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罗永浩的创业谈起(二十):罗永浩的七宗最(上篇)

宣铎谈商业 2024-03-24 19:23:19

罗永浩是个妖孽。

当我在构思本文的时候,这句话自然而然的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如果让我用一个词来形容罗永浩,我再也找不到比“妖孽”更合适的词了。这里的妖孽,并非一个贬义的名词,而是更接近一个形容词。

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像罗永浩那样,将众多的极端特质集于一身而又能做到不爆炸的。这些极端,这些矛盾,仅仅挑出其中的一点,就足以让一个人极为与众不同。

但罗永浩似乎有能力将所有这些个性鲜明的东西,通通吞到自己肚子里。任它们在自己体内如何左冲右突,他都能维持形体完好,姿态优雅。

除了妖孽,我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词来形容这样的奇特能力。

本文当然不是讨论罗永浩的七宗罪,而是我总结的最“罗永浩”的七个特质。综合起来,可为罗永浩的一个侧写。

将近20年前的罗永浩,对未来的憧憬是什么呢?

最狂妄

罗永浩是一个狂人,也是一个妄人。妄人这个词,我是从高晓松那里听来的,觉得颇为传神有趣。

妄人,指的是无知而妄为的人,也指为了名利而总是走极端路线的人。

罗永浩的狂,从小时候就开始了,这是他性格中自带的。他看不起他的老师,觉得学校教的东西是垃圾,于是辍学了。这为他后面一生的“妄”埋下了种子。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的狂人,很多时候,狂人之所以不是妄人,是因为狂人有狂的资本。换句话说,就是吹过的牛全部或者大部分都实现了。而妄人,一个判断的标准就是“吹过的牛大部分都打脸了”。

之所以说罗永浩是一个妄人,是因为他吹过的牛,比世界上大部分的大神吹的都厉害。而的确,他吹过的牛也大部分被打脸了。

比如改变世界这件事情,如果乔布斯说改变世界,大家甚至不会觉得乔布斯有多狂。而且,乔布斯甚至都没有像罗永浩那样直接说要改变世界的。我印象中,乔布斯提到改变世界有两次。

一次是在他说服百事可乐总裁加盟苹果的时候,问对方是愿意卖一辈子糖水,还是和他一起改变世界。

还有一次,就是“致疯狂的人”广告,在该广告中,苹果公司提到“只有疯狂到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才能够改变世界”。然而,乔布斯并没有明确提到自己要改变世界,在该广告词的完整版里,苹果公司将自己定义为是给疯狂的人制造工具的。

是的,乔布斯这个在多个领域改变了世界的人,在提到自己改变世界的时候,其实是非常克制的,也是含蓄的。

而罗永浩则恰恰相反。他非常的高调和直截了当。一度人们一谈到罗永浩就会联想到改变世界。他几乎成了改变世界的代言人。如果大家去搜索一下他提到的改变世界的名言,即可知我所言虚实。

说罗永浩是一个妄人,从他对手机的无知而妄为上可见一斑。而他的连续式创业,也并非是一个个乘胜追击,而是非常符合为了名利而总是走极端路线的描述。其实,从罗永浩做手机就可以看出他所谓的改变世界不过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当TNT,聊天宝出来之后,这种极端路线就更加明显。现在有传说他要做电子烟,我希望这不是真的。

为了狂妄者的尊严,怎么能去碰电子烟呢?

一个萝卜一个坑,可是所有能赚钱的坑都被别人占领了。在连续抢坑失败之后,现在如果真的瞄上了电子烟这个坑,那么之前所有的人设都成为了打脸。

电子烟这个坑,非常暴利,不是别人看不见,之所以还可以上去蹲一蹲,是因为有巨大的政策风险,甚至是有道德伦理争议的。一般的人,不敢碰。

在我看来,电子烟之于烟草,相当于大麻之于海洛因。人人谈之色变的海洛因,是否比在很多国家已经合法化的大麻危害更大,其实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这个道理很简单,有点类似于我们平时受刀伤的概率大还是受枪击的概率大。

总之,电子烟和改变世界的距离非常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入坑电子烟,那真有点儿为了名利不择手段了。

为福禄电子烟和聊天宝站台的罗永浩

纵观世间的狂人和妄人,有少数人比他还能吹,但是不怎么打脸;有很多人总是被打脸,但是从来不敢吹大牛。

只有罗永浩,总是吹大牛,总是被打脸,从狂的极端,到妄的极端,在他的身上获得了统一。

是以最为狂妄。

最反智

反智,是非常可怕的,这是因为反智会导致最大程度的无知。

反智,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最常见,就是瞧不上知识和智慧,甚至以愚昧落后为荣。我们经常说的反智主要是针对这种情况。经常引起争议的“读书无用论”,以及当年的学渣成了老板,当年的学霸给学渣打工,其中都有这种反智主义的影子。

