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细菌到巴赫再回来

郑胜辉 2024-09-17 22:36:33

郑胜辉学习与思考第2465天

今天要为你讲述的书,是美国哲学家、认知科学家丹尼尔·丹尼特撰写的《从细菌到巴赫再回来》。

丹尼特被誉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五十位哲学家之一”,他的作品,以脑洞大开,立意新奇,善用跨学科视角解决问题而著称,非常有特色,但同时也很“烧脑”。

相信你和我一样,猛一看到这个书名,肯定一头雾水,小小的细菌,和人类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古典音乐大师巴赫有什么关系?原来啊,丹尼特之所以写了这本烧脑的厚书,是因为他有个雄心勃勃的目标,那就是回答一个亘古以来困扰人类的难题:人类的意识和心智是怎么来的,本质到底是什么。所以,这个标题的隐含意思就是:生命是怎样从细菌,一步步演化为人类这样高级复杂的生物,最终诞生出古典音乐家巴赫这样的天才。

相信说到这里,你已经对本书的内容产生了相当的兴趣,毕竟,搞清楚了人类认知能力的起源和发展途径,有助于我们洞察人类认知能力的底层逻辑,对未来升级迭代的方向,也会有更清晰的把握。毕竟,要想用好“认知能力”这件工具,首先要对工具本身的材料、构造、性能等根本属性,有个透彻的了解。所以这本书,既可以被看作是一代哲学大家丹尼特撰写的“认识能力”使用手册,也可以被看作是一本关于它的“百科全书”。

接下来,我就分两部分,为你解读本书的大致内容:首先,丹尼特如何通过剖析自然界生物进化的本质,来为我们讲述包括人类在内,一切生物认知能力的起源与发展进程。其次,我再结合本书内容,来讲讲作者丹尼特对于人类认知能力为何能飞跃发展的创新解释。

进化没有设计师

长期以来,人类都骄傲地认为,人是世界的主宰,是万物之灵,因为我们是世界上唯一一种拥有智慧的生物。那么,人类的心智到底是什么?一般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基本来自法国近代启蒙哲学家笛卡尔;笛卡尔用一种二元论来解释人类身体与心灵,也就是心智的关系:身体和心灵互相作用,心灵发号施令,身体来执行。身体是某种遵守自然规律,可以观测与量化分析的实体,但心灵不是,它是某种只有通过人类内省才能被感觉到的存在;随着科技的进步,这种解释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因为它无法解释,为什么两者截然对立,但依旧可以相互作用。另外,笛卡尔的理论还有一个缺陷,那就是让人相信,世界始终有一个部分,是自然科学无法解释和分析的。

然而,作者丹尼特说,随着生物神经科学和其他技术的进步,人类引以为傲的心智也逐渐褪去了神秘、不可知的外衣,而要理解心智,首先要从理解生物进化的本质与过程入手。

长久以来,一些研究生物进化的科学家,提出了一种观点,叫“智能设计论”,他们的论点简单可以被概括为,生物体具有惊人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通过自然随机产生的概率极低;另外,生物本身作为一个多功能系统,不可能通过各个相对简单的组成部分无序随机演化而来。所以,一定存在一个类似宗教中神一样的高层智慧,预先为生命的诞生和演化规定了路径方向。

对此,丹尼特首先提出了一个颠覆性的论点,那就是:人类引以为傲的文明,甚至类似巴赫这样天才个体的出现,也是自然选择与生物进化导致的结果!而自然选择与生物进化,本身并不带有固定的目的与方向。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作者丹尼特首先说明,生命的诞生,以及进化的开始,很可能是一种巧合。自然界的运转,由大量物质的随机性、无目的的运动与变化构成,而生命与心智的诞生,也不例外。实际上,达尔文自己也不同意公众或者后来的自然生物研究者,乱用“自然选择”这个字眼,仿佛大自然拥有一种拟人的意识,刻意挑选出某些具有生存优势的基因,让它们发扬光大。用达尔文自己的话说:“自然只是许多法则的总和与产物,而自然法则,只是一些确定了的事件序列。”

