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减速强撞汽车,摩托叫嚣交警!交规竟成摩族向汽车复仇的工具?

诗诗评汽车 2024-04-19 02:30:32

“我会告你的!哪个大队哪个中队的报一下!你栽我手里了今天!”

“禁摩区我可不管!你把禁摩的法律条款搬给我啊!”

光看文字都一股扑面而来的狂气,看视频更是嚣张到天王老子都得被硬控30秒。

近日,一场摩托车VS轿车的世纪大战,全面爆发。原以为没啥争议,没想到打的残肢乱飞。恐怕是由于摩托与汽车这两方阵营,素来积怨已久。

据网传视频显示,浙江宁波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撞上前方一辆正在掉头的轿车后摔倒。随后交警赶到现场,疑似认定男子全责。男子不服,后拿起手机拍摄交警,并大声质问其警号。

该男子不服判罚的理由是:拐弯必须让直行!就算自己撞上去也肯定是对方全责!

随后,交警也对男子普及交规:“如果只有单行道,那么车辆需依次通行!小车车主并无违规行为,不存在拐弯让直行;并且,该地区是禁摩区。”

视频可以看出,该交警已数次阐明判罚理由。而该男子仍旧不依不挠,扬言“掉头拐弯就是得让直行!”。自信自己比交警更懂法。凭啥你说这里禁摩就禁摩?!拿不出禁摩材料老子就告你!!

截至目前,该事故的具体细节尚未公布,但根据现有视频最起码能够看出:

前方掉头的车辆距离后方直行的摩托车,还有一段较长的距离;两车之间,并不存在任何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导致降低摩托车司机的反应速度。

在上述前提下,后方摩托还是撞了上去。51君斗胆问一句:摩托司机是否是仗着自己认定的所谓“拐弯必须让直行”的交规,认定就算撞上轿车也是对方全责,所以才肆无忌惮的碰撞?

即便是因为摩托的车速太快导致刹车不及,那么接踵而来的问题是,因车速过快导致的追尾事故,难道能被免责?

值得庆幸的是,许多网友还是懂得基本交规。

不过仍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掉头的黑车也有责任,甚至是全责。这也无异于直接质疑了这位交警的专业性。

“掉头就不用管后方来车?”

“单行道你掉头干嘛?逆行么?”

“这交警去重新学学交通法吧!”

甚至有不少人直接从根源上否定了该交警“单行道”的说法,认为该路段就是双行道,而轿车司机进行了跨道调头。摩托车司机最多就是车速太快而已,所以事故责任应当是五五开。

正反方的极限互殴看的人头大无比。逼得51君只好又拿出交规虔诚诵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还有必要接着往下念么?

而这位狂妄小哥口中强调的“掉头必须让直行”,不知是因为无知,还是故意混淆概念。

引用一位网友回复最后给这位仁兄解释一遍:掉头车辆不得影响正常直行车辆,指的是不能影响对向来车方向直行的车辆。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与掉头的前车相遇时,后车不得超越正在掉头的车辆;

也许,骑摩托的人,大都是像陈震那般野性难驯的浪子吧。摩托车想要上路,本子不重要,交规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司机得够嚣张跋扈够“胆识过人”。

去年,广东东莞,一男网红骑摩托来到一处高速入口时,不顾前方标识警告,猛踩油门加速,欲骑摩托车上高速路。

据当地规定,摩托车禁止上高速,一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二是对车辆构成潜在威胁。几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一边吹口哨示警,一边做出停止前进的手势,要求男子立即停车。

不过显然拦不住这位风一样的男子,只见其对劝阻置之不理,不断绕开前方设置的路障,意图强行闯关。多次劝阻无效后,一工作人员只好拿起雪糕桶向男子扔去,男子一时猝不及防,连人带车一起摔倒。

男子受了轻伤。可他那价值40多万的摩托车损毁严重。男子要求工作人员赔偿全部维修费用。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大老远已经在阻拦,是劝阻无果才采取了扔雪糕筒的最后手段。

索赔不成,男子索性将视频发上网,企图利用舆论压力向对方索赔。殊不知非但网友不买账,连交警也表示:工作人员无需赔偿,而男子多次无视劝阻强行冲卡,对高速收费站周边设施造成损毁,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早在多年前,许多城市地区路段早已禁摩。但实际上,留给许多“四轮”们的真实体感是,经常“道路惊魂”,突然遇到在车流中乱窜的摩托,稍不注意就会发生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

而对许多摩友而言,被现行的法规层层限制驾驶条件,也令他们充满怨气。于是便涌现出众多“摩托狂人”现象,热衷于拿着自己的“定制版交规”说事儿。

要知道,法律仅能约束行为底线。驾驶摩托这种“肉包铁”的交通方式,倘若仅遵循“不被判违规就ojbk”,无异于将自己的生命高挂于枯败的细枝,一阵风都能要了命。

作为交通参与者,您对此次事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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