿承接案件,家属质疑存在不当干预情形。案件审理期间,一审阶段十名被告人仅有一名辩护人到庭参与辩护,辩护力量明显不足。

自2012年11月起,村民家属先后多次向市信访部门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反映

征地程序违法、判决不公等问题,但始终未收到实质性处理回复。

更令家属难以接受的是,一审后,相关部门曾提出不合理要求,以被捕村民家属每人动员5户领取征地补偿款作为处理案件的条件。

依据《信访工作条例》,信访人有权依法向相关机关反映情况、提出诉求,相关机关负有及时处理的法定职责。村民基于合法权益提出的合理诉求,长期未能得到有效回应,正常维权渠道不通畅。

事件反思:规范征地流程 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从 2008 年征地启动,到 2012 年冲突发生、案件审理,再到后续多年申诉无果,征地纠纷历经十余年,折射出征地拆迁领域长期存在的共性问题:部分地区征地程序不规范,未批先征、信息不透明;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配套安置措施缺失;农民合法维权渠道不畅,权益救济机制有待完善。

征地拆迁是推进城镇化建设、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核心应是维护公共利益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相统一。合法合规的程序、公平合理的补偿、畅通有效的维权渠道,是化解征地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期待相关职能部门正视此次事件暴露的问题,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工作,妥善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合法财产权益,让公平正义切实落地,不再缺席。

【本帖所有文稿内容系赖秀丽提供,仅代表赖秀丽个人观点,与发布方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