举例来说,长出翅膀,拥有飞行的能力,使得一些史前动物,能够更加便捷地迁徙,在捕食中更有效率。但事实上,这些动物本身并没有像人类一样,日夜祈祷”让我们能够飞行吧”,或者有意识地通过奔跑与扑动原始的翅膀,来锻炼飞行能力,因为它们有限的脑容量,完全不具备这样的认知能力。而大自然本身呢,更没有一个有目的的意志,特意通过基因突变与进化,让一部分动物学会飞行。

当然,还有一个更简单的例子,你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或者手机键盘,开启联想式输入法,然后漫无目的地随意按键,只要你打出的字符足够多,总会出现某个有意义的词语、短语,甚至句子!但我们都知道,我们在开始输入时,并没有赋予自己这样一个使命。

让我们把时钟拨回到40亿年前,生命刚刚在地球上问世的时刻。生物进化,则从生命诞生的那一刻,就宣告开始。前20亿年里,由于只存在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所以,如果非要给进化安上一个所谓目标的话,那么唯一可能的答案,就是简单明了的“活下去”!具体来说,就是生物要优化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系统,比如能量获取、繁殖,以及增强自身的稳定性。但是,丹尼特说,在使用这样的描述时,由于语言和思维的局限,我们也是在犯一种“倒果为因”的逻辑错误。实际上,进化过程中每一次突变,都是未经设计、随机发生的,可能有利,也可能有害,只是无论大自然还是这些初级生物本身,都对此浑然不觉。

然而,一次导致飞跃式进化的意外事件发生了:两个单细胞细菌在相互碰撞后,它们发现自己不但存活了下来,还变成一种更为复杂、高级的生命;作者丹尼特打了一个生动的比方,这就好比是自然界里发生了一次成功的企业并购,类似谷歌、亚马逊或者苹果,通过收购一些初创技术公司,迅速填补了自己在某个产品或者技术方面的短板,变得更加强大一样。

很快,类似的“并购”,或者说进化,以惊人的速度继续涌现,渐渐地,相对原始的原核细胞变成了复杂的真核细胞,然后演化成复杂的多细胞生物。不过,从单细胞演化为多细胞,背后的首要推力,并不是发展高级智慧。

那么,多细胞生物究竟有哪些好处呢?首先,个头更大,不容易被天敌吞噬;不过与此同时,它还得到了一个意外的好处:那就是自己身体内有足够多的细胞开工,互相连接,提升了单位时间内信息交流的总量,因而能够处理更多的复杂任务,速度也更快。所以,多细胞组成的复杂生物,就要比单细胞生物具备碾压性的优势。

从神经生物学角度讲,认知能力与智慧的本质,就是学习。用神经科学术语来说,我们的认知与思考,就是生物体内的神经细胞之间,通过信号传递,产生了全新的连接与共鸣。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人类大脑内部的基本组成细胞:神经元。

神经元,是人脑中辛勤的基层员工和基本运算单元,功能是产生和传导电信号,可能有1000亿个之多。人类高深莫测的思维活动,底层逻辑其实和电脑差不多,就是调动这些类似微型处理器的神经元,通过释放和交换电信号,来进行复杂的运算。

神经元之间能够交换电信号,是依靠它们向外伸展的“触手”。每个神经元细胞都拥有大约5000条,如果两个,或者多个神经元牵手成功,那么就意味着我们有了全新的记忆,或者解锁了全新的技能。

生物神经学家发现,神经元的起源,是一类古老的真核生物,说白了就是由多个细胞组成的原始生命。早在距今六亿年左右的前寒武纪时期,在类似海绵这样的原始动物体内,就出现了神经元的祖先,类神经细胞。这些类神经细胞在海绵体内的功能,就像公司里有一个岗位职责不固定,到处帮忙的热心员工,到处和其他细胞“握手”:一会儿管管体内其他的细胞有没有按时吃东西,一会儿又管管海绵消化腔里的微生物环境是不是合格。

当然,海绵等原始生物体内,像类神经细胞这样的多功能细胞很多,在漫长的进化中,这些多功能细胞如同公司员工定岗一样,逐渐按照自己的专长,被分配到各种固定岗位上去;而类神经元细胞这个员工,由于眼里总是有活儿,能耐又大,逐渐被提拔进了公司的管理层,专门负责做决策了。所以,这个发现又证实了丹尼特和道金斯等人的理论,那就是,包括人类在内,生物的认知能力也是因为偶然因素而诞生的。