我当年大学毕业之后,曾经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工作。那个城市生活富足。当地的土著曾经对我说,他们最瞧不起两种人:一种人是大学生,另外一种人是外地人。

好嘞!真的是地域主义和反智主义的完美结合。我这个外地的大学生,后来离开了那座城市。

这种情况,总结起来就是:别看你读了很多书,具有很多专业知识和经验,但是你不行,你不如我,我瞧不上你。

毫无疑问,罗永浩是具备这种反智倾向的。例子太多了。看看手机行业的多少牛人被他称作笨蛋甚至白痴就一目了然了。

还有另外的一种反智,却不是那么好辨认。这种反智,几乎是第一种情况的反面。

总结起来是:别看我没读什么书,没有多少专业知识和经验,但是我很牛,我远比你强,我瞧不上你。

这种反智,是认为自己不通过努力学习和工作,就可以获得比别人更高的学识、经验和智慧。我们在社会上,看到很多民科认为自己比爱因斯坦牛,声称自己已经建立了可以推翻相对论的物理理论,就是这种反智。

向前辈们致敬的罗永浩,其实在暗示着什么

仍旧用罗永浩做手机举例子。一个在业内浸淫数十年的顶尖高手,被他称作白痴,这是第一种反智。于此同时,作为一个门外汉杀入手机这个红海的自己,确是业内第一人(总体来讲是第二,但是第一乔布斯已经不在了)。这就是第二种反智。

罗永浩在反智上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两种情况兼顾的很好,绝不厚此薄彼。而且,两种反智他都发展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登峰造极的程度。第一种反智,他几乎目空一切;第二种反智,他几乎不可一世。

将这两种反智集于一身并且集大成者,唯罗永浩一人。

是以为最反智。

最骄傲

说到骄傲,在人类的傲娇史上,罗永浩一定会占据非常出彩的一页。许多人都非常骄傲,并且能骄傲出新花样来。但是,无论如何花样翻新,他们都没有在骄傲的方法论上做出创新。

世间除了罗永浩,其余的骄傲都没有摆脱一个范畴,那就是:骄傲得有骄傲的资本。那些以自己的美貌骄傲的,终有人老珠黄的一天;那些以自己才华骄傲的,也有江郎才尽的时候。于是,总有那么一天,骄傲不动了,或者一骄傲就分分钟被教做人了。

只有罗永浩,骄傲出了新高度,新境界。在骄傲这一领域,他真正骄傲出了创意,并且实现了其它所有骄傲爱好者一生都实现不了的梦想:可以一直骄傲下去,在骄傲上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罗永浩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因为他推出了一个新的词语:天生骄傲。

天生骄傲的锤子手机

这个词看似普通,其实非常厉害。我不知道这个词是不是罗永浩发明的,但是我的确是从罗永浩那里才听过这个词的。

我认为发明这个词的人,的确可以狠狠的骄傲一下,绝对是骄傲界的天才。

这个词,可以让一个骄傲的人,在没有骄傲的资本的时候就可以随意骄傲,也可以让一个人随时随地骄傲,可以在任何领域内骄傲。

为什么呢?凭什么呢?因为我天生骄傲啊!

我的骄傲是天生的,是娘胎里带来的。我也不想骄傲啊,但是我的DNA不允许啊。

也就是说,骄傲是我的天性啊。你不让我骄傲,那你还有人性吗?将骄傲放在了这样的位置,是不是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当然,如果让罗永浩来解释天生骄傲,那他一定是另外一番解释。毕竟谁能够说自己骄傲的资本是浮云呢?但是我发现天生骄傲这个词真的非常适合罗永浩,他的骄傲似乎真的是天生的。没有任何理由,不需要解释,不需要别人认可,真的是想怎么骄傲就怎么骄傲。

在所有其它领域,我都无法苟同罗永浩天下第一。唯独在骄傲界,我的确认为罗永浩当前是第一的。

就连锤子手机,一但锤子科技生了它,并赋予它“天生骄傲”的特质之后,也必须得骄傲起来。有了这天生的骄傲,就可以忽略自己惨不忍睹的销量,或者可以在没有任何硬实力加持的情况下直接藐视竞争对手。

从骄傲上来说,锤子手机想低调都不行,因为生于骄傲界的皇家贵族,实力它不允许啊。

所以说,给他一个最骄傲,其实并不算夸张。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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