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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男子在等车的时候,发现出租车没有停在指定区域,乱停在路边,有4辆出租车
陕西汉中,男子在等车的时候,发现出租车没有停在指定区域,乱停在路边,有4辆出租车还故意遮挡了车牌,他看不惯,就举报了这些司机,结果被司机蹲守家门口拍摄,他觉得很奇怪,他没有在任何地方留下个人信息,他怀疑举报才导致信息泄露。5月29日,张先生从外地回来,在火车站等车的时候,他发现有一些出租车,没有在指定区域等客,而是停在路边。看到这些情况,张先生觉得这些司机没有素质,就算是生活所迫,也不应该乱停车,这不但阻碍交通,还影响这一座城市的市容,他十分看不惯。与此同时,他发现了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他看到有4辆出租车,竟然明目张胆地遮挡了车牌,有人用毛巾遮挡,有人用塑料袋遮挡,还有人用树叶遮挡。显然这些司机知道,乱停车在路边,是违规行为,所以才故意遮挡车牌,张先生当然明白,他们故意遮挡车牌,就是为了躲避电子摄像头的违停拍摄。看到这些司机,不遵守规则,话做这样的违法行为,张先生非常看不下去了,他可不管这些司机有何难处,只要他们有违法行为,张先生觉得,他们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于是张先生举报了这些出租车司机,说他们故意遮挡车牌。很快民警联系了张先生,让他提供证据,正好张先生拍了相关的视频和图片,这些足以成为证据,他将这些证据交给了民警。可事后他却害怕了,因为他举报了这些司机,他很清楚这些司机为了生活,四处奔波,被生活所迫的人,一旦被人举报了,后果可能不堪设想。果然事情如张先生所猜想那样,因为他举报了这些司机,就算他去朋友家串门,还特意开车跑了其他地方才回家,他的行踪还是被人发现了。当他回到家的时候,他就发现有一辆出租车在他家门口,有一个陌生女子蹲在那里,正在拍他的房子。张先生仔细看了看,吓了一大跳,这个女子正是他举报的那些司机当中的一个司机,因为只有一个女子,所以他对这个女子的印象很深。看到这样的情景,张先生特别害怕这些司机联合起来进行报复他,他害怕了。当然他也很快将这种情况反映给了办案的民警。可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依然心有余悸,同时他有一件事情想不通,为何这些司机知道他家的地址。在整件事情的过程当中,虽然张先生有拍下这些司机的车,发了视频,但是他都没有透露个人信息,唯一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可能,那可能就是举报。就是在举报的过程中,个人信息才会被泄露,可是举报怎么会泄露个人信息,他想不通了。事后他得知,这些司机之所以要遮挡车牌,就是担心在路边停车时间太长了,有可能会被摄像头拍到,他们本来就是违停,一旦被拍了,肯定是会被罚款的。现在跑出租车的人多,一旦被罚款就白干一天了,所以他们才故意遮挡车牌,现在他们被张先生举报了,他们心里肯定不舒服。或许就是因为他们心里不舒服,他们才想方设法得到张先生的个人信息,张先生想到这里,内心又害怕起来。出租车司机违停,所以故意遮挡车牌,张先生才会举报他们的,因为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违反该规定的,依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及第九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事件当中,出租车本来就应该停在指定区域,不能乱停放,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当然可以举报他们。但是张先生由于举报了他们,导致自己的信息被泄露了,自己的家庭住址都被司机知道了,如果这是举报环节出了问题,他也可以追究他人的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张先生举报了这些司机的违法行为,那么相关的工作人员就应当进行保密。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后,女司机蹲在张先生家门口拍摄他的房子,这行为同样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张先生并没有做错,被举报人就干涉他的私人活动,会给张先生的正常生活,工作,身体健康,名誉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张先生同样可以追究这样的违法行为。那么你对张先生的事情有何看法呢?来源:红星新闻2026年5月31日张先生为化名