在此基础上,丹尼特更宣称,不但自然演化本身没有目的,而且在演化中,生物对于自身拥有的各种特征和行为模式,也没有形成类似人类的认知。英国知名动物学家,诺贝尔奖得主廷伯根也支持这个观点,认为动物不理解自己行为的内在逻辑,纯粹是在按照基因中遗传的“编码程序”做本能反应;比如,他举例说,有一种飞蛾,叫柳天蛾,它的后翅上有复杂的花纹,一部分看起来像巨大的眼睛;一旦在野外遇到天敌,比如鸟类,柳天蛾就立刻展开翅膀缓缓抖动,这种图案和复杂的自然环境叠加在一起,会让鸟类误以为自己面对的是某种巨大的脊椎动物的脸部,从而逃之夭夭。

然而,在试验中,廷伯根曾利用化学物质,擦掉了柳天蛾后翅上的图案,或者把柳天蛾放在一个人为的单一颜色背景下,再让它们面对天敌鸟类。作为人类的我们肯定知道,做了这些处置,柳天蛾的伪装策略就失去了效力。如果柳天蛾真的具备认知能力,理解自己的行为逻辑并评估后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它就该停止伪装,努力逃走;但是,和廷伯根预想的一样,柳天蛾依旧傻呆呆地张开了翅膀,缓缓抖动,坐等自己被鸟类吞食。

当然,即使是比昆虫更高级的哺乳动物,也不能对自己的行为做出类似人类的评估和选择。作者丹尼特在书中说,非洲的瞪羚,会在遭遇捕食者,比如狮子的时候,不着急逃跑,反而原地蹦高;许多动物学家说,这种被称为“弹跃”的动作,就是瞪羚为了打击捕食者的信心,而释放出的一种炫耀性信号:“你看,我很健康,还有大把的体力,你趁早放弃吧!”

然而,在这种危险的炫耀中,许多瞪羚因为原地弹跃而失去了宝贵的时间窗口,丧命于狮子口中。不过其他瞪羚并没有因为这种惨剧的频繁发生,而放弃这个习惯。丹尼特就说,如果我们非要用拟人的语气来描摹瞪羚此时的心理活动,估计就是:“哎呀,我怎么一看到天敌就不由自主跳起来了?”

丹尼特总结说,类似柳天蛾展翅或者瞪羚弹跳这样,镌刻在遗传基因中的行为模式,与其说它是大自然为了让生物提高生存率而有意“设计”出来的,更不如说,它们只是大自然无目的演化中偶然出现的;只不过,在正确的时间以及应用场景中,恰好提高了拥有者的生存概率,所以就被镌刻在基因里,进而让携带它的动物在面对同样的场景时,自动产生条件反射行为。

反过来说,其他类似的行为模式,比如面对天敌蜷缩成一团,或者摇尾巴等等,纯粹是因为没办法帮助拥有者骗过天敌,而随着携带者的灭绝,在进化中被淘汰了。

所以,地球上的大部分生物,虽然能够在本能,也就是基因遗传信息的指引下,拥有各种趋利避害的行为模式,但它们都不能理解这些行为模式背后的因果关系,以及适用条件,用大白话说就是“干得好,不代表你懂”。那么,问题就来了,人类的认知能力是如何从这种本能中逐渐浮现出来的呢?

模因:人类智慧诞生的催化剂

首先,人类会学习,而且学习能力遥遥领先于其他一切物种。从本质上说,学习等于智慧。学习,是个体和环境互动的最基本模式:通过捕捉信息、积累经验,再通过总结规律,改善应对的策略和技巧,这也是对自身的一种迭代和再设计。说白了,智慧就是一种学习能力,既包括学习内容的选择,也包括学习的模式。

说到这里,有人要问了,同是生物,人类学习,以及积累传递信息的速度为什么特别快呢?作者丹尼特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观点,那就是,动物之所以学习不行,是因为它们的信息摄取,大部分只来自它通过本能认识的环世界。

什么叫环世界?你可以把它简单理解为生物生存的环境,以及环境中存在的各种要素。著名生物学家于克斯考尔,把环世界定义为“所有对有机体良好生存至关重要的事物”。例如,一只北极熊,它的环世界非常简单:雪白的冰雪,蓝色的大海,几个自己栖息环境里的地标,比如冰山;在生物方面,除了少数同类,就是那些作为自己食物或者天敌的动物,比如海豹、虎鲸等等,简单明了,一目了然。

