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一、政策背景与要求加计扣除政策通常适用于那些能够准确核算和提供完整账目资料的企业,这些企业通过查账征收的方式进行税收管理。具体来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需要满足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条件。而核定征收是针对那些无法准确核算或提供完整账目资料的企业所采取的一种税收管理方式,通常是根据企业的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等一定标准,直接核定其应纳税额。
二、核定征收企业的特点核定征收企业由于无法提供完整的账目资料,税务部门无法准确核算其研发费用等具体支出情况,从而无法确定其是否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条件。因此,从政策执行的角度来看,核定征收企业被排除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之外。
三、政策依据这一政策规定主要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等文件。这些文件明确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必须为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