我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跟大家商榷。抗灾女村支书金耳环被挑刺,这个话题引发广泛的关
我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跟大家商榷。抗灾女村支书金耳环被挑刺,这个话题引发广泛的关注。我看红星新闻的视频表达,它的点赞量评论量都非常高,估计全网点赞量和评论量会更高。尤其是点评里的那句话,“大耳环,晃晃悠悠的真漂亮”,也是被其他跟进的媒体使用。可我就在想,到底多少条恶意的挑刺,又有多少点赞?如果少的话,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那么值得媒体把它挑出来,放大批驳吗?我看红星新闻这个视频表达引用的这个留言,只有16个赞;另一句挑刺留言只有5个赞,由此可见恶意挑刺应该不多吧,否则红星新闻引用的时候肯定引用多的了。我的意思是,互联网这么大,如果随便一个网友说句四六不通的话,都去报道,有没有这个必要?如果只是个别人的,个别的留言,但媒体去批驳,是不是给人的感觉,好像很多网友都这么恶意,是不是又扩大了这种恶意呢?我觉得,互联网这么大,就是有个别的留言,直接让网友批评去好了。媒体没必要介入,除非这种不着四六的留言和认知大了,再去介入一锤定音。否则,是不是太把它当回事儿,进而会进一步放大和撕裂呢?所以,各位您看到这个恶意的挑刺,有多少?不妨留言,不妨商榷。
谁死谁有理?红星新闻5月15日报道,安徽寿县一男子在水塘边垂钓,甩竿时不慎触碰高
谁死谁有理?红星新闻5月15日报道,安徽寿县一男子在水塘边垂钓,甩竿时不慎触碰高压电线,经全力抢救仍不幸离世,事后供电公司先行拿出2.4万元人道主义补偿,家属签字领取后随即反悔,将供电公司与村委会一同诉至法院,索赔76万余元,本案判决结果出人意料。一根鱼竿,一截高压线,一次甩竿,命就没了。更扎眼的是,线路离地只差标准0.96米。短短一米不到,价值几何?时间回到2025年4月24日9点30分,安徽寿县一处村塘边,何某提竿时不慎触到头顶高压线,当场昏迷。120赶到,抢救一路不停,11点41分宣告死亡。后续流程很快,三天后,供电公司上门协商,签下“一次性补偿协议”。家属拿到2.4万元“人道主义补偿金”,并承诺不再向供电等部门主张赔偿。第二天钱到账,事情算完了吗?丧事一落地,账一细算,2.4万元真不够。家属反悔,找律师,起诉供电公司和村委会,索赔76万余元。有人要问,既然写了不再追责,翻得了吗?关键点就在那根线的高度。电力行业标准写得清楚,110千伏线路在非居民区对地最小安全距离为6米。专业机构测绘出事地点只有5.04米,少了0.96米。供电公司口头不认可,结果呢,没在期限内申请重测,法院采信了这份报告。现场并非毫无提醒。离事故点约1米处,供电公司竖着“高压危险,禁止垂钓”的牌子,村委会也立了“禁止游泳、戏水、钓鱼”的警示。看到了还在下面甩竿,这算不算把自己置于险地?问题在于,高压线运营属于高度危险。按民法典相关规定,运营方原则上要担责,除非能证明受害人故意或遇上不可抗力。这起案子里,两点叠加:线路高度不达标,提醒虽有但风险依旧存在。那家属签过的“了断协议”有没有用?法院的态度很直接,协议写的是人道主义补偿,没对法定赔偿项目和金额逐项处理,也没实质解决损失,不能拿它来堵住维权的口子。村委会要不要赔?涉案池塘不是它经营的钓点,现场也立了警示,日常管理尽到了,法院免了它的责任。这一笔,公道还是要分给该分的人。怎么分责?法院认定,供电公司线路高度不合规,应承担主要责任;何某在警示下仍在高压线下垂钓,存在重大过失。真正关键的不是“谁死谁有理”,而是谁守规矩、谁没守。经核算,家属各项法定损失合计1045551.04元。法院酌定供电公司承担60%,对应627331元,另付精神抚慰金15000元,合计642331元。扣掉此前已给的24000元,还需再支付618331元。为什么是六四分?一头是硬伤,5.04米这个数字动不了;另一头是行为选择,明知有线、有牌,还要在下方甩竿。两头都沾,过错就要按比例分。有人不服,0.96米真能致命?高压电不是家用电,碳纤维鱼竿导电,电弧还能跨越空气,不用碰到也可能被击穿。这事在钓鱼圈不是冷知识。也有人问,2.4万元当时就拿了,算不算收了钱再闹?说白了,情急之下签的“人道”协议,更多像慰问,不能替代法定赔偿。要想一次性了断,项目和金额必须清清楚楚写进协议,不留空白。更值得注意的是,巡检不能只认牌子在不在,线离地够不够才是关键。