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这3笔钱,物业根本无权收!很多业主被坑了都不知道

很多业主每个月按时交物业费,但是小区里时不时还会冒出各种名目收费。有的物业会口头通知,有的直接贴通知,要求业主额外交钱。不少业主分不清哪些是该交的,哪些属于乱收费,物业一说要交钱,稀里糊涂就把钱交了,等事后才发现,这笔钱本来就不该给。
现在物业相关的法规越来越完善,有三笔费用,物业公司本身没有收取的权力。很多小区年年在收,大量业主被坑,自己却浑然不知。今天咱们就一次性讲透,这三笔钱到底是什么,法律依据在哪里,遇到物业强行收取,咱们该怎么维权。不管是新房业主,还是老旧小区住户,都建议认真看完,避免再白白花冤枉钱。
首先咱们先理清一个底层逻辑。物业公司的收费,不是物业自己想收就能收。所有合法收费项目,要么写进物业服务合同,要么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同意,还要做到明码标价。没有合同约定,没有业主表决,单方面新增的收费项目,业主都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对应的服务范围,在合同里面写得清清楚楚,物业不能在物业费之外,重复收取已经包含在内的服务费用。
很多业主有个误区,觉得物业在小区管理,小区里面所有事情都归物业管,物业开口收费就是合理的。其实不是。物业只是一个服务企业,它的权力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超出合同约定,没有法律支撑的收费项目,就算物业反复催缴,咱们也可以拒绝。


接下来咱们就说第一笔,物业无权收取的费用:小区公共区域的维修基金、公共设施大修费,物业不能单独向业主另行收取。
很多小区物业会找各种理由,单独向业主收钱。比如电梯老化维修、楼顶防水修补、小区主管道更换、外墙脱落维修,物业直接发通知,按户摊钱,每户几百上千。很多业主不懂,以为电梯坏了、楼顶漏水,就得每户凑钱交给物业。这里要分清,这笔钱,物业没有资格直接向业主单独收取。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就是专门用来处理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大修、更新改造的钱。买房的时候,很多业主已经一次性缴纳过维修资金,这笔钱存放在住建部门监管的专用账户,并不是存在物业公司手里。当小区电梯、屋面、外墙、公共给排水管道出现大修需求,符合使用条件,由业委会或者社区牵头,按规定征求业主意见,走申请流程,直接从维修资金账户里面拨付资金。
这里要划重点,维修资金是专款专用,审批拨付全程由主管部门监管,不是物业挨家挨户收钱,由物业保管、支配。
当然,很多业主会问,有两种特殊情况。第一种,小区没有缴纳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老旧小区维修资金账户是空的。这种情况,公共大修费用,理论上由全体业主共同分摊。但即便要分摊,也不是物业单方面说了算。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表决维修方案、分摊金额,形成书面决议,由业委会或者社区代收管理,专款专用。物业不能直接上门收钱,自己保管这笔维修款。
第二种,属于日常小修小补。比如电梯简单维保、楼道灯泡更换,这类小额日常维护,本身就包含在物业费里面。物业不能单独再收费。很多物业玩文字游戏,把日常维保包装成大修项目,单独向业主收钱,这就是典型的重复收费。
大家遇到物业通知,要求每户交钱用于公共设施维修,第一件事先问清楚:这笔钱是走维修资金,还是临时集资?有没有业主大会表决文件?资金由谁监管,账目怎么公示?如果物业只是口头通知,直接收钱,没有表决文件,资金由物业自己保管,业主就可以拒绝缴纳。
第二笔物业无权收取的钱: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很多地区已经明令禁止物业收取。
不少新房交房的时候,物业会要求业主交一笔装修押金,几千块不等,还会额外收取装修管理费、电梯使用费、垃圾清运费。很多业主为了顺利进场装修,只能乖乖交钱。等到装修完工,物业又找各种理由扣押金,说墙面打洞、改动管线,扣掉几百上千,不少业主为此发生纠纷。
这里要跟大家讲政策。国内很多省市,已经明确规定,物业公司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装修保证金。各地住建部门多次发文,禁止物业以装修为由收取保证金。
很多人会混淆几个费用,咱们拆开讲。
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这个是可以收费的,但是有前提。这笔钱,是清运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费用,不是物业的“装修管理费”。而且收费标准要提前公示,不能漫天要价。业主自己找人把建筑垃圾运走,物业不能强制收取垃圾清运费。
还有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很多物业单独收取。电梯本身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已经包含在物业费里面。业主正常装修使用电梯,物业不能额外单独收取电梯使用费。只有一种情况,装修材料超重,造成电梯特殊损耗,经过评估,业主大会同意之后,才可以协商收取,物业单方面强制收取,属于违规。
装修管理费,这个项目在绝大多数地区都属于违规收费。物业不能在垃圾清运费之外,再收一笔管理费。物业的职责,是巡查装修有没有违规拆改承重结构,这个管理工作,本身就属于物业服务范围,费用已经包含在物业费里面,不能重复收钱。
很多物业会换名字,换个叫法,比如“装修监管费”“施工保证金”,本质还是装修押金,同样属于违规收费。遇到物业强制收取,业主可以向住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第三笔物业无权收取的费用:公共区域广告、车位租金等公共收益,物业不能当成自己收入,更不能向业主二次收费。
很多业主搞不懂公共收益。小区电梯广告、楼道广告、单元门口广告、地面停车位租金、小区场地摆摊、快递柜进场费,这些全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不是物业公司的收入。物业只是受委托代为管理、代收这笔钱。
很多小区存在两个坑。第一种,物业把公共收益全部留在自己手里,不公示账目,不交给业主。这笔钱本该归全体业主,物业不能私自占有。第二种更离谱,一边占用公共收益,一边还向业主单独收取公共区域管理费。
举个例子,地面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物业代收车位租金。物业只能收取合同约定的少量管理服务费,剩余收益归全体业主。物业不能把全部车位租金收入自己拿走,更不能再单独向每户业主收取公共场地管理费。


