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签订的一系列丧权辱国条约相比,清末的民间也异常疾苦。
提起清朝末年,我们的历史记忆往往被一种沉重的色调填满:是虎门销烟的滚滚浓烟,是圆明园冲天的火光,是《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签字笔落下的沉重声响。
在教科书和主流叙事中,“丧权辱国”成了那个时代最鲜明的标签,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条款、赔款数额、割让土地,很多人都可以倒背如流。
但清末也绝不是只有丧权辱国,在当时的民间,许多人也承受着难以想象的痛苦,而这种痛苦,却很少被我们注意到。
那是一个民间疾苦沉重到了极点的时代。

事实上在光绪初年,当时清廷就有一场特大旱灾席卷了北方数省,造成了上千万人的死亡,山西等地更是饿殍遍野,甚至出现了“人相食”的惨剧。
这并非是孤例,在整个晚清时期,水灾、旱灾、瘟疫、蝗灾几乎连年不断。根据史料记载,仅仅是光绪年间,全国就因为饥荒、瘟疫、战乱死亡的人数超过两千万人。与此同时,叠加太平天国等大规模内战,以及地方性的匪患冲突,也让一般性的社会生产遭到毁灭性破坏。
在陕西、甘肃等地,战乱直接导致居民十不存一,战后又遇到大旱,百姓“野菜、树皮、禽鸟、老鼠无所不食”。
除了天灾之外,各种丧权辱国的条约也的确将压力转嫁到了普通人身上。
《辛丑条约》规定的4.5亿两白银赔款,本息合计近10亿两,最终通过加税、摊派等方式层层压到百姓头上。田赋、厘金、盐税等普遍上涨30%到50%,各种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几乎到了“无物不捐”的地步。
在四川等地,农民年生活费不足六元,而维持最基本生存需十元,导致“农民未有不夭折者,享年鲜有逾四十岁”,孩童也“颜枯背屈有若老人”。鸦片泛滥更是雪上加霜,从权贵奢侈品沦为平民麻醉剂,严重摧残了社会健康与生产力。
那为什么在当时乃至现在的叙事中,我们反而更强调“丧权辱国”呢?
答案其实也很简单,因为这种宏大叙事,更容易激发当时乃至今天人们的求变心理。
从《南京条约》开埠赔款、割让香港,到《马关条约》割让台、澎湖及巨额赔款(相当于清三年财政收入),再到《辛丑条约》划定使馆区、驻军、惩办“祸首”、赔款4.5亿两,每一次条约的签订,都是民族尊严的一次重击。
而这种叙事之所以被反复强调并深入人心,就是为了激励国人。对当时的维新派来说,“国将不国”是呼吁变法图强最有利的口号。康有为、梁启超以救亡图存号召变法;孙中山则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为口号,也动员了大量民众。
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落后就要挨打的屈辱记忆,也成了凝聚民族认同、激发爱国热情的核心粘合剂。

历史从来就不是简单的事实罗列,而是需要话语和时代需求筛选的建构。清末以来,丧权辱国叙事压倒民间疾苦叙事,也是多重因素合力的结果。
首先对士大夫和知识分子来说,他们的关切核心是国体和中华民族在世界中的地位,只要国家强大了,人们自然可以过上好日子,这种国家本位的思维,也延续至近代民族国家的构建过程中。
清末的历史,其实是一曲“丧权辱国”与“民间疾苦”交织的双重悲歌。
前者是民族肌体上深刻的刀疤,后者则是肌体内部溃烂的脓疮。如果只看见刀疤,会让我们充满悲愤却可能忽视病根;如果只看见脓疮,会让我们陷入绝望而失去方向。
唯有同时正视两者,理解它们之间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我们才能更深刻地领会那段历史的全部沉重,也才能更清醒地认识到:一个健康的社会,必须让国家的尊严与人民的幸福同频共振;一段完整的历史记忆,必须既有庙堂之高的忧患,也有江湖之远的悲悯。这或许是我们今天回望那个血色黄昏时,所能获得的最重要的启示。
end.
作者:罗sir,关心人、社会和我们这个世界的一切;好奇事物发展背后的逻辑,乐观的悲观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