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池塘
谁死谁有理?红星新闻5月15日报道,安徽寿县一男子在水塘边垂钓,甩竿时不慎触碰高
谁死谁有理?红星新闻5月15日报道,安徽寿县一男子在水塘边垂钓,甩竿时不慎触碰高压电线,经全力抢救仍不幸离世,事后供电公司先行拿出2.4万元人道主义补偿,家属签字领取后随即反悔,将供电公司与村委会一同诉至法院,索赔76万余元,本案判决结果出人意料。一根鱼竿,一截高压线,一次甩竿,命就没了。更扎眼的是,线路离地只差标准0.96米。短短一米不到,价值几何?时间回到2025年4月24日9点30分,安徽寿县一处村塘边,何某提竿时不慎触到头顶高压线,当场昏迷。120赶到,抢救一路不停,11点41分宣告死亡。后续流程很快,三天后,供电公司上门协商,签下“一次性补偿协议”。家属拿到2.4万元“人道主义补偿金”,并承诺不再向供电等部门主张赔偿。第二天钱到账,事情算完了吗?丧事一落地,账一细算,2.4万元真不够。家属反悔,找律师,起诉供电公司和村委会,索赔76万余元。有人要问,既然写了不再追责,翻得了吗?关键点就在那根线的高度。电力行业标准写得清楚,110千伏线路在非居民区对地最小安全距离为6米。专业机构测绘出事地点只有5.04米,少了0.96米。供电公司口头不认可,结果呢,没在期限内申请重测,法院采信了这份报告。现场并非毫无提醒。离事故点约1米处,供电公司竖着“高压危险,禁止垂钓”的牌子,村委会也立了“禁止游泳、戏水、钓鱼”的警示。看到了还在下面甩竿,这算不算把自己置于险地?问题在于,高压线运营属于高度危险。按民法典相关规定,运营方原则上要担责,除非能证明受害人故意或遇上不可抗力。这起案子里,两点叠加:线路高度不达标,提醒虽有但风险依旧存在。那家属签过的“了断协议”有没有用?法院的态度很直接,协议写的是人道主义补偿,没对法定赔偿项目和金额逐项处理,也没实质解决损失,不能拿它来堵住维权的口子。村委会要不要赔?涉案池塘不是它经营的钓点,现场也立了警示,日常管理尽到了,法院免了它的责任。这一笔,公道还是要分给该分的人。怎么分责?法院认定,供电公司线路高度不合规,应承担主要责任;何某在警示下仍在高压线下垂钓,存在重大过失。真正关键的不是“谁死谁有理”,而是谁守规矩、谁没守。经核算,家属各项法定损失合计1045551.04元。法院酌定供电公司承担60%,对应627331元,另付精神抚慰金15000元,合计642331元。扣掉此前已给的24000元,还需再支付618331元。为什么是六四分?一头是硬伤,5.04米这个数字动不了;另一头是行为选择,明知有线、有牌,还要在下方甩竿。两头都沾,过错就要按比例分。有人不服,0.96米真能致命?高压电不是家用电,碳纤维鱼竿导电,电弧还能跨越空气,不用碰到也可能被击穿。这事在钓鱼圈不是冷知识。也有人问,2.4万元当时就拿了,算不算收了钱再闹?说白了,情急之下签的“人道”协议,更多像慰问,不能替代法定赔偿。要想一次性了断,项目和金额必须清清楚楚写进协议,不留空白。更值得注意的是,巡检不能只认牌子在不在,线离地够不够才是关键。警示是提醒,达标是底线,安全距离不是选修课。这起案子还有个细节,供电公司对测绘结论有意见,但没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测,程序上失了先机。打官司,证据和时效一样要命,这回也算给企业提了醒。钓友们也该记住几句话,鱼竿加上鱼线的长度,往往比你眼里看到的远,抛竿角度一变,轨迹就可能碰到禁区。高压线附近,宁愿不钓,命比鱼贵。这事到底冤不冤?生命面前,争议永远很多。说到底,规则不该靠血来校准,0.96米也不该靠判决来记住。塘边的两块牌子还立在风里,导线对地的5.04米,也是个刺眼的数字。信源:红星新闻5月15日报道
1.龚俊已经坚持学英语三年,不仅能和外国友人无障碍交流,连英语段子都能听懂了。2
