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案件回顾
安徽省某村的一位大爷下河捕捞被巡逻的河道管理员抓住,警察介入后大爷因非法捕捞被判刑,大爷到底捞的是什么河虾还要判刑?事情真相到底如何?
案情摘要
吴大爷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所居住的地方离长江某条支流很近,他小的时候经常看到长辈在这条河里捞些小鱼小虾吃。
他长大了也效仿自己的长辈到河里捞小鱼小虾,捞了大半辈子都没有出事。哪会想到,这次捕捞了二两河虾就出事了。
回到事发那天,吴大爷头天放了地笼,第二天就去拉地笼然后收获小鱼小虾,吴大爷这辈子已经这样干了很多次了,次数他自己都数不清。
吴大爷刚把二两河虾装在桶里,巡逻河道的管理员就乘船靠了过来,若无其事地问吴大爷在干嘛。
吴大爷老实地说自己捞了些河虾中午下酒,管理员一听吴大爷在这条河里捕捞连忙要报警。
吴大爷吓坏了,心想自己就捞了些河虾,又不是什么珍稀保护动物,再说了自己在这条河里捞了好多次了,之前都没事,今天怎么河道管理员小题大做。
警察迅速出警来到了事发水域,在现场了解情况后就要把吴大爷带走,吴大爷疑惑不解地问道,他就捕捞了一点河虾犯了什么法。
警察解释道,这条河流已经被列入了禁渔区,任何人都不能下河捕捞。同时地笼也是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
吴大爷听了后慌了,自己对这条河流再熟悉不过了,也在这河里捕捞了很多次,没听说这条河不能捕捞呀。
警局详细地调查了吴大爷,确认了事情的经过,随后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处吴大爷有期徒刑一个月,缓期两个月执行。
以案释法
为什么吴大爷之前捕捞没事这次捕捞就出事了呢?
捕捞鱼虾前我们一定要了解去的这片水域是不是禁渔区、有没有在禁渔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禁止任何人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笔者了解到我国农业部下达了长江十年禁渔期的通告,随后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也发布了一则通告,明确指出: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其重要支流内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禁止生产性捕捞。
事发时这则通告已经生效了,吴大爷捕捞的这条支流属于这则通告内的范围,它已经于2020年1月1日零时成为了禁渔区,同时也进入了禁渔期。
所以,吴大爷不得在这条河流内捕捞。
虽然吴大爷之前多次在这条河流捕捞,期间也没有人去逮他,这次偶然遇到巡逻河道的管理员,也只能自认倒霉。
毕竟吴大爷犯罪事实清楚,他在不能捕捞的河流里进行了捕捞,被逮住时桶里还装有二两河虾,证据确凿。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吴大爷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吴大爷的行为明显触犯了刑法规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他在禁止禁渔期内进行了捕捞,犯罪事实清晰。
幸好吴大爷犯罪的情节不严重,而且吴大爷认错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因此吴大爷才会被从轻处罚。
吴大爷不知道这条河流已经变成了禁渔区,还像往常一样在这里捕鱼捞虾,这是明显触犯了法律,但吴大爷并不是主观故意为之,只是客观上形成了非法捕捞的事实。
最后法院判决缓刑也考虑到了吴大爷不是知法犯法,而是不知道这条河流不允许捕捞了,再结合了他的认罪态度。
吴大爷只是在这条河流里捕捞小鱼小虾自己吃,如果他是捕捞长江江豚这一类的野生保护动物那么将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既然说到这里了,我就好好讲讲这一个罪名,毕竟现在人们在野外容易遇到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我们可不能随意去抓它们哟。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素非常简单,只要是你非法捕获、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就会触犯这罪。
在野外看到野生动物可以远远地观看,不要去抓它,这一定要切记。
国家保护生态的力度已经加大了,我们平时要多多了解一些不能捕捞的常见野生动物,避免因为无知被警察逮住。
我们可以在一些水域里捕捞小鱼小虾,但要注意河边的一些告示,避免在禁渔期或禁渔区捕捞。
对于此案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都是闲的!
还好是小时候捞小鱼小虾田螺没人管,现在……吓得我快去市场买点河虾送酒压压惊。
我去菜市场买点河虾会不会不小心犯了销脏罪?
有个人打死一个蚊子被判死刑一个月
现在什么原因禁的?记得我小时候不用禁随便抓,到处都是,包括山上的动物,多的不行。
编这个故事不好笑
我还要告你,没有把河是禁鱼这个事,宣传告知呢。
人家不是生产性捕捞啊!
假新闻[笑着哭]
又不是获利性捕捞
孔子曰:曰!
欺人太甚
老黑打人判多久?
这个可不是小事情哦,破坏水资源生态,影响地球生物链平恒严重的话直接会导致全人类的生存环境的[笑着哭]
小题大做,真真假假,捕鱼虾的多的去了,逮住自认倒霉,菜市场捕鱼虾卖的多的去了[笑着哭]
神丂丂的,一个传统的农耕文化,硬生生被分解了。
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
大案,绝对是经典大案[点赞]
不知道不准捕捞?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要是闲来无事去抓个一两的金丝雀试试?
曰
禁渔期用地笼,判的没毛病。
禁渔期?
农民穷为啥不管管呢?
呵呵
说来说去,就是现在人比河里的鱼虾多呗,不如鱼虾值钱。大家都别生了,省得受气
我碰到野生动物都不敢抓,因为不知道哪个是被保护的,别因为满足一时的口欲而被判个十年八年的。
可怕
欺负老实人……
农民就可以不守规定?别挑起事端[汗]
为这样的制度点赞?还是羞愧?
提前告知了吗?已经习惯的事情,突然就违法了?怎么看都觉得滑稽!二两河虾入狱一个月?无语
对贪官怎么不狠点
什么是生产性捕捞?
这些通告发在哪?河边有没有禁止的告示?二两河虾而且第一次发现是不是先教育警告?
不要说小鱼小虾了,你就放个屁,他都可以告你污染空气
只有在处置平民的时候我们才能体会到原来法律很严肃啊
海洋和内陆都有禁渔期(规定时间内不允许),有些水域是全年禁止捕捞。至于这么一点小虾米不至于被判刑,捕捞的多了或者是捕捞了水生保护的就判刑了。
河道管理是干嘛的?一条河从三米深到现在的没脚踝也没见有人理过。
警察破案能力[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浪费司法资源
教育为主
禁鱼期顶风作案不抓你抓谁呢![得瑟][得瑟][得瑟][得瑟][得瑟]
如果对腐败分子能这么较真的话,那社会估计会和谐点
大爷先放下农活,学法去,
以后内河流域都禁止商业捕捞吧,免得渔业资源再次枯竭
法律升级大快,人老不知道新生事物常见,聪明人会玩死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