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对心狠手辣的野鸳鸯!1975年湖北齿轮厂女工被毒杀案侦破始末

运鹏谈国际 2023-12-29 15:20:07



湖北省齿轮厂旧厂房

1975年5月17日13时左右,位于湖北省孝感地区随县(今随州市)的湖北省齿轮厂时年31岁的病休在家的女仪表工曾桂香在午饭后不久突然感觉到腹痛,不久后开始出现恶心和呕吐症状,接下来还伴有呼吸困难的症状,同班组工友立即将曾桂香送往厂医院门诊部救治。厂医院门诊部经过紧急处理发现效果不大,又立即将人送往随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但依然抢救无效,于5月18日凌晨1时30分死亡。随后,曾桂香的丈夫——齿轮厂技术员曾昭蓬作为家属拒绝了随县人民医院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因的建议,当天就将尸体领回并火化,骨灰被送回曾桂香的长沙老家下葬。这件事情就这样似乎以一个意外病亡的结论终结了,原本有些议论的声音也很快散去了。

湖北齿轮厂老厂门

然而到了8月的某天,齿轮厂保卫科突然接到一封从长沙市寄来的申诉信,信是曾桂香的姐姐曾桂英所写,在信中,曾桂英称她的妹妹死因不明,要求厂党委查明此事。而且还揭发称:自己的母亲彭某某曾发现曾桂香的丈夫曾昭蓬和齿轮厂女青工孙玲玲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严重生活作风问题。

正当厂党委对此将信将疑的时候,孙玲玲的哥哥孙某某(也是齿轮厂工人)的检举信也接踵而来,和曾桂英的检举信属于“前后脚”,在信中,孙某某大义灭亲,揭发其妹妹孙玲玲和曾桂香的丈夫曾昭蓬勾搭成奸并合谋下毒杀害曾桂香的事。

一封申诉信让人觉得不足为信,第二封检举信让人觉得将信将疑,那由作为当事人的孙玲玲亲自向齿轮厂党委递交的投案书则彻底引爆了众人的舆论,在投案书中,孙玲玲交代了自己和曾昭蓬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为了和曾昭蓬结婚,两人合谋毒死了曾桂香——还有她腹中的孩子。

这一劲爆消息石破天惊,齿轮厂党委不敢怠慢,立即向随县县委作了汇报,县委对此极为重视,立即成立由随县县委组织部、公安局、齿轮厂保卫科的得力人员组成专案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老照片,和民警一起勘查现场的保卫干事(左)

当时,摆在专案组面前的路并不好走,因为曾桂香的遗体早已在三个多月前火化,已经无法获取直接的下毒证据。且由于此事已经过去三个多月,现场早已破坏殆尽,不具备任何勘查价值,仅仅凭借曾桂英的一封申诉信;孙某某的一封检举信和孙玲玲自己的一份投案书,显然不可能给曾昭蓬定罪。曾昭蓬完全可以说:这三个人串通好了来陷害他,给他下套,到时候又提不出扎实的证据,那就被动了。

为此,专案组很干脆的就否决了部分同志提出的把曾昭蓬抓起来突审,获取口供和孙玲玲的投案书对上就能定案的急躁建议,而是决定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广泛深入群众进行调查,想办法获得新的人证和物证。于是大家统一了认识,在尸体已经火化,现场被破坏,罪证大多毁灭的情况下从零开始。

老照片 齿轮厂职工

经过八个月的明查暗访,专案组证实了如下的问题:

通过查阅曾桂香1972年1月至1975年5月一共三年半的劳动出勤记载,专案组发现:曾桂香在1972年1月至1973年8月这20个月内扣除节假日外出勤18个月,仅仅只请了4天的病假;然而从1973年9月至1975年5月这21个月内,扣除节假日曾桂香只出勤了5个月,而病假长达202天。

以上情况说明,曾桂香的身体在1973年9月之前非常健康,但从1973年9月以后就缠绵病榻,出勤减少、病假猛增。尤其是1975年1月以后曾桂香就连续病休了五个月之久,一直到5月17日发病身亡之前,曾桂香一直处在病休状态。其腹中所怀的孩子,也因为母体不适宜继续怀孕而被迫终止妊娠,用电动流产吸引器给引流掉了。