然而,人类就不一样了。比起简单的细菌、真菌,以及动植物,我们不仅要面对一个更广阔的自然世界,还要面对独一无二、复杂无比的人类社会:每天,人类因为群体社交活动,经济生产与日常生活,产出了海量的信息与决策需求,都需要我们的大脑及时进行处理。所以我们的环世界,同时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自然环境,与更复杂,更新迭代更快的文化环境。

文化环境所存在的时间,几乎和人类文明本身一样长。从学习的角度来说,文化环境对于人类认知能力的塑造,影响力要超过自然,因为人为制造的事物,本身所蕴含的新奇度、创造力与信息含量,都超过那些自然孕育的事物。为了说明这点,丹尼特开了一个脑洞,说,如果你是一个宇航员,降落到一颗遥远,从未有人到过的行星,当你开始探测考察,寻找生命迹象时,哪种发现会令你更兴奋?A. 一只蛤蜊,B.一把耙子。

很明显,比起一只蛤蜊,一把耙子会带给这位宇航员更多的震撼:因为它的出现,预示着这个星球不仅气候适宜,能够孕育生命,更已经出现了类似人类这样,能够制造工具的高级智慧生物,而且已经进入了文明时代。

更重要的是,文化环境所展现的信息,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给接触者带来的不仅是全新的现象,更是全新的策略与解决方案。例如,如果我们去陌生的地方旅游,看到一只罕见的动物,比如鸭嘴兽,那只是给我们脑海里关于动物的知识图谱增加了一个新标签和一个新动物形象;但是,曾经我们的祖先,首次看到来自远方的人工培植小麦,或者马车时,他们看见的,不仅是一种新鲜的事物,更是一种全新的营养来源和交通工具。这些东西,将通过仿造而普及,彻底改变他们的认知与生活。

当然了,人类的信息积累和知识迭代速度之所以比其他生物更快,当然还要归功于人类拥有语言文字,以及其他工具来储存这些海量信息,并且能够把这些信息一代代地传递给子孙后代,不会随着代际传承而“清零”。

说到这里,丹尼特话锋一转,说:虽然人类因为拥有文化环境和信息储存工具,认知迭代的速度比自然界的其他生物快得多,但是人类认知能力发展的规律,依旧和自然进化一样:那就是,没有一个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处处充满随机性;人类取得的突破与进阶,都如同“开盲盒”,属于意外收获。

我们知道,在生物繁衍进化中,基因可以通过生殖细胞,从一个个体转移到另一个个体,而文化现象也能通过人类特有的模仿能力,从一个人的大脑转向另一个人的大脑,不同文化现象也如同基因一样会彼此竞争,那些对人类更有价值,更具备感染号召力的现象,就会保留下来,传播给更多的人。《自私的基因》的作者道金斯,就给这种文化现象起了一个特殊的名字,叫“模因”,给它的定位是:在人类认知能力的演化中,来自外部文化环境,作用类似基因的东西。

“模因”虽然听上去很抽象,高大上,但丹尼特说,它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形式多样:小到比如“特种兵旅游”这样的网络梗,小黄人笑脸表情包,再到牛仔裤、比基尼这样的时尚潮流,大到各种各样的社会思潮,比如“全球化”,或者“平权主义”,都可以被看作是“模因”。

模因诞生后,也在我们的认知系统里产生了激烈的竞争,如同自然界中基因为了自身存续展开的竞争一样:对人类生存繁衍有帮助,或者能够引发人类持续共情的模因,从科学理论、工程技术,到艺术经典,就能顺利存续下去;而那些无法提供类似功能的模因,就自然消亡了。然而,在模因诞生之初,人类对模因带来的认知与行为影响,往往一无所知;这个现象,非常类似基因突变发生后,短时间内无法判断它对生物的生存繁衍究竟起到什么作用。

举个例子,《只是一首歌》讲的就是中国古典文学库中的瑰宝,“宋词”的诞生与发展历程。从丹尼特的角度看,“宋词”也是一种文化模因,然而它刚刚诞生的时候,只是士大夫官僚为了配合歌姬演唱乐曲临时配的歌词,属于酒宴社交活动中的助兴节目,难登大雅之堂;但谁也没想到,经过两宋历代著名文学家的创作与推广,词逐渐脱离了配乐,独立存在,最终演变为中国文学经典宝库中,能够和唐诗相提并论的经典文学体裁。

