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口径)说明:A107012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五险一金”填报纳税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该数字不应大于A105050表“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和“住房公积金”之和。
指标17:A107041表“境外的外部研发费”本年数异常政策(口径)说明:本指标为一般逻辑监控。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的本年度“境外的外部研发费”,通常不应超过纳税人全部境外研发费用发生额(即A104000表研究费用销售费用境外支付额 + 研究费用管理费用境外支付额)。
指标18: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无回收冲减
政策(口径)说明:本指标为一般逻辑监控。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的研发直接消耗材料超100万。
指标19:A107012表直接投入占比偏高
政策(口径)说明:本指标为一般逻辑监控。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的(直接投入-材料冲减)超10万且占年度研发费用小计超50%。
指标20:研发活动折旧费比例偏高
政策(口径)说明:本指标为一般逻辑监控。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的固定资产折旧超10万且超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非空)对应金额7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企业所开展的研发活动类型及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来确定。以下是一个详细的计算方法说明:
一、基本计算方法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对于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企业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计算公式为:加计扣除总额 = 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 (1 + 100%)即,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是实际发生额的两倍。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对于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这意味着,在无形资产摊销期间,企业每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摊销费用是无形资产成本的2倍。二、特殊情况处理委托研发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也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但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合作研发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集中研发企业集团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三、研发费用范围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等。此外,还有一些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等,但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四、注意事项企业应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虚报、瞒报等违规行为。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并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研发计划和财务管理策略,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综上所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方法涉及多个方面,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合理确定研发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