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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某田农贸市场使用权纠纷:数十投资者“钱铺两失”

一、项目缘起:虚拟产权商铺的投资模式2020年前后,广西某桂正居投资有限公司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世纪某园小区某号商铺,打造“

一、项目缘起:虚拟产权商铺的投资模式

2020年前后,广西某桂正居投资有限公司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世纪某园小区某号商铺,打造“城西某田农贸市场”,采用“虚拟产权式商铺”模式运营——不进行实质产权分割,仅在图纸上概念划分商铺,通过转让长期使用权吸引投资者。

简某表示,我方提供的《协议书》显示,2020年4月24日,我方与某桂公司签订合同,租赁市场内两间门面,租期20年。因某桂公司拖欠我方款项无力偿还,遂以这两间门面20年使用权抵债,视为我方已一次性结清。协议明确,该商业部分暂无法办理产权分割和分户登记,但某桂公司承诺未来具备条件时将第一时间通知。

数十位投资者通过类似模式获得商铺长期使用权。钟某志与韦某纳的《城西某田农贸市场商铺/摊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显示,二人2020年12月31日受让某号摊位使用权,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2021年为返租期,由转让方统一运营。合同承诺“转让的商铺/摊位无债权债务纠纷”,叠加稳定收益预期,吸引众多投资者投入多年积攒的血汗钱。

在相关规定对售后返租模式进行限制的背景下,某桂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成立了由其关联方负责的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处理商铺20年使用权转让及招商运营。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包含委托经营、原价回购等条款的合同,而同期该公司已将整体商铺抵押给金融机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若不具备真实房产销售内容,以售后包租等方式吸收资金,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该公司的操作模式已为后续投资者权益受损埋下了重大风险隐患。

二、纠纷爆发:抵押与租赁的权利冲突

2020年7月27日,某桂公司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抵押合同,将商铺整体抵押获取贷款。某桂公司在抵押合同中承诺“商铺不存在租赁关系”,但此情况与事实不符。而某江信用社在现场核查时,未能发现或未予充分关注市场内已对外招商出租的客观情况,审查过程存在疏漏,导致抵押登记在存在权利争议的情况下得以办理。

事实上,2020年4月市场已有租户入驻。施某某与某桂公司签订的《世纪某园门面租赁合同》显示,其于2020年4月24日租赁市场南面门面经营“某姐炭烧鸭鹅”店,租期至2021年6月23日。这与某桂公司在抵押合同中的承诺明显不符,反映出贷款审核环节存在明显疏漏。

此后数年,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仍在持续对外转让商铺使用权。某江信用社在长达四年的贷后管理中,未能对市场内大规模的“以租代售”行为进行有效核查与干预。投资者对此毫不知情,依旧按合同履行义务。市场表面运营如常,但实际上已积累了巨大的潜在风险。

2024年7月,因某桂公司逾期未还贷款,某江信用社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并拍卖商铺。环江法院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及商铺实际使用人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搬出,投资者由此方知悉商铺已被抵押的事实。

投资者当即向法院提出异议,提交了早于抵押登记时间的使用权转让合同及付款凭证,明确主张其合法使用权,但环江法院2025年4月30日公告却无视这些铁证,认定相关租赁关系签订时间晚于抵押登记,租户无权对抗拍卖及商铺交付,此认定与投资者所持合同显示的日期严重不符。

投资者主张某桂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要求法院移送线索,但法院坚持以租赁关系处理,致使其刑事维权路径受阻。商铺因使用权纠纷两次流拍,成交价低于评估价。2025年,环江法院裁定将相关商铺以物抵债给某江信用社,导致投资者长期使用权合同无法履行,投资款面临难以收回的风险。

三、最终的执行结果:1月16日的强制清场

某江信用社取得商铺所有权后,未与原投资者进行任何协商,于2025年12月15日直接向租户发出《关于要求支付租金或限期腾空商铺的通知》,要求租户要么与信用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缴费,要么30日内腾空结清费用,否则将采取法律措施。该通知与原投资者的既有合同权益存在冲突,遭到多数投资者的拒绝。