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物业需要定期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一年至少公示一次。收益可以用来补充维修资金、抵扣物业费,或者用于小区公共改造。如果物业长期不公示账目,业主可以要求业委会出面,责令物业公示;拒不公示的,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甚至起诉要求公示账目、返还公共收益。
这里要提醒大家,不要混淆地下产权车位。开发商拥有产权的地下车位,车位租金归开发商,不属于业主公共收益。地面露天车位,没有单独产权的,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讲完这三笔无权收取的费用,咱们再顺带说说,哪些钱是业主正常该交的,避免大家一刀切,该交的也拒交,最后惹上官司。
第一,物业服务合同里面约定的物业费,正常享受服务,就应当按时缴纳。物业按照合同提供保洁、安保、公共设施维保,业主需要履约缴费。不能因为物业存在其他乱收费行为,直接拒交全部物业费。正确做法是,拒绝缴纳违规的额外收费,物业费按合同正常缴纳,同时投诉物业乱收费问题。
第二,公摊水电费,要看合同约定。部分老小区物业费不含公摊水电,合同写明由业主分摊,并且定期公示水电账单,这种可以按约定分摊。如果物业费已经包含公摊,物业再单独收取,就是重复收费。
第三,生活垃圾处理费。这个是交给环卫部门的费用,由物业代收,有正规票据,收费标准公示,属于合规代收项目,不是物业私自收费。
很多业主还会问,遇到物业强行收取这三笔违规费用,正确的维权步骤是什么?不要上来就吵架,也不要直接拒交物业费,按下面步骤操作,有理有据。
第一步,索要收费依据。物业要求交钱的时候,直接让物业出示收费的政策文件、物业服务合同条款、业主大会表决记录。没有合法依据的收费项目,直接明确告知拒绝缴纳,同时保留聊天记录、通知截图。
第二步,留存全部证据。物业贴的收费通知、微信催费记录、录音,全部保存好。如果已经被坑,钱已经交了,保存好缴费收据、转账记录,作为后续投诉证据。
第三步,向主管部门投诉。优先找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协调;投诉乱收费,可以找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相关违规行为,向住建局物业科投诉。现在很多地方还有12345政务热线,拨打之后登记诉求,会有部门跟进处理。
第四步,协商调解无效,走法律途径。如果物业持续违规收费,拒不退还已经收取的违规款项,业委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起诉,要求返还违规收取的费用。
这里也要讲几个业主最容易踩的维权误区。
误区一:物业有一笔违规收费,我就直接不交物业费。这个是很多业主踩坑的重灾区。物业费和物业乱收费,属于两件独立的事。就算物业存在乱收费,业主单方面拒交物业费,物业起诉到法院,业主大概率会败诉。正确做法:违规的钱不交,物业费按合同缴纳,单独投诉乱收费。
误区二:口头说不合理就可以拒交,不需要证据。维权靠证据,不是口头争辩。没有通知、收据、录音截图,投诉的时候很难取证,很难认定物业违规收费。
误区三:物业说大家都交了,你不交就是你不对。别人自愿交钱,不代表收费项目合法。哪怕大部分业主都交了,只要项目属于违规收费,你依然有权拒绝。
误区四:物业不公示公共收益,我就直接抵扣自己的物业费。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不是单个业主个人的钱,个人不能私自拿公共收益抵扣自家物业费,这么操作法律上不支持。
客观来讲,物业和业主之间,本质是合同合作关系。业主缴纳物业费,换取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物业公司收取费用,必须有合同、法规支撑,不能巧立名目,随意新增收费项目。
最近几年,各地都在持续整治物业乱收费问题。很多城市开展专项检查,清理物业不合理收费项目,严查重复收费、强制收费。但是依然有不少物业公司,利用业主不熟悉政策的信息差,继续收取上面这三类费用。很多业主不清楚政策,交钱之后,事后想追回,就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
所以咱们业主平时多了解一点物业相关法规,不是为了刻意和物业对立,而是守住自己的合法权益。该交的费用,按时足额缴纳;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项目,勇敢拒绝。同时也希望物业公司,规范收费行为,明码标价,账目公开透明,减少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物业管理收费政策科普,各地细则存在差异,遇到物业收费纠纷,可咨询属地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