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案件回顾
这天徐某一觉醒来,听见老父亲大叫他的摩托车被偷了,那可是他攒了好久的钱才买的新车,而且车座下面还放着一些现金和自己的证件。
徐某心急如焚的到处找,谁知刚好在一家加油站发现了小偷骑着他的摩托车就要开走。
“臭小子,还我摩托车!”徐某大喊道,随即开着自己的汽车追了上去。
谁知小偷一通狂飙,丝毫不停,于是两人就这么在马路上追了起来,最后闹出一起车祸,小偷被送进医院,等出院直接被警察抓走了,判了快两年。
徐某以为闹剧就此结束,没想到两年后小偷一出狱,认为徐某当年撞上他存在过错,应该为此负责,于是直接把他告上法庭,要求赔34万多元。
一审法院认为在这起事故中,付某有重大过错盗车逃逸,应承担90%的责任,被告徐某未保持适当距离将人撞伤,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10%的责任。同时徐某交强险承保保险公司,在事故责任内承担赔偿责任。
竟然判要给小偷赔偿十多万?徐某崩溃了,虽然有保险公司自己也用不着赔多少钱,但是就因为追回自己的车,不但白白受伤,还要赔一大笔钱,这是什么道理!
保险公司也觉得没道理,支持徐某上诉,于是徐某上诉法庭,要求二审。
好在二审终于给了他一个公道,二审法院听完陈述后,分析了案情的前因后果,法官们一致认为一审裁定的交通责任认定并不准确,徐某属于正当防卫。
判定失主赔偿小偷精神损失、误工费、医疗费等损失更是不可取,这样并不符合法律的严明公正,更违反了社会共同的是非认知和正义理念。
最后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付某的诉讼请求,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责任。
这官司总算完结。徐某在心里默默发誓,以后遇到小偷就直接报警,省得闹出更大的乱子来。
以案释法
首先,小偷付某盗窃徐某的私家摩托车,这一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盗窃罪。
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由于小偷所偷盗的摩托车价值在三万以下属于数额较大但是达不到数额巨大故而量刑应当在三年以下。
如果小偷所偷盗的物品价值达到了三万元,那么量刑标准就是三到十年,如果所偷盗的物品价值达到了三十万,那么量刑就是十年起步。
其次就是许某某属于正当防卫吗?
《刑法》规定,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行为若成立,所需要符合的具体条件包括:
不法侵害现实存在。小偷付某实际对徐某的财产权,即私家摩托车实施了盗窃,构成现实的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小偷付某正在骑着徐某的摩托车逃离现场,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
具有防卫意识,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徐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被盗后,出于保护自己合法财产的目的主动追赶小偷,具有明确的防卫意识和动机。
针对侵害人防卫。徐某的行为是针对实施盗窃的小偷付某,属于针对侵害人的防卫行为。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徐某仅通过另一辆车追赶小偷,并未采取其他过度暴力的行为,防卫手段与行为目的相当,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综上,徐某追赶实施盗窃行为的小偷,符合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全部条件。
因此,徐某的相关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与赔偿,二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虽然一审法院在责任认定与赔偿判决上存在过失,违背了法律原则与社会公理。
但幸运的是,最终二审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正严谨的审理,作出的判决恰如其分地纠正了一审的不足,将责任归咎于该被追究责任的一方,维护了正义。
同时,本案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引人深思的案例,让我们明白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并非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真正的正义往往需要经历波折与考验。
最后,通过此案我们再一次见证了法律的严明与公正。
尽管法律的执行难免会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偏差,但只要我们坚持法治的原则,维护社会共同诉求的正义,最终一定会达到“天理昭彰,人心归正”的正确结果。
这也让人感叹法治社会建设之路任重而道远。
小结
本案既是一个警示,也是一个鼓舞。
它警示我们必须维护法治与正义,同时也鼓舞我们,只要我们不断努力,最终一定会达成人民群众所期盼的公正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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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这股歪风邪气真是越演越烈,无理辩三分 人瘸跌倒怪路不平,想方设法的索要赔偿,追根究底的还是彭宇案 都让大众眼前一亮。
一审法官肯定是用钱买来的
一审的法官是不是应该查一查是不是临时工?
