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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8日发布,浙江义乌,一男子59岁,17年前娶了一名二婚女
2023年9月28日发布,浙江义乌,一男子59岁,17年前娶了一名二婚女子,当时女子还带有两个孩子,一个10岁,一个14岁。男子没有嫌弃,辛辛苦苦将继子抚养长大,并且帮其成家,而且所有的收入都给继子盖房子和装修。不料男子生病了,继子连3000元医药费都不肯出,还打算将男子赶走。(信源:河南乡村频道——男子娶二婚带俩男孩妻子一起生活,如今因病被义子赶出房屋)先科普两个关键知识点,帮大家理清是非。第一,继子女有没有赡养继父的义务?按《民法典》1072条规定,只要继父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双方就形成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成年后必须赡养继父,哪怕父母后来离婚,这个义务也跑不掉。第二,赡养义务包括啥?不只是给生活费,医药费、护理费都得承担,还得保障老人的基本居住权,赶老人出门本身就涉嫌违法。这位继父姓周(化姓),今年59岁,是义乌当地的普通农民。2008年,42岁的老周经人介绍,认识了带着两个儿子的张女士。当时有人劝他,“带着两个拖油瓶,以后有的苦吃”,可老周看着两个瘦小的孩子,心就软了,直言“只要好好过日子,孩子我来养”。婚后,老周把两个继子当成亲生儿子疼。那时候老周靠在工地打零工和种地挣钱,每天天不亮就出门,晚上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可再苦再累,从不让孩子受委屈。两个孩子成年后,老周又操心起他们的婚事。周围邻居都说,“老周对继子,比亲爹还亲”,他却只是笑笑,说“孩子们过得好就行”。可天有不测风云,去年年底,老周突然查出严重的胃病,需要住院治疗。住院第一天,医生就催着交3000元押金,老周手里没多少钱,只好给两个继子打电话。没想到大儿子说“我刚还了房贷,没钱”,小儿子更过分,直接说“你又不是我亲爹,凭啥让我出钱”,还让老周赶紧搬出去,说房子是他的。老周听了这话,当场就哭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孩子,竟然能说出这么绝情的话。无奈之下,老周只好向村委会求助,村干部多次上门调解,可两个继子态度坚决,就是不肯出钱,也不让老周继续住家里。最后在村干部的建议下,老周拿起法律武器,起诉了两个继子,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和医药费。法院审理时,老周提交了邻居的证言、给孩子交学费的票据、装修房子的付款记录,还有多年来给孩子转账的凭证。法官明确表示,老周对两个继子尽了抚养教育义务,双方已形成合法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必须承担赡养义务。最终法院判决,两个继子每月各支付老周1500元赡养费,共同承担老周的全部医药费,还得保障老周的居住权。判决下来后,网友们都拍手称快:“这才是公道!”“养恩大于生恩,不懂感恩的人就该受惩罚”“还好有法律,不然老周太冤了”。老周拿到判决书时,红着眼眶说“不是图他们的钱,就是想讨个说法”。这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不管是亲生还是继子女,赡养老人都是法定义务,容不得半点推脱。人心都是肉长的,千万别寒了真心对自己好的人。你怎么看这事?评论区聊聊!
山东,一女子跟着继父长大,后来出嫁,继父失去劳动能力,大老远步行来找她,就盼能一
山东,一女子跟着继父长大,后来出嫁,继父失去劳动能力,大老远步行来找她,就盼能一起生活!女子继父不容易啊,她5岁丧母,继父没再娶,靠搬砖、摆摊把她拉扯大,出嫁还给足嫁妆!如今继父残疾,丈夫却因怕负担拒绝收留。女子二话不说,直接离婚陪继父回老宅,悉心照料!有人说女子傻,为了继父放弃婚姻。可我觉得,女子这是重情重义。继父的养育之恩比天大,丈夫把亲情当负担,实在不该。赡养老人本就是责任,女子坚守底线,值得点赞!赡养老人不是选择题,而是不能丢的责任,婚姻没了可以再寻,恩情不还一辈子难安!大家觉得女子做得对吗?
