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科技活动等较难区分,有时甚至同时进行。根据财税〔2015〕119号和《弗拉斯卡蒂(frascati)手册》对研发活动的界定,下面进一步说明研发活动的边界。
1.研发活动与其他产业活动之间的边界说明(见表4)
表4 研发活动(r&d)与其他产业活动之间的边界说明
项目
处理方式
备注
原型
计入r&d
原型的设计、制造和测试都属于研发活动;但为了进行批量生产而试生产的首批产品不是原型,其制造不属于研发活动
小试
计入r&d
为了验证新产品、新工艺等能否正常运行的研发活动
中试
计入r&d
为了验证新产品、新工艺等在大规模投产前能否正常运行的研发活动
中试工厂(中试设施)
区别对待
主要目的是研发活动,其建造与运行则属于研发活动,包括为了对假设进行评估、编写新产品方案、确定新成品规则、设计新工艺所需要的专用设备和建筑物、编制工艺操作说明书或手册等搜集数据,或者获得经验;否则,不属于研发活动
工业设计
区别对待
为研发活动开展的设计属于研发活动,如设计程序、制定技术规格、开发其他用途等;为生产进行的设计不属于研发活动
工业工程和工装准备
区别对待
“反馈”研发及与创新过程中的工装准备和工程属于研发活动;为产品流程而进行的工作不属于研发活动
软件开发
区别对待
在不以软件为最终产品的情况下,如果软件开发是研发项目整体组成的一部分,属于研发活动;否则,需要进一步判断
试生产
区别对待
为新产品、新工艺全面测试及随后进一步的设计和工程化进行的试生产属于研发活动;否则,不属于研发活动
售后服务和故障排除
不属于r&d
“反馈”研发除外
专利与许可证工作
不属于r&d
与研发项目直接相关的专利工作除外
常规测试
不属于r&d
即使由r&d人员进行的常规测试也不属于研发活动
数据收集
区别对待
作为研发项目必不可少组成部分的数据收集属于研发活动;否则,不属于研发活动
公共检验控制、标准与规章的执行
不属于r&d
注:“反馈”研发是指一项新产品或者新工艺转到生产部门后,仍然存在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其中一些可能需要进一步开展的研发活动。
研发活动与其他产业活动之间的边界说明涉及多个方面,关键在于区分其创新性、目的性和技术进步性。以下是几个核心要点:
原型、小试与中试:原型的设计、制造和测试通常被视为研发活动,因为它们涉及到新概念的验证和测试。小试和中试也是研发的一部分,尤其是在验证新产品或工艺的可行性和性能时。中试工厂与试生产:如果中试工厂的主要目的是进行研发,包括评估假设、开发新产品方案等,则属于研发活动。试生产中,为新产品或新工艺的全面测试及后续设计改进而进行的活动可计入研发,但常规的批量生产准备则不是。软件开发:当软件开发是研发项目的一部分,如开发新技术、工具或解决复杂问题时,属于研发活动。单纯的定制软件开发或维护通常不被视为研发。售后服务与故障排除:一般不属于研发,除非它们涉及到解决技术难题并推动产品技术改进的“反馈”研发。数据收集:作为研发项目不可或缺部分的数据收集属于研发活动,如为研究目的而进行的特定数据采集。工业设计与工程:为研发目的进行的设计和工程活动属于研发,而为生产准备的常规设计和工程则不是。测试与分析:常规的测试和分析活动,即使由研发人员执行,也不计入研发,除非它们是针对特定研发目标的非常规测试。知识创造与应用:直接应用已知知识或技术,如使用公开的新材料,不属于研发;而探索新知识或技术改进则属于研发。非科研性质的活动:如市场调查、管理研究、常规质量控制等,由于缺乏创新性,不被认定为研发活动。这些边界说明帮助企业在财务和税务处理上正确识别哪些活动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的税收优惠,确保政策的精准实施。
原型的设计、制造和测试都被视为研发活动。这些活动属于研发过程中的试验发展阶段,即利用从科学研究和实际经验中获得的知识,为创造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或新材料而进行的开发、试制等系统性工作。这包括了对新概念的验证、功能测试以及性能评估,都是为了确保创新成果的可行性和实用性。因此,在研发活动的界定中,原型的整个开发流程都是关键的研发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