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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2日整理

“证据调取不全面,需要进一步调取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材料”“审查调查报告未提出涉案财物处置意见”……近日,阜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成评查小组到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对该协作区及乡镇纪委办结的违纪案件开展评查,以查促改,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该县纪委监委以“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强化统筹谋划、明晰范围标准、深化成果运用,做深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推动问题整改,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
为促使案件评查工作有序开展,该县纪委监委制发案件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各案件承办部门从形式规范、主体身份、处理意见、条款引用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案件审理室采取“日常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已办结案件开展集中质量评查,着力查找办案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处理不当、证据链薄弱等质量问题。
为防止“一评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对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实行“点对点”清单式反馈,加大对发现的文书格式错误、程序违规、定性存疑等问题的梳理归纳,建立问题清单,以印发反馈单、情况通报等方式进行反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要求限期整改。针对日常评查和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法律适用难点以及政策把握要求等,及时印发审理工作提示,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专题培训,定向补短板、精准强弱项,推动实现“评查—反馈—整改—提升”质控闭环。
开展案件评查,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整改提高才是目的。该县纪委监委及时总结案件质量评查实践经验,修订完善《派驻机构移送审理工作流程》等审理工作机制5项。同时,建立实行“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审理室”条块指导模式,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审阅案件卷宗,班子成员分别牵头审核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协作区案件卷宗,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点对点”联系乡镇纪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审理到一线”进行业务指导,推动案件查办效率和质量双提升。
“案件质量评查是自我革命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举措,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推动案件查办量质并重。
来源:阜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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