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看到一个案例,广东惠州某问题楼盘的业主起诉招商银行惠州分行,请求法院支持在房子达到交付条件之前,停止还贷,法院一审、二审都判定业主胜诉。
招商银行惠州分行不死心,申请广东高院再审,结果广东高院还是支持业主的请求。
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查案件编号看全文:
(2017)粤13民终1881号
(2018)粤民申7516号
广东高院支持了业主停贷的请求,这代表了什么呢?
之前的文章《违法违规的银行,必须为停工、烂尾的楼盘负起责任》有谈到买到烂尾房后,法院支持业主不用还了。
但里面的判决,只是嘉兴中院的判例。
但有了广东高院的支持就不一样了,这是一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如果你在其他省份起诉类似的事情,地方法院就会认真参考广东高院的判例。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南宁买到停工、延期交付的问题楼盘,你贷款的银行没有把购房贷款存入监管户,而是打进了开发商的一般户;就这事,你在南宁地方法院起诉银行,你拿着广东高院的判例给南宁的法官看,你的赢面会大很多。
如果你停贷的请求得到了广西高院支持,那全广西购房者都要感谢你。
大家都知道,南宁lan光某楼盘的业主正在积极筹划停贷,现在有了广东高院的判例,业主们的胜算就大多了。
其实政府也希望lan光某楼盘的业主们能赢,你们赢了,维稳压力就少了。
开发商也希望你们赢,你们赢了,楼盘在银行的帮助下就有机会被盘活。
吃瓜群众也希望你们赢,你们赢了,我们买房就有保障,银行不敢再把购房贷款打入开发商一般户。
我那篇有关南宁楼市的文章,只能帮助南宁大部分楼盘复工,但你们胜诉的判例,能拯救全广西问题楼盘。
02
解决问题楼盘的办法,无非就是钱。
开发商是没钱,政府也不会动用纳税人的钱去兜底,唯一有钱的,只有银行。
但银行是没有动力去参与盘活楼盘的。
业主、开发商和政府着急,甚至业主都掏钱自救了,但银行却袖手旁观,一点也不着急,反正房子停工也好、延期也好、烂尾也好,业主的房贷一样要还,银行一分钱不损失。
就算是央行要求商业银行参与盘活楼盘,银行也很难积极,别忘了,央行要求银行取消小额管理费已经很多年了,也多次发文要求整顿,还是有银行偷偷摸摸地收,无他,就是因为利润。
没被发现,银行有钱收,被发现了,顶多就被挨骂几句。
在《人民的银行为什么对人民那么冷血》里,我写道,银行已经成为了利润机器,为了利润,怎么事情都敢干。
所以,要银行积极参与盘活问题楼盘,就要让这件事关系到它的利润。
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停贷。
给停工、延期、烂尾的问题楼盘停贷,直到业主拿到房子才恢复还贷。
停贷不是目的,是手段,施压银行参与盘活问题楼盘才是最终的目的,我相信所有买了问题楼盘的业主,都想拿到房子,而不是停贷。
给问题楼盘的业主停贷,有三个好处:
一,纠正银行以前的违法违规放贷的过错。二,问题楼盘的业主停贷,业主也就能喘口气,不再采取过激维权方式,减轻社会维稳压力。三,银行有了动力参与盘活楼盘,最终实现保交楼,皆大欢喜。
我多次呼吁给问题楼盘的业主停贷,其实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这也是全国人民的心愿。
广东高院已经做出的正确的判决,希望其他省份也能跟上,有了胜诉的判例,业主们有了法律的支持,银行就不敢再肆意妄为了。
广东好样的[炸鸡] 本来就不应该把风险转移到平民百姓身上,收不到楼还要继续还贷款本来就不合理[得瑟]
建好验收后才出售,不是解决这问题根源吗?我怕是开发商没这实力,都是空手套白狼的手段[笑着哭]
在整个楼市里面,只有银行才是站在最顶端的资本家,什么开发商、施工方、业主,通通都是给银行打工赚钱的,银行通吃。
终于看到一篇持正义,有良心,接地气的好文章,为作者点赞!
把判决书看清楚点,这个官司的关键点是银行放贷的时候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放款至预售房账户,这个是银行败诉的关键原因。如果银行是严格按照合同和监管办法办理贷款流程的话,该按时还贷的还得还。买楼的时候还是尽量买国字号的保障比较大。
房子烂尾了,业主还得找银行赔偿首付款吧,如果资金正常监管,房款应该能把小区建设好了
这是银行把房贷放到开发商一般账户才有胜诉的吧,银行正规放贷到开发商监管账户的话还有胜诉可能?