那么,模因是如何刺激人类的认知能力快速升级的呢?作者丹尼特在书中说,感谢生物神经科学近几十年来的快速发展,让我们终于拥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假说,这个假说在现阶段看来,是个比较令人满意的解答。

刚刚诞生的“模因”,对于人类大脑来说,不仅是全新的体验,信息量还远远大于我们从自然界获得的反馈。于是,大脑内部的神经元就忙活起来了,和全然陌生的伙伴牵手,开始放电,发信号。神经科学的研究表明,频繁发射或者接收电信号,会让神经元细胞发生突变。

例如,有一种独特的神经元,叫纺锤体神经元,只有少数脑容量巨大,存在社交群居行为的高级哺乳动物能够幸运地拥有它,比如人类、黑猩猩、大象和鲸鱼。在人体这家超级公司里,纺锤体神经元的作用如同公司高管,负责的都是比较复杂的工作,比如与同类共情、社交,以及自我意识等等。

纺锤体神经元是怎么来的呢?一些生物神经学家的研究表明,这要归功于远古哺乳生物体内发生的一次偶然事件。具体来说,就是一部分哺乳动物,比如灭绝的某种鲸,它们的社交活动碰巧比较多,于是它们的大脑内神经元活动更频繁地大量发射、接收电信号。这种长期996一样的超负荷工作,最终导致一些原本负责调节食欲的普通神经元发生了基因突变,进化为体积更大、传输信息更迅速,功能也更复杂的纺锤体神经元;就好比某公司里,有个干活麻利勤快,会来事儿的行政中层,在机缘巧合之下,被大领导看中,火速提拔成了高管。

说到这里,相信你的意识里,已经出现了一条关于人类认知能力如何诞生、发展的路线图:首先,认知能力和生物其他求生功能一样,最初也是在混沌、无目标的自然进化过程中,偶然出现的;然而,通过两次大分流,人类凭借自成一档的认知能力,变成了自然的主宰,凌驾于其他生物之上:第一次,来自时间还不明确,发生在哺乳动物大脑内的一个基因突变,使得包括人类祖先在内的一群生物,拥有了纺锤体神经元,进而拥有了社交共情、归因推测能力,以及自我意识等等。而第二次大分流,则大概发生在几千万年前,古人类由于发展出最初的社会组织和语言能力,因而创造了独一无二的文化环境。在文化环境中不断涌现的“模因”,进一步推动人类的心智走上了一条发展的“快车道”。

那么,题目中提到的天才音乐家巴赫,放在这个知识背景下,该如何理解他的诞生与成功呢?丹尼特就说了,巴赫的出现,是一个人类心智与认知能力,在繁荣多元的文化环境中加速成长,最终绽放的最佳案例。巴赫从小就生长在一个音乐模因丰富的家庭环境里,他的父亲和叔叔,都是出色的音乐家;巴赫幼年时期就开始接受系统而持续的音乐教育,既了解作曲创作流程,又是一位出色的管风琴演奏家。这些,都保证了小巴赫的认知系统中,建立了丰富的音乐信息储备,大脑中相关的功能区域,早早被激活。

在巴赫前往莱比锡担任托马斯教堂的音乐总监之后,出于工作需要,他创作了将近300首康塔塔,这是一种宗教题材的声乐组曲,有歌词,可以演唱。巴赫为了让自己的作品更通俗易懂,广泛流传,借鉴了许多当地信教老百姓经常演唱的基督教赞美诗。对此,丹尼特的分析是,用今天的互联网思维看,巴赫的创作,也是一种借势,用当下流行的音乐模因,为自己的作品赋能引流,确保它们能够迅速传播,精准打中用户的需求痛点。如果巴赫没有做到这些,那么他的大部分作品,很可能会和同时代许多失败的文化模因一样,迅速淹没在时间的洪流中。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今天的我们,再提到巴赫,顶多说,他是十八世纪一位有特点的古典音乐家,以及一位管风琴演奏家,而不是今天我们认知里那个熟悉的古典音乐大师了。

