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跟大家说一个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子。说起来挺唏嘘的,就为了200块钱,两个人的人生都拐了个大弯。
事情发生在去年的8月份。主人公是一男一女,俩人认识有半年多了。男的姓张,女的姓李,咱们就叫小李和小张吧。
小李是个挺能吃苦的姑娘,28岁,做点小生意,虽然辛苦,但收入还行。小张呢,是个社会闲散人员,平时没啥正经工作,手头也不宽裕,但喜欢在外面混。
俩人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之后小张经常照顾小李的生意,一来二去就熟了。为了方便,他们有时候就直接在小李的出租屋里交易,每次小张给小李300块钱,双方都觉得自己占了便宜,合作得一直挺愉快。
但到了去年8月5号那天晚上,出事了。
那天晚上9点多,小张又来找小李。完事之后,小张从兜里掏了半天,只拿出100块钱现金,往桌上一放,说:“妹子,今天哥手气背,打牌输光了,兜里就剩这100了,这次你就给哥打个折,下次我来给你补上,行不行?”
小李一听就不乐意了,说:“哥,你这不是开玩笑吗?咱们这一行向来是现结,哪有赊账的道理?你要是提前说,这时间我躺着休息会儿不好吗?我这挣的是辛苦钱,你也得体谅我啊。”
小张觉得俩人这么熟了,小李这么说话太不给他面子,也有点上火:“我跟你都认识这么久了,不比朋友近?就200块钱,你至于吗?我下次来给你500!”
小李很坚决:“不行,没这个规矩。你不给300,今天走不了。”
小张脾气也上来了,把100块钱往兜里一揣,说了句“给脸不要脸”,转身就要走。小李急了,上去一把拽住他,俩人拉扯起来。情急之下,小李的指甲在小张脸上划了几道血印子。
小张被挠疼了,火气蹭地就上来了,反手把小李推倒在地,对着她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打完之后,小张还不解气,指着她说:“就你这样的,以后白给我都不要!”说完准备离开。
这时候,小李已经被打得眼冒金星,脑子里一片空白。她看到桌上有一把水果刀,想都没想,拿起来就冲上去,对着小张的后背就是一刀。小张惨叫一声倒在地上,小李当时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又朝他大腿上扎了两刀。
看到地上全是血,小李一下子清醒了,吓坏了。她把刀一扔,跑出去打了120,然后又主动打电话报了警自首。
后来小张被送到医院抢救,万幸保住了命,但因为伤势过重,被鉴定为重伤。
最后法院判了。考虑到小李有自首情节,而且小张动手打人在先,也存在过错,最终小李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你说这事闹的。小张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因为想省200块钱,结果差点把命搭进去,身上还落下了残疾。小李呢,为了这200块钱,要在牢里待三年半,大好青春就这么毁了,她也后悔得不行,在里头经常哭,说自己太冲动了。
所以说啊,不管做什么,都讲究个和气生财。一个别太较真,一个别太冲动。有时候退一步,不仅是为了别人,更是为了自己。这200块钱的教训,实在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