1.龚俊已经坚持学英语三年,不仅能和外国友人无障碍交流,连英语段子都能听懂了。2.陈都灵和周翊然主演的《翘楚》6月8日播出。3.成毅喜欢钓鱼,只要没事就去钓鱼,拍古装戏的时候剧组池塘里的鱼都被他钓没了。4.成毅新剧是👖的悬疑剧《狩谎》,下个月初开机。
谁死谁有理?安徽寿县,男子在水塘边钓鱼,甩竿时碰到高压电线,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后
谁死谁有理?安徽寿县,男子在水塘边钓鱼,甩竿时碰到高压电线,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后,家属跟供电公司签了份协议,拿了2.4万元人道主义补偿,协议写明:家属拿钱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找供电公司的麻烦。不料,家属拿钱后立马翻脸,把供电公司、村委会一块告上法庭,索赔76万多元,法院判决,刷新人们的认知!2025年4月24日上午九点半左右,何某和几个钓友,在村里一处水塘钓鱼。不料,期间提竿的时候,鱼竿碰到了水塘上方的高压电线,人瞬间被电流击倒。钓友发现后,赶紧施救,同时打了120。救护车到达后,救护人员现场施救,又把人拉到医院抢救,经过心肺复苏和各种措施。一直抢救到上午近12点,人还是没救过来。警察到场勘查,法医也看了,结论是:意外触碰高压线死亡。好好的一个人,就出去钓了个鱼,也就一个多小时的功夫,人就这么走了。家属悲痛欲绝,无法接受这个现实。3天后,供电公司与何某家属签了一份《协议书》。协议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供电公司,支付何某家属2.4万元,人道主义补偿金。家属拿到钱之后,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向供电等部门,就何某死亡一事主张赔偿。也就是说,事情到此为止,双方不再有任何纠纷。家属在协议上当场签字画押,第二天,家属就收到了这2.4万元补偿金。事后,家属越想越觉得吃亏。好好的一个人,死的太惨了,2.4万连丧葬费都不一定够。家属立马反悔了,人命不能这么不值钱,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供电公司既然支付了赔偿金,也就等于承认了,在何某触电这个问题上是有责任的。何某钓鱼的鱼塘,是属于村委会所有,既然允许钓鱼,就应保证钓鱼人的生命安全。供电公司2.4万4元就把人打发了,这也太把人不当人看了。于是家属单方撕毁了协议。随后把供电公司、村委会一起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总共76万多。这个案子有一个关键的问题:何某触碰的那根高压线,离地面到底多高才算符合标准?事发时,高压线是否合规?根据电力行业标准,110千伏输电线路,在非居民区,对地面的最小距离是6米。家属委托了一家测绘公司现场测量,测量结果显示,事发钓位上方的高压线垂直距离地面只有5.04米。比规定标准低了将近一米。供电公司对这个报告不认可,但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法院认定了家属这份测绘报告。另外,法院还查明,离事发地点一米的地方,供电公司立了一块警示牌,上面写着:高压危险,禁止垂钓。村委会也在池塘边立了牌子:水深危险、请勿靠近,禁止游泳、戏水、钓鱼。也就是说,两边都立了警示牌。法庭上,供电公司辩称:双方已经签了协议,赔了2.4万,家属签了字拿了钱,然后又翻脸。家属说,协议写的是:人道主义补偿,本质上是慰问,不是正式的赔偿协议。而且,协议里根本没有列出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这种限制家属权利的条款,不应该有约束力。