结语

我个人感觉,这是我今年第一季度中,读到的信息量最大、最具备认知提升与创新意识的著作。本书作者丹尼特用了三十万字的篇幅,综合了哲学、语言学、人工智能、进化生物与神经科学等各个研究领域的前沿成果,为我们解释了人类心智与认知活动的本质、起源与发展历程;虽然丹尼特提出的很多理论还处在假说阶段,但依旧不会损害这种全新思路所带来的启发性与前瞻性。

这本书的内容虽然看起来庞杂,但总体上围绕两个关键点展开,如果简单总结一下,就是:

首先,人的心智与自我意识,和其他所有生物所具备的一切基本功能一样,都是自然进化的产物,并且是偶然性事件的产物。而自然进化本身,却是一种自下而上,没有明确目的导向的竞争,没有自上而下的设计;而恰恰是这种“目标缺乏”的特性,才使得这个地球上最伟大的创新成果,也就是带有认知能力的复杂生物,最终得以出现。

其次,人类的心智之所以迅速发展,凌驾于其他自然界生物之上,就是因为人类拥有独一无二、自身创造的文化环境:文化环境批量制造了大量信息量丰富的“模因”。与镌刻在体内的基因一样,模因不断改变人类的行为与决策模式,并通过人类独有的语言载体,如同基因一样代代相传。同时,模因之间,也如同自然界中的基因一样,进行着优胜劣汰的军备竞赛;而成功的模因之所以胜出,也并不是因为预先设定好的功能,而往往是某种“无心插柳”的机缘巧合:举个例子,虽然羽毛是鸟类的标配,在空中飞行时起到了增加升力,优化空气动力外形的重要作用,但羽毛诞生之初的作用,却是御寒与散热。同理,电磁波最早的应用场景是雷达探测,随后才因为一个偶然事件,被发现具有加热效果,最终催生了我们厨房里的常用家电:微波炉。

另外,在本书中,丹尼特还用了不少的篇幅,探讨了人工智能技术是否会最终诞生人造“自我意识”这个科学界争论许久的问题。丹尼特指出,由于人类大脑认知活动的底层逻辑,和今天的计算机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所以人工创造的、具有自我意识的智慧生命,也一定会到来。毕竟,人工智能与计算机之父图灵说过,类似人类抽象思维这种复杂的信息处理过程,都可以向下拆分为一连串“如果—那么”式的简单指令。同理,大脑这个看似复杂的心智与意识迷宫,也是由几百亿个只能处理简单任务的神经元组合而成,和今天的超级计算机一模一样。

需要说明的是,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同意类似观点的人却是越来越多。例如2012年7月,一群神经科学相关领域的著名科学家发表了“剑桥宣言”,宣言的主要内容就是,只要一个神经系统复杂到一定程度,能够积累经验,持续和外界产生互动,它就能产生自我意识。人类引以为傲的复杂大脑,只是自然界在亿万年进化中偶然进化出的特殊结构,并不是诞生自我意识的唯一必要条件。

今天,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已经可以发展出类似人类神经组织的芯片,以大量晶体管模仿神经系统中的神经元,运行大数据分析和语言深度学习等复杂任务。有了这个硬件的加持,人工智能在学习中,就可以逐渐摆脱人类的训练,实现自主学习。虽然这种分析处理能力在今天,还只能局限在某个狭窄特定的具体领域,但在未来,也可能会萌生出类似人类的自我意志。凯文·凯利在他的著作《科技想要什么》里,索性就提出,地球上除了现有的动物、真菌、植物等六个生命王国,还应该把技术硬件,列为第七个生命王国。

当然,丹尼特对于人工智能技术极大进步后,人类的命运,还是比较乐观的。简单总结来说,他的观点是,既然深度学习和人工智能算法,能够更有效率地解决人类面临的许多复杂问题,这就等于为人类自身认知能力的发展,安上了加速前进的引擎:也就是说,把繁重的低层次认知工作,比如翻译、统计、数据收集与初级分析交给人工智能,而人类可以专注于所谓的“核心智能”工作,也就是通过与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合生长,推高人类心智的极限,重新定义人类文明未来的方向。

撰稿:朱步冲;脑图:刘艳思维导图工坊;资料来源:得到APP听书栏目。声明:除原创内容特别说明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和音视频均来源于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在文章下方留言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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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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