9月30日发布,重庆,男子的父亲去世后,母亲嫁给了二伯父,双方结婚33年
9月30日发布,重庆,男子的父亲去世后,母亲嫁给了二伯父,双方结婚33年,母亲患病,男子指责继父不管自己母亲。可堂弟却说继母老年痴呆十几年,都是父亲在照顾继母,继母需要住院治疗,这才给堂姐和堂哥打了电话,他们愿意把继母的存款给到堂哥,但是希望堂哥接管继母,并且以后所有事情跟自己无关。可堂哥女儿认为双方子女都有赡养义务,这个协议他们不签。堂弟:继母和我父亲结婚时,我孩子都2岁多了,她没有抚养过我。(信源:重庆城市TV视频)郭大哥母亲这几年得了老年痴呆,身子一天不如一天,最近又因为糖尿病引发了脚伤,脚趾烂得厉害,医生说再不好好治可能要截肢。郭大哥赶去医院时,没看到继父的身影,一问才知道,是堂弟给他们打的电话,继父压根没露面。“33年的夫妻,怎么能说不管就不管?”郭大哥找到继父家,语气里满是不满。可堂弟抢先开口:“堂哥你别冤枉我爸!继母得老年痴呆这十几年,谁在照顾?都是我爸端茶倒水、擦身喂饭,从没喊过一句苦。这次脚伤要住院,也是我爸先带她去了两家医院,医生说必须住院,他才赶紧联系你们的。”郭大哥却不认可:“早干啥去了?脚都烂到骨头了才说,要是早点送医,能到这地步?”堂弟也委屈,说自己平时要上班,对家里细节不清楚,父亲年纪大了,可能没意识到伤口会恶化得这么快:“我们又不是医生,哪能一眼看出严重性?”吵到最后,核心问题摆了出来——母亲后续该谁管。堂弟从抽屉里拿出一份协议,放在桌上:“继母的存款我们愿意全拿出来,给堂哥你用于治疗。但协议得签,签了之后,继母的照顾、康复,都归你们管,以后不管出啥事儿,都跟我们没关系。”这话刚说完,郭大哥的女儿就炸了:“这不合理!俩老人领了证,就是合法夫妻,不管是亲子女还是继子女,都该有赡养义务,凭啥你们能撇得一干二净?”堂弟也不让步,声音提高了几分:“义务?当年继母嫁给我爸时,我孩子都2岁多了!我早就成年了,她没给我做过一顿饭,没给我花过一分钱,没抚养过我一天,我凭啥有赡养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不是“天生就有”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关键看“有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如果继父母在继子女未成年时,管过吃饭、上学、生活,尽了抚养责任,那继子女成年后,就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要是继父母嫁过来时,继子女已经成年,没得到过对方的抚养,那从法律上讲,确实没有必须赡养的义务。从法律层面,堂弟说的是实话,确实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可郭大哥一家觉得,33年的相处,就算没有血缘,也该有点情分:“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就算是邻居,遇到难处也该帮衬,何况还是一家人?”郭大哥一家的委屈,也能理解。母亲得了老年痴呆,又面临截肢风险,作为亲儿子,看着继父和堂弟“想撇清关系”,心里肯定不是滋味。他们在意的,或许不只是“谁多花钱、多跑腿”,更是“母亲33年的付出,能不能被尊重”。毕竟母亲嫁给二伯后,不是只享受生活,也肯定为这个家操过心、做过事,这份情,不该在生病时被一笔勾销。这场纠纷里,最无辜的还是生病的母亲。她得了老年痴呆,或许已经记不清33年的过往,也听不懂子女的争吵,可她能感受到身边人的态度——是温暖的陪伴,还是冰冷的推搡?其实再婚家庭的赡养问题,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选择题。法律是底线,却不该是唯一的标准。就像调解员说的,“得顾着人情味儿”。堂弟就算没有法定赡养义务,若能在能力范围内搭把手,比如偶尔去医院看看、帮着买点东西,不仅能减轻郭大哥的负担,也能让继父少些压力,更重要的是,能让生病的母亲感受到家的温度。而郭大哥作为亲儿子,也该多理解继父的难处,毕竟老人照顾妻子十几年,已经尽了夫妻的责任。这件事也给所有再婚家庭提了个醒:再婚时,别只想着“搭伙过日子”,更要提前考虑“老了怎么办”。可以和子女好好沟通,说说彼此的想法;也可以提前做好规划,比如买份保险、存点养老钱,减少未来的矛盾。毕竟再婚的目的,是为了让晚年更幸福,而不是为了老了之后,让子女为“谁该赡养”的问题撕破脸。大家在生活中遇到过类似的家庭矛盾吗?你们觉得在法理之外,该如何守住人情的温度?评论区一起聊聊,也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少些争吵,多些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