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侵犯16岁女孩,被女孩父亲打成重伤,法院:给父亲判刑!

蓝色幽默的历史 2023-06-07 10:59:08

引言-案件回顾

一位父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不被侵犯,结果被法院判处了四年有期徒刑,而那名意图侵犯女孩的男子最后却只被判了三年的有期徒刑。

为何法院会如此判罚?

案件回顾

赵某夫妇二人为了让自己的女儿受到更好的教育,全家便搬到了北京,让女儿在北京的一所高中借读。

他们一家在北京的生活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因为他们夫妻俩都没什么文化,所以他们就只能在北京打一些零工。

这一天,赵某夫妻俩出门办事,家里便只剩下了赵某16岁的女儿。

而那天田某刚好和朋友在酒桌上喝了不少的酒,正当他摇摇晃晃往家走的时候,他注意到了赵某独自在家的女儿。

正所谓:酒壮怂人胆。在酒精的作用之下,田某那颗沉寂多年的心开始蠢蠢欲动。随后,田某便潜入了赵某的家,强行抱住了赵某的女儿。

尽管赵某的女儿拼尽全力反抗,可最终还是被田某拖进了房间里。正当田某准备脱下赵某女儿衣服的时候意图进行侵犯的时候,赵某夫妻俩却突然回了家。

赵某的女儿听到开门的声音后,便开始大声求救。赵某夫妇听到了女儿的呼救声便立刻冲向了房间,随后他们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女儿被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压在身下,男子还在不停地扯着女儿的衣服。赵某作为一名父亲岂能容忍自己的女儿受到侵害,于是他便抄起旁边的一把凳子向那名男子砸去。

田某没来得及躲闪就被赵某的凳子砸中了头,倒在了地上。可赵某却咽不下心中这口恶气,不停地殴打着躺在地上的田某。

赵某的妻子和周围的邻居纷纷劝赵某停手,赵某若是再继续打下去,恐怕就要将人活活打死了。

随后昏迷不醒的田某被送往了医院,而赵某则被民警带到了公安局进行审问。好在抢救及时,田某保住了性命。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赵某和田某一起被检察机关提起了诉讼。最后法院判处赵某四年的有期徒刑,赔偿田某12万元,而田某因强奸未遂被判处了三年的有期徒刑,由于伤势过重准予监外执行。

以案释法

很多人都不理解法院为何要判赵某四年的有期徒刑,明明他是为了保护自己将要受到侵犯的女儿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的,按理来说,赵某的行为不应该算是正当防卫吗?

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同时还指出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在本案当中,田某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被赵某第一次打击下制止,若是赵某后续没有对其进行殴打,那么赵某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然而,在田某已经失去了侵害能力之后,赵某还在对田某进行殴打,最后造成了田某重伤。赵某的行为明显属于防卫过当故意伤害,因此他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田某违背赵某女儿的意愿强行对其进行侵犯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好在赵某夫妇回到了家,及时阻止了田某的行为。

从法律上来说,田某的行为属于强奸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酌情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同时本案中,田某被赵某打成了重伤,需要在医院疗养一段时间,法院允许他监外执行也无可厚非。

我国《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本案从道德层面上来说,赵某维护女儿的心是可以被理解的,毕竟谁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受到任何一点伤害。

但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他必须得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代价。

其实,他本可以在制止田某的行为以后,让他离开自己的家。但他为了给女儿出气,便做出了这样的过激行为,实在是得不偿失。

或许大家觉得这样的判决结果有些不公平,但赵某若是能够及时停下自己的行为,他也就不会从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

只是可怜了赵某的女儿,自己不仅没能从侵害自己的人手里拿到赔偿,父亲还因为一时的冲动行为蹲了监狱。

原本幸福的一家却因一名犯罪分子而变得支离破碎,结局实在是令人唏嘘。

小结

在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大家一定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与其和犯罪分子硬碰硬,不如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案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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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LEE 6
    2023-06-08 08:09

    未遂应当区分是主动停止,还是被迫停止,被迫停止应当参考已遂量刑;还有,除头上那一凳子,后续被打伤情是否构成重伤?若除头部伤情外不是重伤,则判刑四年明显量刑过重

  • 2023-06-08 07:59

    法律不外乎人情,人情呢!

蓝色幽默的历史

简介: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所以我不会轻易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