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事无非的恨。
人间若没有三分利,谁人能起早五更?
近几日,最吸引世人眼球、最令人聚焦关注的,莫过于湖南一打骂学生的女老师了。
2月28日,这女老师在办公室给女学生讲题时,全程暴怒大吼,还动手扯女学生的头发,扯着女学生的头发前后甩,用手推搡女学生,揪女学生的脸。
后来,有一个男学生走了进来,将作业给女老师批改。女老师只看了一眼,就伸手揪住了男学生的脸,不停的撕扯,将男学生的脸皮都撕扯变形了。
这两段视频被人拍摄后发到了互联网上,这才被成千上万的人关注和热议。
从拍摄角度来看,拍摄者所处的位置一定是位于女老师的左斜后方,距离比较近。
假若有外人在场的话,女老师绝不会如此放肆胆大、毫无拘束。
再者,女老师也绝不会让人把这“宣泄情绪”的一幕给记录下来。毫无疑问,拍摄者是赤裸裸的偷拍行为。
由此,我敢推断,拍摄者100%是女老师的同事。至于是男同事还是女同事吗,我认为,拍摄者,不是男的,就是女的。
我不明白的是,曝光“老师打骂学生”的一幕,拍摄者,或者说这名老师,你安的到底是什么“心”?
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情仇,既然拍摄者胆敢偷拍,胆敢公之于众,肯定有企图和目的在!
我斗胆猜测一把,大致有以下几种原因:
原因一、怀有“上位心”
上位,本意是向上一个位次。用在拍摄者的身上,我认为得解释为“转正”——有招聘的非正式教师转为正式教师。
为何这样说呢,因为有流传的信息为证。
“只要把视频删掉,校长愿意今年帮你转正。”
通过这句话,我敢大胆地推断,该拍摄者肯定是一名非正式老师,或者说是招聘的临时代课教师。
既然如此,拍摄者将这一幕公之于众,其目的就比较清楚和好理解了,那就是卖友求荣、重“己”轻友——这是向教育局换取转正的投名状。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如此看来,咱们也就容易理解拍摄者的企图和目的了。
原因二、怀有“复仇心”
胆敢把女老师这撒泼放肆的一幕发到互联网上,足以见得拍摄者的胆大、勇敢和仇恨之深重!
我猜测,拍摄者和女老师平日里一定要矛盾、怨恨在,否则的话,同事一场,绝不会如此冷血、无情,乃至绝情狠毒的!
巧的是吧,拍摄者终于找到了复仇报复的机会。千载难逢。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于是乎,拍摄者一不做,二不休,偷偷地一气呵成。
于是乎,打骂学生的女老师这才成为“名人”,国人尽知。
或许,女老师怎么也不会想到,更万万猜不到,能一鸣神州,竟然是身边的“好同仁”,不,应该说是“仇敌”所作所为!
原因三、怀有“流量心”
而今的时代,是互联网盛行飞驰、独霸天下的时期。毫不夸张地说,这个时代,是流量的天下,或者说是“流量为王”。
这个时代,你要想出人头地,你必须得有流量。有了流量,就意味着离出名不远了。拍摄者呢,或许就怀有这么一颗心,终日心心念念,时刻寻找机会,这不,皇天不负有心人,机会来了。
于是乎,拍摄者按捺住激动、兴奋的心情,悄无声息、偷偷摸摸地拍摄。虽然,这一幕,不道德、不仁义,但是,为了一己之利,为了流量名声,索性就不顾一切了!
从现在看来,拍摄者终于心想事成了!
遗憾的是,拍摄者到底是男,是女,我还蒙在鼓里。
原因四、怀有“侠客心”
曾经,刘欢唱《好汉歌》大火特火。或许,拍摄者被“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哇”这句话给洗脑了。
或者,拍摄者看不惯女老师的这一教育方式,替那两名学生打抱不平,感到心疼不安。
确实,身为老师,你得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利明文指出: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很显然,女老师是违反了这条规定,是在犯错误。拍摄者拍下来,为的就是留下证据,为的就是对女老师行为的愤慨和反抗。但是,我很不理解的是,拍摄者为何不出面制止,而是选择暗拍,继而发至网络!
或许,拍摄者,对女老师的行为和她这个人愤恨至极、乃至无语了吧?
原因五、怀有“实验心”
现今,自媒体大行其道,人人都既可以是导演,也可以是主演,想出名,毫不夸张地说,就是想不想、做不做的问题。
但是,到底是真是假,拍摄者心里没底。于是乎,拍摄者就趁此时机,决定试一把——权作实验吗。实验实验,拍摄的这些,放到网络上,到底能不能从五花八门、浩如烟海的图片、信息、文字等中一飞冲天,一鸣惊人。
从结果来看,拍摄者的实验是大获成功、硕果累累。
或许,拍摄者颇感后悔,假若他(她)是该事件的主角,那么,“名扬天下”的那个人,就轮不到女老师了。
以上五点,就是我斗胆推断猜测拍摄者的企图和目的所在。那么,拍摄这一幕的那位老师,你安的到底是什么“心”,你能否亲口告诉我呀?
警察断案,一般情况下都会从为情、为仇和为财三个角度去着手侦查,那么,那位老师拍摄这一幕,并发到网络上,肯定也有其不可告人的企图和目的在!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事无非的恨。
人间若没有三分利,谁人能起早五更!
【我是,观世间万象,抒心中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