法院认为,协议里写的是,人道主义补偿金,第二条也只说了补偿2.4万。通篇没有提到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这些法定赔偿项目。所以,这份协议不能算是,对整个赔偿事宜的最终了结。家属仍然有权通过诉讼主张全部损失。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供电公司,作为高压线的运营单位,法律上承担的是无过错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不管你有没有责任都得赔偿。除非能证明,何某是故意自杀或者遇到了不可抗力。供电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何某是故意。第二,供电公司的高压线,离地面只有5.04米,没有达到6米的标准,这本身就不规范。第三,何某自己也有重大过失,警示牌写了提示,他不听不看。所以,何某自身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池塘不是村委会的经营场所,村委会也立了警示牌,已经尽到了管理义务,所以村委会不担责。法院认定,何某家属的总损失为1045551.04元。法院酌定,供电公司承担60%的责任,扣掉之前已经支付的2.4万元,供电公司还要再付618331元。《民法典》第1240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本案中,供电公司作为高压线的经营者,其线路高度未达标准,存在安全隐患。何某虽看到禁止垂钓的警示,仍冒险钓鱼,自身有重大过失,但这并非故意触电。因此供电公司不能免责,需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因何某有重大过失,可减轻供电公司责任,最终供电公司需赔偿剩余61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扣除之前的赔付,供电公司再赔偿何某家属618331元。村委会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你怎么看?
“太治愈了!”贵州台江上演暖心一幕,女子本只是随手拍下妈妈喂鱼的普通日常,没想到
“太治愈了!”贵州台江上演暖心一幕,女子本只是随手拍下妈妈喂鱼的普通日常,没想到直接爆红网络。养了整整十几年的池塘老鱼,通人性到让人惊叹,看见老人走来就主动靠拢,乖乖听话任由温柔抚摸。在贵州台江的一个普通小村子里,有一户人家的院落边,藏着一个不大不小的池塘,水面时常泛起细碎的涟漪,而这平静的池塘背后,藏着一段温暖又动人的故事,一位年迈母亲,与池中的鱼儿相伴了十多年,熬过了三千多个日升日落。这段故事被母亲的女儿石女士偶然记录下来,她随手拍下母亲喂鱼的日常,没有加滤镜,没有配背景音乐,完完全全是最真实的农村场景,可就是这样一条朴素的视频,发到网上后意外爆火,屏幕上的点赞数不断跳动,很快就涨到了数十万。视频里的画面,让很多网友直呼神奇,纷纷留言说这些鱼怕是“成精”了,只见那位年迈的母亲,手里拿着菜叶子和玉米碎,慢悠悠走到塘边,原本平静的水面瞬间热闹起来,鱼群呼啦一下全都围了过来,挤在岸边,安安静静地等着母亲投喂。更让人暖心的是,母亲伸手去摸鱼儿的脊背,它们不但不害怕,不躲避,反而乖乖停在原地一动不动,有时候还会主动把脑袋探出水面,轻轻蹭蹭母亲的手,那温顺的模样,就像认主的小猫小狗一样格外惹人喜爱。很多人都好奇,为什么这些鱼只亲近母亲,其实石女士也试着喂过它们,她从小看着母亲喂鱼,和这些鱼儿也算熟脸,可不管她多温柔,鱼儿们都始终和她保持着半米远的距离,吃两口就赶紧躲开,绝不会主动凑到她手边,家里的其他亲人来串门,也好奇地用同样的食物喂过鱼儿,结果都和石女士一样,鱼儿们始终带着警惕,不肯轻易亲近。