警示是提醒,达标是底线,安全距离不是选修课。这起案子还有个细节,供电公司对测绘结论有意见,但没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测,程序上失了先机。打官司,证据和时效一样要命,这回也算给企业提了醒。钓友们也该记住几句话,鱼竿加上鱼线的长度,往往比你眼里看到的远,抛竿角度一变,轨迹就可能碰到禁区。高压线附近,宁愿不钓,命比鱼贵。这事到底冤不冤?生命面前,争议永远很多。说到底,规则不该靠血来校准,0.96米也不该靠判决来记住。塘边的两块牌子还立在风里,导线对地的5.04米,也是个刺眼的数字。信源:红星新闻5月15日报道
5月16日报道,浙江嘉兴一男子为躲债离家13年,期间从未联系、抚养过女儿,如今身
5月16日报道,浙江嘉兴一男子为躲债离家13年,期间从未联系、抚养过女儿,如今身患尿毒症,竟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其每月支付3000元赡养费,还想重新分配拆迁款。网友调侃:“年轻时躲债当甩手掌柜,老了才想起自己是爹,这算盘打得法院都听见了。”2012年浙江嘉兴的潘师傅因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为躲避追债,他毅然抛下当时年仅8岁的女儿小潘和妻子李女士,独自一人离家出走,从此与家人彻底断绝了联系。这一走就是整整13年,在这漫长的13年里,潘师傅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没有给家里打过一个电话,没有寄过一分钱,更没有回来看望过妻女一眼,完全未尽到一个父亲和丈夫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失去了家庭支柱李女士独自扛起了生活的全部重担,一边要应对潘师傅留下的债务纠纷,一边含辛茹苦地抚养年幼的女儿,母女俩相依为命,艰难地熬过了一年又一年。2015年因潘师傅长期失联,法院判决李女士与潘师傅离婚,女儿小潘由母亲李女士抚养,2017年家里的老房子赶上拆迁,按照政策可以分得两套房产。由于潘师傅下落不明,为妥善安置家人生活,经家庭协商,李女士、小潘及潘师傅的父母四人共同签订了一份分配协议,约定其中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归女儿小潘所有,待其成年后过户。另一套较大的房屋则归潘师傅及其父母共有,协议签订后,一家人按此约定居住生活,日子逐渐归于平静,谁也没有想到在消失13年后,潘师傅会以这样的方式重新出现在家人的生活中。2025年下半年21岁的小潘突然接到爷爷的电话,得知父亲潘师傅已经回到嘉兴,但身患重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原来多年漂泊在外的潘师傅不幸患上了尿毒症,需要长期透析治疗,失去了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走投无路之下才返回老家。然而潘师傅归来后的首要之事并非弥补多年缺失的亲情,而是直接向女儿小潘提出了每月支付3000元赡养费的要求,面对这个突然出现、毫无感情基础的父亲,小潘内心五味杂陈。她坦言父亲离家时自己只有8岁,记忆里几乎没有父亲的存在,多年来从未感受过父爱,因此对他没有任何感情,更让她为难的是她刚在杭州参加工作不久,每月工资仅有四千多元,除去房租和日常开销,生活本就拮据,根本无力承担每月3000元的高额赡养费。小潘表示自己最多只能接受每月三五百元的最低标准,若法院判决无需支付,她也不愿多出,双方多次协商均不欢而散,2025年底潘师傅一纸诉状将女儿小潘、前妻李女士以及自己的父母一并告上了法庭。他在诉讼中提出两项主要诉求:一是要求女儿小潘每月支付3000元赡养费,承担其看病治疗的费用;二是主张2017年签订的拆迁分配协议未经其本人同意和签字,应属无效,请求法院重新分配拆迁安置权益,并要求补偿其30万元。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发社会热议,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女儿小潘,纷纷指责潘师傅的行为过于自私,有网友直言:“年轻时躲债当甩手掌柜,老了才想起自己是爹,这算盘打得法院都听见了。”截至目前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已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尚未作出最终判决,这起案件不仅是一场法律纠纷,更是一堂关于亲情与责任的公开课,它让人们深刻思考,在法律义务之外,亲情的维系更离不开长久的付出与陪伴。信息来源1.红星新闻2026年5月16日报道《浙江男子抛妻弃女躲债13年,患病返乡后逼月薪四千女儿每月给三千》2.中华网2026年5月16日报道《男子抛弃妻女13年回归后起诉女儿索要拆迁补偿与赡养费》3.嘉兴电视台《小新说事》栏目相关报道
