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
未悬挂号牌的电动四轮车
,民警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检查。
经查发现,该电动四轮车虽然属于机动车,但
不符合国家标准,是不得上道路行驶的。
同时民警核实到,该驾驶人岑某也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民警发现岑某身上有酒气,经对其进行呼气检测,属于
酒后驾驶。
对此,民警依法对岑某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的违法行为,合并共处罚款3700元,同时依法查扣该电动四轮车。
酒驾的问题暂且不说,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四轮车”
是什么意思?
四轮电动车≠新能源汽车
“我本来是想买一辆新能源汽车的”
“买的是电动汽车,为什么不能上牌照?”
“怎么和商家说的完全不一样啊!”
随着出行工具的多样化,目前市面上出现了“四轮电动车”这种新生车辆,虽说以其操作简单、防风防雨等特点得到了部分群众的青睐,但其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市面上某些企业为了利益,打着“无需驾驶证”的噱头售卖,不符合标准的四轮电动车。这类车虽然便宜方便但
没有安全保障
,且
无法购买保险、办理上牌手续。
不仅如此,驾驶不符合国标的新能源电动四轮车上路,
属于违法行为!
1、定性
依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对机动车的分类,电动汽车包括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属于机动车范围。
“四轮电动车”以及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旅游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均属于电动汽车范畴,纳入机动车管理。
2、为何不能上牌?
“四轮电动车”虽已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
而机动车是否准予登记,依据的是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四轮电动车”因
未列入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因此不能办理牌证,不予注册登记。
3、哪里可以行驶?
此类机动车因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因此严禁上道路行驶或从事载客营运。属于特种设备的旅游观光车可以在
公园、旅游景区
等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的封闭式区域内使用。
4、如果驾驶上路,会有什么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1款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扣留车辆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处200元罚款、记12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1款规定,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
,可以并处
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驾驶不合规的“四轮电动车”,一旦出事就是“哑巴吃黄连”。不管是驾驶员还是乘客人的身财产权益,都得不到任何保障,千万不能盲目购买!
购买电动四轮车时需谨慎,应购买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登记的车辆,切莫轻信商家的宣传,如果对情况不太了解,可以在购买前向销售商索要
“机动车出厂合格”复印件
到车管所咨询。
本文部分素材来源:广东交警、江门交警、武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