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尘埃——从黄帝到西周:中国大一统第一阶段

真情豫鉴历史 2024-02-02 01:42:31

原创 崔云飞

中国历史的大一统王朝有夏、商、周、秦、汉、晋、隋、唐、元、明、清等11个王朝。这11个王朝可以划分为4个阶段,分别是夏商周大一统、秦汉大一统、隋唐大一统、元明清大一统。西晋因为可以说是走向大分裂、大融合的一个过渡阶段。在夏朝之前,黄帝等五帝系统已经具有了大一统的雏形。夏商周是中国大一统的第一阶段,为此后的大一统奠定了基本形态。

司马迁《史记》首先书写《黄帝本纪》,就树立了黄帝这一榜样——“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於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黄帝可以说是中国大一统的源头。“帝”是最早的天下共主。三皇五帝中的“三皇”意味着人类始祖,而“五帝”则意味着天下共主。五帝中的“黄帝”后来取代“三皇”,成为“人文初祖”。这是因为司马迁作《史记》,把黄帝作为信史之源,而此之前则是神话传说。古希腊史也存在一个从神话传说到信史的过程。

黄帝先后战胜炎帝、蚩尤,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打天下”。《史记》记载:“蚩尤作乱,不用帝命。於是黄帝乃徵师诸侯,与蚩尤战於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而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

司马迁编织了一套尧舜禹、夏、商、周、秦、汉都为黄帝苗裔的谱系。这种书写方式被后世所继承。中国历代统治者都宣称自己是黄帝苗裔,增加自己的合法性。但这一方式对新疆、西藏存在一定的困难。藏族为古羌族的支脉。而羌族与“姜”姓显然有亲缘关系。姜姓意味着汉族与藏族具有亲缘性。相较而言,罗马甚至宣称是由罗马人、萨宾人、海盗三部分组成。美国甚至是全球移民建立的国家。中华文明的主体文明没有发生变更,而且进行了多次的民族大融合,而不是像日耳曼人大迁徙、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发生重大改变。我们强调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性,同时又必须强调主体性。即主体民族、主体文明未曾发生改变。元朝、清朝作为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同样融入了主体文明、保有了主体民族。对主体民族我们只是做事实陈述,并不意味着主体民族会欺压少数民族。

《尚书》是大一统思想的重要源头,记载了尧、舜、禹等中央政权。《尚书 虞书·尧典》提出了“协和万邦”的思想。因此,这时候也被称之为“邦国”时代。中央政府已经有了初步的分工,乃至于有了“敬授人时”。尧舜时代就开始治水,并最终由大禹完成。

大舜已经巡守四方,颁布刑法,“敬敷五教”。大舜时期,“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这意味着通过军事手段,达到了对当时“天下”范围内的政治权威。

《尚书》则直接从尧帝开始讲起。尧被看做是第一位天下共主。《史记》则认为存在黄帝——帝颛顼(高阳,黄帝之孙,昌意之子)——帝喾(高辛,黄帝子玄嚣之孙)——帝尧(帝喾之子放勋)。帝尧作为天下共主,主要事迹是敬授人时,测量国土,以及禅让给大舜。大舜同样是帝颛顼的六世孙、黄帝之九世孙。大舜作为天下共主,颁布了刑法。

大禹时期,已经有人提出“奄有四海为天下君”的观念。中国的最高统治者已经有了“唯一性”的特征。当时已经用“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对最高统治者进行警告,实现权力与责任深度捆绑。大禹治水是基于对整个中华大陆水文地理的了解,进而采取了“疏堵结合”的办法,使得当时人们超越了狭隘的邦国界限,是典型的“大一统工程”。《禹贡》的“禹别九州”,把中国东南大部分农耕文明地区都纳入了华夏民族的视野,奠定了最初的“天下”观念。《禹贡》提出了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的管理体系,围绕着中原“中国”这个中心呈现出从严格到宽松的管理风格。

从夏启开始,实行世袭制,称“王”。商朝存在大量的方国。西周则达到了“封建大一统”的典型状态,树立了周天子的权威,开创了朝贡体系。周朝采取分封制,本是加强对国土的管理。孟子甚至说:“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他,三不朝则六师移之。是故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天子利用征伐手段维护大一统。但在春秋时代,诸侯逐渐纷争。

从《尚书 夏书·甘誓》开始,中国最高统治者以“天”的名义确立自身的精神权威性与政治权威性,进而讨伐“有扈氏”等不服从中央集权的方国。《尚书·商书·汤誓》借助“天命”的名义进行革命。《尚书·商书·太甲下》提到“一人元良,万邦以贞”,把国家的兴衰寄托在明君身上。封建大一统落实为君主专制制度。《尚书·商书·说命上》提到“天子惟君万邦,百官承式”。“君万邦”显然比“协和万邦”有了更强的统治力度,使得部落联盟向着“大一统”制度转化。《尚书·周书·泰誓》更是借助“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以民心论天命,为革命建立正当性。《武成》提出“一戎衣,天下大定”“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大赉于四海,而万姓悦服”。其中的“天下”“万民”“四海”都说明了中国最初的天下观念。周王朝突出“惟皇作极”的观念,把自己确立为天下的中心、极点。《诗经》记载“惠此中國,以綏四方”“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等有关“大一统”的观念。

《周易》提到“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包犧氏沒,神農氏作。斲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其宇宙观具有一体性,进而有助于维护天下观。《礼记·礼运》提出“天下为公”的大同思想。《中庸》提出:“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队;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故曰配天。”其世界观依然不是割裂的世界,而是一体化的天下观。《大学》更是提出了“平天下”的理想。《孟子》也提出“定于一”“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试如是也,民归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的主张。孟子显然没有陷入割裂天下的思维之中,而是胸怀天下。

《尚书》创造了“天命”论,《尚书》已经把天命作为最重要的权力象征。其中的《吕刑》提到:“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绝地天通,就使得人们不得直接与上天交流。而周天子则把持了神权。董仲舒深刻阐释了天子受命于天的理论。董仲舒针对”王正月”提出“王者必受命而后王”“王者受命而王,制此月以应变,故作科以奉天地,故谓之王正月也。”董仲舒设计了“君权天授”的理论。董仲舒还说:“天以天下予尧舜,尧舜受命于天而王天下,犹子安敢擅以所重受于天者予他人也。”受命之后就不能“擅自”移动、改动。董仲舒说:“人之得天得众者,莫如受命之天子。下至公、侯、伯、子、男,海内之心悬于天子,疆内之民统于诸侯。”虽然每个人都得天——“天命之谓性”,但是只有天子“受命”。董仲舒闯了一个受命体系——“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一国则受命于君。君命顺,则民有顺命;君命逆,则民有逆命。”(《为人者天》)天——天子——百官——民众就形成了一个层层受命的体系。

春秋时代预示着天下大乱,虽然有周王作为天下共主,但是周王已经无法管控天下。陷入乱世之中。战国时期出现了秦齐燕楚赵魏韩等七雄。经过了这段乱世,中国历史进入到秦汉四百年的大一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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