5月16日红星新闻报道,浙江,男子狠心抛下妻女十几年,期间从来没有过问过家里半句
5月16日红星新闻报道,浙江,男子狠心抛下妻女十几年,期间从来没有过问过家里半句。时隔多年他患上尿毒症身体垮掉,深知时日无多,每月治病还要花四千多医药费,这才转头回家要求女儿赡养出钱治病。,女儿看都不看他一眼,男子妹妹说,再大的仇,再大的恨,他终归是父亲,爷爷说,你现在有工作了,多少给一点,但他女儿还是无动于衷,最后男子将妻子和女儿告上法庭。浙江嘉兴最近有个家事闹得沸沸扬扬,引起了大家的激烈讨论,2012年那会儿,他为了躲债,心一横就把老两口、媳妇和当时才8岁的闺女全扔在家,自己玩起了人间蒸发,这一走就是整整13年,其间别说寄钱养家了,连个报平安的电话都没打过。谁成想,到了2025年下半年,这位潘师傅突然回嘉兴了,他可不是带着钱回来补偿家人的,而是因为在外头混得不好,还得了尿毒症。现在他每个月做透析就要花4000多块,自个儿兜里比脸还干净,就厚着脸皮找上了已经成年的女儿小潘。他开口就要小潘每个月给他3000块钱养老治病,还盯着家里当年的拆迁款,非要补给他30万,小潘当然不答应,结果这当爹的直接把前妻和亲闺女一起告到了法院,把这桩陈年旧账彻底翻到了台面上。这事还得打2003年说起,那时候潘师傅和李女士结了婚,第二年就生下了闺女小潘。婚后潘师傅开了个服装厂,可他这人对家不怎么上心,生意也做得稀里糊涂,2012年3月,他出了门就再也没回来,跟人间蒸发了一样。李女士后来接到法院传票才知道,这男人在外头欠了12万的债,因为那时候还没离婚,这笔债成了夫妻共同债务,李女士没办法,只能咬牙省吃俭用把自个那部分钱还上,才没被法院列成“老赖”。2015年,法院判了两口子离婚,孩子判给了李女士,往后的日子里,李女士一个人打零工,既当爹又当妈,辛辛苦苦把小潘拉扯大。这13年里,潘师傅一分钱抚养费没给,一次面也没露过,小潘靠着母亲的汗水长大了,在杭州找了个活,月薪4000多块,刚刚够自己在省城扎根。中间到了2017年,嘉兴老家的房子拆迁,分了两套安置房,因为当时潘师傅死活找不着人,家里人一商量,爷爷奶奶留一套,李女士母女俩分一套,大家都签了协议,也算有个落脚地,可谁能想到,这消停日子到了2025年就被得病的潘师傅给打破了。潘师傅的意思很直白:我虽然没养过你,但我毕竟是你亲爹,现在我病得快死了,你得管我,他觉得一个月3000块钱是闺女该出的,还觉得当年的拆迁协议他没签字就不作数,那房产收益得有他的一份,折现30万。小潘心里只有冷漠和委屈,她记忆里的父亲停留在8岁那年,这13年的缺失,让她对这个男人没有任何感情。她直言,自己一个月就挣4000多,在杭州刨去房租水电,剩下的钱连吃饭都紧巴巴,亲爹一开口就要走四分之三,这简直是要逼死她。这事闹到最后,潘师傅的亲爹和亲妹妹也出来当和事佬,爷爷劝小潘说,再怎么说他也是你亲生父亲,别太绝情,姑姑也说血缘断不了。可小潘态度硬得很,连医院都不肯去,眼看要不到钱,潘师傅在2025年底把全家人都推上了被告席,要求撤销拆迁协议并支付赡养费。网上的评论几乎是一边倒,大家都觉得这当爹的太自私,有人说,13年不管不问,老了病了想起闺女了,这哪是亲情,这是“吸血”,也有人感慨,母亲一个人带大孩子太不容易,现在还要被前夫恶心。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事确实挺复杂,律师分析说,虽然潘师傅没尽过抚养义务,但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不能轻易免除。所以法院大概率会判小潘给钱,但数额肯定会根据她的收入水平来定,不可能真给3000块,至于拆迁款,因为潘师傅当时没签字,那份协议在法律程序上确实有漏洞,可能真得重新掰扯。这桩官司不只是法律的较量,更是人性的写照,潘师傅年轻时逃避责任,老了却想用法律来“强买”亲情,这让原本就脆弱的父女关系彻底破裂。这件事也给很多人提了个醒:家不是讲理的地方,更是讲情的地方,抚养和赡养应该是双向的温暖,如果年轻时只顾自己潇洒,把责任撇得干干净净,那到了晚年孤苦伶仃,其实也是自食其果。血缘能让你在法律上有一条退路,但它永远买不回一个孩子真心实意的爱。对此你怎么看?信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