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胡适这句话在几乎所有场景都适用。
事实上它也被广泛用于各类实践之中,无论行事的人知不知道,或者有没有引用这句名人名言。
我决定求证的时候也没有第一时间想起胡适先生的这句话,只是单纯地在心里面产生了一种强烈的驱动力。内心矛盾的激情,渴望求证,却又担心看到不想看到的结果。只是,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知己知彼同样包括(或者说更应该)了解对法律法规的熟悉。
我是从郊区国税局回城后第一时间去到市内最大家几型书店中离家近且平常去得最多的一家的。与多年后很多有名的书店只有遗址的情形不一样,当时城里还是有不少大大小小不同规模书店的,有些资料(比如法律方面的)在大一点的书店比图书馆找要方便很多。因此很多人进书店并非买书,而是看书,甚至也不是看书,是自习室。有些学生还会将作业带到书店做。常见的场景是各年龄的人散落在不同的角落,有的站着,有的幸运地占得了一个为数不多的座位,有的蹲着,甚至有人席地而坐,无一手里不是抱着一本书聚精会神。这个情形一年多前我在成都的新华书店(当时的确是人生地不熟,找不到其他可能更友好的书店,最稳靠的办法就是新华书店)曾经经历过。与现在一样,当时的目的只一个,学习并熟悉某方面法律条款。不一样的是,上次是为了已经出现的官司准备资料,而这次则是为了评估,或者说尽可能防范可能出现的官司。另外也是想了自己一个心结。毕竟上午又听到了有相当威慑力的严厉的声音,如果不求证一下,估计真睡不着觉了。谁叫我是一个心里装不下大事的怯懦的人。
不出所料,书店里好多人。座位是没有了,我找了几本法律出版社的税法单行本和法条解读的书安静走到了一个人少的角落,认真地学习起来。
那女人没说错,的确有金额巨大移交的规定,不过没感觉到如她所说的那么严重。但还是有个情况是始料未及的……
早安,二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