支持,银行不能只赚钱,也要承担风险。
[得瑟]让银行和那些专门套路搞烂尾楼的开发商一起完蛋,支持法院判决。
没人想烂尾,但是如果真的烂尾肯定支持业主不用还贷
那样亏本是银行,,以后银行说房子建完才贷
身边的朋友同事都说买房要买大企业国企央企的楼盘,所以我买了恒大
专款专用,又怎么会出现没钱盖楼的情况?所以当房子没盖起,烂尾时停贷是合理的。
为广东法院点个赞 ,好[点赞]
为广东高院赞一个
开了个好头
做了一件人干得事情
没有房贷是最好的,有房贷也可以避免烂尾还要供房,首付(百分之三十)打给房地产,剩下的房贷到交房的时候再去银行办理,房地产公司为了拿后面的款,不得不把房子建好。现在是房子没拿到手,银行吃两头利息,啥风险不管,稳赚不赔。
应该停止预售,楼房没建好前一律不得预售
天底下的笑话,房子烂尾了,还要付钱给银行
广东的高院确实是做了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也可以说是站在了正义这一边。真正的做到了公平。公证。希望全国的高院都效仿这一做法。法律是用来保护弱者的。就如同机动车一定要礼让行人一样的道理。
庆幸自己买房选的开发商是了解情况的,封顶预售只付了首付到专属账户,尾款等交房时候再付。
这个政策不错,理性有正义感,让那些买到烂尾楼的人,不寒心,
能把钱放到监管单位的开发的楼盘肯定不会烂尾。
[得瑟]今年看到当地平台公司给银行付十几亿利息,我就知道房地产水分有多少
我的钦州恒大学府的房子停工一年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复工,我也好想停贷
这个好!早就应该是这样了!
就看把工具箱怎么摆弄了
水太深,就广东敢怼两下,难推广。
我进来就是想喷广东高院的,一看是17年18年,我不得不点赞了。因为搁十几年前,有案例,地基没打就跑路的,银行违规放贷,跟银行打官司还输了。去年最高院才有司法解释,烂尾楼是开放商的问题,也有案例判买主没有义务还了,判开放商退钱给买主[笑着哭]。
本金收了,银行就已经回来了,多的全是利润
广东果然够广东[点赞][点赞][点赞]
本来就该这样,我房子都烂尾了,干嘛还非得打月供。这个预售证就是个毒瘤,最毒最毒的毒瘤
天玺湾和翡丽港的房主可以不用供了吧。
[点赞][点赞]
[点赞][点赞][点赞]
这必须支持停贷的,应该完善法律法规,在未建成交付的房地产如收受买房定金的应全部存入特定账户保管,待完成交付后再由第三方转支付给房地产公司,类似于支付宝
想什么呢,银行是弱势群体怎么可能跟你玩[得瑟]
广东高院牛逼,看看银行敢不敢放贷给那些跑路的开发商,哈哈
对啊 银行要对楼盘动态负责
停了,那首付谁来退回
现房不好吗 非得去买虚的
本来房子都没到手烂尾楼,还要还贷款。
[笑着哭]只是说停止还贷,没说首付能要回来。
人间正道!
咋了,这还要夸夸?就应该全额退款加上违约赔偿。
银行的款项支付到预售款专用账户就只能为建房子而用,不会导致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出现烂尾楼,支付到其他账户就会让地产公司挪作他用,银行做错了还不服?
烂尾,停贷,不是很正常么?
终于看到了一件大好事
终于有个好文章了
为广东高院的判决点赞。业主的贷款是用来买房住的,但开发商却可以把这些钱乱花,致使楼房烂尾,业主钱房两空还没处说理。希望这一时代就此结束。
开放商,银行合伙实施的合同欺诈,不履行合同,这么明摆的违法还难判??
这个要点赞
此时着陆损失最小
房卖不动了才想起救信誉,晚了
为广东高法点赞,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在老百姓身上
应该这样办才对,
二道贩子太多
迟迟交不了房就应该停贷
把个例当普遍情况?好好看看判决书,不要引导那些只看标题不看内容的人
我选择二手房[笑着哭]
预售政策才是根源
漂亮
好,太好,真的好,真的太好,
[笑着哭]银行可不管你,[得瑟]
小编严重误导读者,法院会支持暂停还贷是因为银行没有按规定放款到指定账户,是银行违规了,而且这种违规是导致项目未能顺利完成的重要原因。
严查开发商老板挪用公司资金,尤其是把买房资金挪用、利益输送给个人的犯罪问题,查实一个判一个,然后再看看结果!
酒托 医托 房托,那骗你一时 那骗你全宗两三代。
强力推行现房销售,取消期房
银行稳赚不赔[得瑟]
这难道不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吗?搞得好像老百姓受到天大的恩惠一样。
建议购房办理贷款手续,交房再放贷款,不然不放贷,避免烂尾楼供房。
就不能取消预售吗?
一个个买房的人都不知道怕啥,房子都没建好就去买了,有钱怕没房买吗[笑着哭]
买现房!以后开放个人批地自己建,设计单位,建筑单位,个人业务都是现金流,会很好地发展现在已经快走到头的房地产
一般人能知道钱放在哪个账户吗?能查的到吗?
这里涉及到两个关键点:第一,银行违规操作。第二,非国有银行
房贷本质就是 房产抵押贷款,房产还给你了,何来贷款?
看到了点曙光[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我卖东西。收了别人的钱。我不给人家东西。然后别人起诉我说我诈骗。我出来后。买房子。别人烂尾了。不给我房子。我起诉诈骗,然后法院说这是经济纠纷。
银行尽量不要再放贷给房地产,房价就稳中带皮跌了
为了让银行出出血。但凡碰到办信用卡送礼品的,我就办。然后再注销它 不要问我是谁,我是一个普通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