专案组随即从曾桂香曾经就医看病的湖南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武汉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随县人民医院和湖北齿轮厂医院门诊部收集了曾桂香自1967年12月至1975年5月的十八份门诊病历记录,包括曾桂香的86页住院病历和140余次门诊就医记录。综合病历记载可以得出曾桂香的病情有如下特点:

1、突然发病。

2、症状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且都发生在进食后不久,只要进食过后必然发病。

3、在接受输液时向曾桂香经常向护士自述有不适反应,然后就出现休克症状。

70年代的护士

4、经常出现口渴和烦躁的症状。

5、病情越到最后,手、足和面部的麻木症状就越发严重。

6、休克症状随着病情的加重变得越发频繁。

根据病历记录曾桂香的病情发展基本梳理如下:

1973年9月开始,曾桂香开始出现恶心、呕吐和腹泻症状;从1974年8月开始,曾桂香又陆续出现胸闷、昏迷、休克、心跳脉搏微弱、血压下降、口渴和烦躁不安等症状,吐出的痰液均呈粉红色;自1975年2月开始,曾桂香除了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肝受损和神经系统受损,手、脚和面部均出现麻木症状。这个过程和孙玲玲的投案书中描述的曾桂香从发病后的病情发展过程基本吻合。

通过请教相关专家,上述专家均认为曾桂香的症状符合磷化锌慢性中毒过程中所反应出的症状体征。在专家们的指点下,专案组成员查阅了磷化锌中毒相关的病理资料,根据资料记载:磷化锌对人畜均有相当大的毒性,人食用后,会在胃内被分解为含有剧毒的毒素,在肠胃内被吸收入血液,损害心脏、肝、肾以及神经系统等。临床症状为:口服一定数量的磷化锌后约两个小时,就会感觉到头昏、口干、舌燥、胃部疼痛、说话失音,随后会陆续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吐出带血丝及黑色沉淀或黑色泡沫样物。严重的会出现昏迷、休克、体温不升、血压下降、心跳减慢、脉搏微弱、呼吸困难等症状。休克状态一旦时间久了就会导致患者急性死亡。

据此,专案组认定曾桂香的死因系磷化锌中毒,并非正常临床性死亡,而是被毒害致死的。

下一步,专案组要做的就是尽力搜集相关物证了。

在湖北齿轮厂广大干部和职工,以及随县人民医院和齿轮厂医院门诊部的医护人员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成员们对曾桂香家中以及曾经住过的病房一遍又一遍地进行仔细地勘查,前后勘查次数达数十次,在曾桂香生前工友和和曾经护理过她的护士的指认下,将曾桂香曾经呕吐过的地方的灰尘,倾倒过曾桂香呕吐物地方的泥土、碎纸片和棉球,曾桂香曾经使用过的便桶内部的附着物和木屑全部提取。此外还提取了曾桂香的丈夫曾昭蓬的衣服、棉被面、猴式棉袄、家中挂的照片镜框以及曾昭蓬自制的圆形多用途锉刀。以上物证被全部送到孝感地区公安处技术部门进行检验。

与此同时,专案组通过审讯孙玲玲,得知她曾经将制作毒药丸所用的一把扁锉丢弃在山头上的一座粪坑里。为此,专案组的几名侦查员忍着巨大的恶心和刺鼻的异味,轮流下到粪坑底部连续奋战掏了7个多小时,终于将这把扁锉给捞了上来。随即也被火速送往孝感地区公安处检验。

经过几轮仔细检验,专案组得到如下结果:

