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二手市场或者网络平台,看到远低于市场价的“好物”,你是否会心动?当物品来源明显存疑,仍选择“闭眼”收购,看似占了便宜,实则已踏入犯罪深渊。近日,平潭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为所有心存侥幸、试图在灰色地带牟利者敲响警钟。

普法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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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郑某在平潭经营着一家修车店。起初,他结识了几名未成年的“车友”,面对对方送来的远低于市场价的名贵白酒,郑某心里隐约觉得“来路不正”,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他选择了“闭眼”收购。纸终究包不住火,郑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查处。鉴于郑某无犯罪前科、涉案金额不大,且主动全额退赔,本着教育挽救、宽严相济原则,平潭检察院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
可谁也没想到,郑某非但没有珍惜这份从宽处理,反而把法律的宽容当成了侥幸的资本。取保候审期间,他再次铤而走险,短短两天内,他先后从两名不同的未成年人手中,收购对方盗窃所得的名贵烟酒,再次实施了犯罪行为。更恶劣的是,当公安机关察觉异常、展开侦查时,郑某为掩盖罪行,竟私下找到交易证人,教唆、指使对方到公安机关篡改证言,企图歪曲事实、瞒天过海,公然挑衅司法权威、干扰司法秩序。
直到身陷看守所,郑某才幡然醒悟,悔恨不已:“我不仅自己犯错,还一错再错。当时脑子一热,就想着贪点小便宜,完全忘了自己还在取保候审期间,忘了检察官的教育提醒,还去教唆别人改口供。我现在真的非常后悔, 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平潭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郑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重违反规定,再犯新罪,且存在妨害作证、干扰诉讼的从重情节,社会危险性极大,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依法对其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近日,平潭法院审理后,对郑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收购来路不明、价格异常的物品,不是“捡漏”,而是为盗窃、诈骗等上游犯罪提供销赃渠道,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广大商户、经营者务必提高警惕,严格履行物品来源查验义务,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主动斩断犯罪利益链条,莫因一时小利,从合法经营者沦为犯罪分子。
资料来源
平潭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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