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是每一个中国作家的使命任务,“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是每一个中国作家的责任担当。然而,莫言已经成为这个时代最具争议,倍受质疑,一直处于被批判、被抨击、被否定的问题人物。人民从未判定莫言够作家的资格,从始至终认定他是一个文化、精神、意识形态的“蛀虫”。
早在一九八四年全国青年作家座谈会上,莫言就当众宣布:“文学创作不需要实际生活,有想象力就足够了。”莫言不仅从未收回过这句话,而且一直是这么干的。所以他在作品《人一上网就变得厚颜无耻》中,承认了“想象力”的后果:“想不到十几年来,我除了小说和剧本之外,我还写了这么多胡言乱语。”“一个人在写小说时装模作样、装神弄鬼,写散文、随笔时何尝不是装模作样、装神弄鬼呢?”
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一个“胡言乱语”“装模作样、装神弄鬼”的人,完全不配为共产党员,不配为作协会员,更不配任中作协副主席。
莫言还承认:“据说写散文、随笔要有思想,我没有思想,有的只是一些粗俗的胡思乱想;据说写散文、随笔要有学问,我只有一些道听途说的野语村言;据说写散文要有高尚的情操和美好的理想,这两样东西我都没有,有的只是草民的念头和生理性的感受。”——如此坦诚,近乎狂妄,可是这样一个人怎么成为共产党员、怎么混进作家队伍、怎么当上中作协副主席的?他的这种言论是在宣泄,还是在炫耀示威?
在1987年5月第1版的《红高粱家族》“跋”中,莫言说:“写长篇小说,无外乎多设置些人物,多编造一些真实的谎话罢了。”
莫言反复声明过,自己写作只是为了吃上饺子、为内心而写作、不为任何党派写作,他已经说得很直白了,那么像他这种样子的作家拿什么“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拿什么“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他在哪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呢?人民有必要用纳税钱供养他吗?
《中国作家协会章程》第一章第二条之规定,难道不适用于莫言吗?
1987年5月第1版的《红高粱家族》,开启了很多个“先河”:
1.歪曲历史,颠倒是非黑白,否定新中国革命史。
2.丑化八路军,为土匪黑社会歌功颂德。
3.抗日神剧;(比如:①.一帮东倒西歪的黑社会竟然能够消灭一支日本车队,打死一个日本少将旅团长;②.一只小羊吃下500发大小型不等的子弹,并顺利拉出来;③.莫言他祖父、父亲与600多伪军、400多伪军激战,能分别射杀数十名伪军、日军,自己毫发无损。)
4.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比如:文中煽动“中国有一个皇帝”、建立铁板国、“共产党、国民党、日本鬼子,统统剪灭”等。)
那些被扫除掉的黑恶势力,其本来所作所为不就是被莫言大加称颂的余占鳌吗?《红高粱家族》与其说是土匪黑社会的赞美诗,不如说是黑恶势力的教科书。
另外这些严重有政治倾向的言论、作品,已经引起了人民的极大愤慨:
①.莫言在参观辽沈战役纪念馆时的留言。
②.在参观井岗山毛主席旧居时的言论。
③.在参加台湾电视台节目接受主持人蔡康永采访时,关于对越自卫还击战的言论。
④.在作品《奇遇》中,让“解放军军官、共产党员、马列主义教员、唯物主义者”大清见鬼的不当描述。
⑤.在作品《童年读书》中,他描述在沙基惨案中牺牲的女革命烈士的不当言论。
⑥.在作品《蛙》中,对八路军后代、先进人物的不当描述。
⑦.在作品《鳄鱼》中,公然宣扬红通人员“良心未泯、热爱祖国”。——这些事实归结为一个轨迹:莫言将中国人民的百年奋斗历程否了过遍。
凡有良知的中国人,绝对不相信莫言能“立德树人、培根铸魂、成风化人”,不相信莫言能“言为士则,行为世范”,更不相信莫言能“文者,贯道之器也。”通观莫言的所有言论、作品、书籍,人民群众无法感知到他能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丝毫存在,他激励不了人民的思想,他增强不了人民的力量,他振奋不了人民的精神。相反,他在拆旗帜、散民心、害新人、损文化、坏形象上所起的作用,无人能及。
细究起来,莫言不止涉嫌违反《英烈法》,而且涉嫌违反《爱国主义教育法》和《刑法》里的危害国家安全罪。
中国和中国人民的尊严不是供莫言任意虚构、调侃、丑化的,也不是西方给了莫言几百万元赏金就可以大肆妖魔化、污名化中国和中国人民。这正像:中华文明这锅大粥营养很丰富,偏偏掉进了一颗老鼠屎;在文艺山川的秀美里,偏偏长出了一株毒草;中国人民一心一意地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偏偏蹿进来了一粒病毒。
因此,只有将莫言清理出作家队伍,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才能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营造健康清朗的文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