一审法官年终考核怎么过?
强盗逻辑。
恶心
所以一审错判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对吗
荒唐
一审法官叫什么名字我们一起骂他
一点一滴积累,总有一天会雪崩。
怎么感觉像纵容犯罪一样,现在的贼对法律的敬畏心还有没,犯罪成本太低了!
一审的法官是怎么当上法官?
一审是谁判的,又一个南京法官
我觉得,像小偷犯法被伤害后,要求赔偿,法官可以判罚,但是失主是不是可以反诉小偷赔偿损失?因为你偷我,我才追你,导致你受伤,我要为你的份负责,但我的责任起源于你的犯法行为,你不来偷我我就不会有这个损失,伱这个小偷是不是该为我的损失负责?
可以直接杀死
刚刚误吞了一只苍蝇,超级恶心!好在最后吐了出来[得瑟][得瑟]
法律的问题
一审判官经常给群众造成心灵创伤,应该多多再学习学习。
1950到1980期间就没这些事。现在就是孙悟空
一审法官要不要告玩忽职守?渎职罪?
法治最大得障碍就是一审法官那种人。
我倒是希望车主赔钱 改天我强银行 警察捉我 我也能拿到赔偿[笑着哭]
一审法官决对是个小偷。
二审法官还是不及格!为什么不判小偷赔偿事主的损失?
感情好,以后警察抓个人还要小心别把人弄伤了
在歪国,偷车这货早去投胎了
没错应该是这样智商低又没钱偷个电瓶车还让人给打了
不法分子应该上工伤或意外保险,不能坑事主。
感觉现在法律已没有对与错之分了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所以可以打一审法官?!他还手就是互殴,不还的话,继续! 真的他妈的法律,什么因果关系,不理! 小偷偷东西,追上去,然后他受伤,然后失主赔钱。这个不读法律都知道小偷问题
万事都有因果
真是不可理喻!
这个法官真的牛逼。
现在怎么自卫都要罚
简单。一审法官在打广告“没老子不敢判的”。
人要是不要脸什么都是合法
敌特分子
賊保姆
一审的法官怎么混上去的呢?
警察叔叔太累了
法官站在强盗一边。
现在连法院都这么卷了吗?为了增加点庭审费都这么拼了吗?
这些法院的人是大学扩招考进去的学渣
伸张邪气
事件总有正义与否!不然要法律何用?
我就想知道一审法官应该怎么处理
一审的法官大多数是饭桶
身边有些对的死了
法官给与了小偷机会同时也给自己得到了利益,跌倒的人扶与不扶也是法官判给社会的一种风气
先犯罪那就必须接受不受控制情况下的任何伤害,否则就别去犯罪。
小偷来了主动退让,然后报警,然后大概流程是不了了之,少数追回来了,
南京法官换地了[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怪不得小偷多
二审法官水平就是比一审高
一审法院的审判人员要负法律责任~
应该一审法官有罪
一审法官是怎么上位的
南京法官王浩让中国道德标准倒退50年,这个一审法官跟王浩差不多
要求赔偿34万,百分之十的责任十多万,小编脱了袜子算的?
这小偷太笨了!正常小车是追不到摩托车的
这件只会让做好人的成本和风险增加,遇见不平事时,在无人敢出头,最后将其归咎于社会道德上
上诉吧,肯定有法官会认真判的
攒了好久才买的摩托车,却开着汽车去追,人家要34万,你承担百分之十,却要赔十几万,什么脑子?
还是梁山好
这是鼓励民众去零元购!
什么一审这么不严谨,难道打官司不耗费老百姓精力和时间吗,明天简简单单的事非要搞到二审还人家公道
学法学的没人性没脑子,只要来了案子,原告被告恨不得全部送进去。
瞎胡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