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规定和原则:
北京长通律师事务所
1. **协议优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首先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分割。
2. **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寻求人民法院的介入。人民法院会根据共有房产的具体情况,包括房产的价值、双方的贡献以及子女的抚养权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3. **婚前个人出资,婚后共同还贷**:如果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的计算可以用公式表示为:应补偿数额=(共同还贷数额÷总购房款)×房产的现值×50%。
4. **父母出资购房**:如果房产系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可认定该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父母婚前还贷部分是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可以获得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5. **共同债务**:如果房产涉及未偿还的贷款,那么这部分贷款通常被视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6. **特殊情况下的分割**:在某些情况下,如房产涉及第三人权益、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等,法院可能不予处理房产分割,或者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7. **经济补偿和债务清偿**:离婚时,除了房产分割外,还可能涉及经济补偿和共同债务的清偿问题。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8. **损害赔偿**:如果离婚是由于一方的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法律建议。
北京长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系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专业化法律服务机构,总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毗邻北京市朝阳公园和国贸CBD,地理位置优越,办公环境优美,法律服务辐射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