1、曾昭蓬的自制圆形锉刀和孙玲玲丢在粪坑里的扁锉的尖端都检出有磷的成分。

2、在曾经用于抢救曾桂香、给她引产掉腹中胎儿的电动流产吸引器的金属接头的内壁上被检出有锌的成分。

70年代中国医院主流配备的长安牌YS901型电动吸引器

3、从曾昭蓬的猴式棉袄的三个口袋中吸出的灰尘上都检出了磷化锌的成分。

4、从曾昭蓬和曾桂香结婚照镜框后面提取的灰尘内检出了磷化锌的成分。

5、从沾有曾桂香呕吐物的泥土、灰尘、碎纸片和棉球上都检出了磷化锌的成分。

6、在给曾桂香输液用过的葡萄糖玻璃瓶的内壁上检出了铁离子成分。护士说这种情况很容易污染输液,引发患者感染。

检验结果表明:曾昭蓬的家中、身上均有磷化锌,说明曾昭蓬曾接触过磷化锌。曾桂香的呕吐物中含有磷化锌,证明曾桂香可能也服用过磷化锌。但是要进一步证明这一点,则需要证明曾桂香的腹中有磷化锌。可是此时曾桂香已经化作一团骨灰,没有检材来源,要证明腹中有磷化锌这一条谈何容易呢?

就在专案组成员一筹莫展之际,一名随县人民医院的医生向专案组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在她的印象中,曾桂香曾经在1975年2月在本院做过肝切片检验手术,切下来的肝切片样本现在应该存放在武汉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的病理室。

专案组对这条线索如获至宝,立即前往武汉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病理室获取了这块大小不到1厘米的肝脏组织切片。可是,当时武汉医学院、第一医院、中山医学院、湖北省公安厅四处以及整个武汉地区的相关科研单位在过去都没有做过组织切片的化学检验,贸然动手很可能破坏宝贵的检材,导致鸡飞蛋打、功亏一篑。

为此,自感帮不上忙心存歉疚的武汉医学院党委以及专家教授们积极帮助查找资料和联系能够做组织切片化学检验的科研机构。最终查到西安医学院曾经做过从肝组织切片检验,并留有从肝组织中检出锌成分的病理资料。于是,专案组持介绍信和曾桂香的肝脏切片赶赴西安,向西安医学院求助。

西安医学院对此表示“义不容辞”,组织了医学院最顶尖的病理学专家对这块小小的肝脏切片采用双硫宗组织化学检查法进行反复几轮的检验,结果准确地证实这块肝脏切片检材中的含锌量大大超出正常标准,从而认定曾桂香的腹部曾经有大量的、超出正常标准的锌。

基于上述证据,专案组于1976年1月14日将曾昭蓬拘留审查。经突审,曾昭蓬对自己与孙玲玲合谋下毒杀害曾桂香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从1973年以来曾昭蓬以辅导技术、关心进步等手段勾引孙玲玲,两人最终勾搭成奸。曾昭蓬为了达到和孙玲玲结婚的目的,就和孙玲玲合谋毒死发妻曾桂香。具体做法为:由曾昭蓬用自制的圆形多用途锉刀挖空曾桂香平时常服用的“力勃隆”胶丸(一种在孕期给孕妇补血的补药)内部,然后灌入糖精和少量磷化锌,让曾桂香服用。

“力勃隆”胶丸的标签

之后,曾昭蓬又多次将少量的磷化锌投入到给曾桂香的饭菜中,令曾桂香慢性中毒。曾桂香犯病后,在治疗的过程中,曾昭蓬又多次将铁锈水注射进葡萄糖溶液中,污染了输液,导致曾桂香感染和休克,但几次都因为抢救及时而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最终腹中胎儿无法保住,被迫引产。

1975年3月下旬,曾昭蓬指使孙玲玲用扁锉掏空给曾桂香服用的做小月用的药丸,将糖精和磷化锌灌入,并给曾桂香服用;同时曾昭蓬又不断在给曾桂香的饭菜中少量掺杂磷化锌,加速了曾桂香的中毒,使得病情不断恶化。最终在1975年5月18日,曾桂香抢救无效死亡。

至此,本案真相大白。曾昭蓬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被枪决,孙玲玲身为同谋,但能良心发现写投案书及时交代罪行并揭发曾昭蓬,有立功表现,故从轻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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