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研发活动与其他科技活动之间的边界说明
科技活动的范围更广,包括研究开发、科技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与科学技术相关的各类活动总称。很多科技活动单独看其本身并不是研发活动,但如果主要是为了实现研发需求,则可视为研发活动。例如,科技信息服务、通用信息收集和编制、测试与规范化、质量控制、可行性研究等;否则,不是研发活动。
以下科技服务活动不属于研发活动:①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等服务,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提供的服务除外;②描晒复印图纸、摄影摄像等服务;③计量检定单位提供的强制性计量检定服务;④理化测试分析单位提供的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
研发活动与其他科技活动之间的边界主要在于活动的目的性、创新性和技术进步的贡献。以下是关键区别:
目的性区分:研发活动专注于探索新知识、开发新技术或改进现有技术,其核心是创新和知识创造。而其他科技活动,如科技服务、成果转化等,虽然与科技相关,但更多侧重于应用已知技术、提供技术支持或服务。创新程度:研发活动要求有显著的创新元素,比如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系统或科学理论的验证。如果活动主要是对现有技术的常规应用,即使它在科技服务领域,也不被视为研发。科技服务的特殊案例:科技信息服务、通用信息收集、测试与规范化等,如果这些活动是为了直接支持研发需求,可以被包含在研发活动中。然而,常规的商业服务,如标准化测试、一般加工修理、广告印刷等,即便涉及技术,也不计入研发。研发活动的特定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旨在增加知识存量和技术创新。例如,软件开发中,原创性系统设计、算法创新、新应用开发等属于研发,而日常的维护或简单的定制服务则不是。反馈研发:当产品或工艺转入生产后,解决技术问题的后续研发活动,如“反馈”研发,也属于研发范畴,因为它推动了技术的进一步完善。非研发活动示例:如常规的质量控制、售后服务、标准执行等,这些虽然可能涉及技术知识,但因其目的和性质,不被视为研发活动。因此,判断一个活动是否属于研发,关键在于评估该活动是否旨在创造新的科学知识或技术进步,以及是否对现有知识体系有显著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