大家渐渐明白,鱼儿们亲近的从来不是食物,而是母亲十多年如一日的陪伴与善待,都说万物皆有灵性,这句话一点也不假,鱼儿虽然不会说话,却能清晰地感受到谁是真心对它们好,这份跨越物种的亲近,从来都不是凭空而来的。这个池塘是十多年前石女士家一家人一砖一瓦挖出来的,当初挖池塘,也没什么复杂的想法,就是图个自家吃鱼方便,谁也未曾料到,这一养便是十余年。当年投入池塘的鱼苗,已长成十几斤重的肥硕大鱼。而与年迈母亲相处,也结下了旁人无法取代的深厚情分。刚放鱼苗的时候,那些小鱼胆子特别小,哪怕只是听到一点点脚步声,都会吓得四散逃开,躲到池塘深处不敢出来,母亲也不着急,每天都轻手轻脚地走到塘边,把食物轻轻撒进水里,然后就安静地站在岸边,看着鱼儿们慢慢进食,从来不咋咋呼呼,也从不伸手去水里惊扰它们。寒来暑往,母亲坚持了两年有余。塘中鱼儿渐释戒心,开始小心翼翼地向母亲靠近。时光流转,又过了好几载。它们才彻底放下恐惧,愿意主动亲近母亲,直到现在,十多年过去,这份信任与依赖,早已刻进了鱼儿和母亲的日常里。贵州台江是苗族世居的地方,当地的苗族文化里,一直有着不滥捕、不强取,与山水生灵和谐共生的隐性规则,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刻在当地人骨子里、代代相传的生活准则。当地交密村还保留着“倒鱼节”,人们用传统的老法子捕鱼,始终守护着水域生态,而母亲的日常,就是把这种“有限索取”的生活哲学,悄悄藏在了这个小小的池塘里。十多年来,不管是烈日炎炎的大热天,还是天寒地冻的数九寒冬,母亲从来没有间断过一次投喂,夏天太阳毒辣,她就特意挑阴凉的时候去塘边,一边喂鱼,一边查看鱼儿有没有缺氧,冬天水面结了冰,她就先拿棍子把冰面敲开一个洞,再把食物撒进去,生怕鱼儿冻着,饿着。逢年过节家里来客人,想吃鱼的时候,母亲从来不会打塘里这些鱼儿的主意,总是特意去镇上的集市买鱼,之前还有人听说她家塘里的鱼长得大又亲人,有人特意赶来,愿出高价买几条鱼,却被母亲断然拒绝。她笑容温婉,说道:“这些鱼伴我十余载,日日相对,早成家中一员,岂可为利售卖?””附近的村民也都觉得新奇,特意跑来看这些亲人的鱼儿,都说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见过养得这么听话的鱼,还总跟母亲开玩笑,说她家的鱼都成精认主了,每次听到这话,母亲都笑得格外朴实,“哪有什么认主不认主的,就是我好好对它们,它们也好好对我罢了。”简单的一句话,却道尽了所有真相,现在的人节奏太快,功利心也重,做什么都想着付出就有回报,喂一次鱼就想让鱼儿亲近自己,可这位年迈的母亲,用十多年的坚守告诉我们,善意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不分物种,不分强弱,只要日复一日地陪伴与善待,就一定不会被辜负,而那些鱼儿的温柔回应,就是万物有灵最动人的证明,也是对这份长久善意最好的回馈。
吃土猪肉下池塘摸鱼,孩子玩嗨了;年前赶大集,拍全家福,家乡多了不少高楼,橙友过大年晒出家乡见闻
我回到了湖南老家,吃土猪肉下池塘摸鱼,孩子玩嗨了 橙友@单纯的向日葵分享了一条帖子:回到老家和爷爷、叔叔、哥哥一起抓鱼实在是太开心了。配图就是池塘抓鱼的情景。浓浓的年味从杀年猪和抓鱼开始~ 查看 橙友@单纯的向日葵说...
女同学要我教她游泳,却把我带到了偏僻无人的池塘,换上了天蓝色的比基尼,雪白身材好诱人,还对我暗送秋波
坐上了车,就在刘思思的带领下来到了一处无人的露天池塘。“在这儿?我看着附近的荒无人烟,有点暗暗沉思。刘思思说道,“对啊,反正没人,咱们就在这里游吧,我敢保证绝对不会有人来打扰我们呦!显然,刘思思已经踩好点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