随后,某江信用社委托贵港市某来木松岭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二房东”,代为管理和收取租金。富某梅花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显示,该公司要求租户重新签订合同,租金按季支付并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缴纳将按每日3%收取违约金,甚至面临停水停电、解除合同等处罚。部分租户为维持生计选择签约,导致原投资者的租金收益中断,投资面临重大损失。

对于拒绝签约的投资者和租户,“二房东”采取了干扰经营的措施,致部分租户被迫停业或搬离。2026年1月16日,环江法院工作人员到场逐户张贴通知,要求三日内清空物品或协商交租,否则将采取手段并主张由对方承担全部损失。此外,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使得投资者认为其权益主张未能得到充分考量。这一系列做法,使得投资者通过现有渠道维护权益的希望变得极为渺茫。

投资者集体报案未获立案,寻求律师代理亦因案件复杂未果。通过司法与协商等途径均未能解决争议,致数十位投资者陷入困境。截至2026年1月,部分投资者如“好运来”的商铺无法收租,需另谋收入偿债,因租户已与“二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我方两间门面使用权主张未能实现;钟某志、韦某纳等人投入的数十万元转让费亦面临同样难以收回的风险。相关权益主张与合同履行已陷入僵局。

四、思考与呼吁:从案例看投资者权益保护

某田农贸市场的纠纷,是一起由开发商不当操作、金融机构风险管控缺失及司法处置争议共同导致的投资者权益严重受损事件。某桂公司以虚拟产权商铺为模式采取“先租后抵”等方式,涉嫌非法集资;某江信用社在抵押审核中存在重大疏漏;环江法院在执行中对法律关系的认定与投资者主张存在分歧,其采取的强制清场等措施使投资者维权路径受阻。

这些普通投资者投入多年积蓄却面临重大损失,维权艰难。此事暴露出在虚拟产权商铺等模式的监管衔接与风险处置机制上存在不足。我们呼吁有关部门依法介入调查,厘清各方责任;期待司法机关依法重新审视案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建议完善相关监管与法规,防范类似风险,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司法公信力与市场秩序,恢复各方信心。

(本文基于当事人陈述及公开资料整理代为发布,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侵权请联系更改。)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78
用户10xxx78 4
2026-01-25 02:08
接上文⑧对拒绝签约的所有投资者及其余下寥寥几位租户,双方在商铺使用问题上发生持续争执,经营环境受到影响,租户因此关门停业或停缴租金。例如,简某的两门面租户曾收到该某江信用社“二房东”限期清空商铺的通知及其威胁,称除非与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就强行拆除门面部分隔墙,其中一户自此关门停业,停止缴纳租金和要求简某退租赁押金甚至赔偿店面投资损失,另一户虽然没有停业,但也停止缴纳租金,称直到简某与其解决纠纷问题为止。其他部分投资者有反映,在与该二房东亦即新管理方的纠纷中,其诉求同样未能得到预期中的解决。他们希望司法机构能进一步关注并处理其中的权益冲突。投资者实际尝试了多种维权途径,但问题长期未能解决。长期纠纷迟迟未能解决,导致部分投资者情绪焦虑,问题亟待进一步化解,所以众多投资者就才出现文中开篇那无比愤怒和群情激愤一幕,而且就在之后有投资者通过“芝田市场群”微信群,于万不得已之下不得不自发组织起大家携手进行维权自救行动,和即将通过网上曝光来寻求全区乃至全国人民及其社会各届有识之士们的援助与公平“裁决”之际,法院得到群里那位微信名“Mi raitowa”、接下文⑨
用户10xxx04
用户10xxx04 3
2026-01-2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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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78
用户10xxx78 2
2026-01-25 01:54
接上文④因为某桂公司这种不论使用权“售后返租”还是“租后返租”且还可“使用权售后返本回购”这样对投资者而言几乎无投资风险和极具诱惑力的虚拟产权式商铺开发模式,都是其为实现快速融资而实施的一种涉嫌欺诈的商业手段,就此实际骗取我方公司等数十位投资者巨额资金。所以某桂公司及其代理人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其行为本质不仅均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所禁止的“返本销售”无异,也更涉嫌违反刑法解释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待续三、纠纷爆发:开发商在抵押前后基于最大化非法融资目的之下的虚拟产权商铺使用权转让形成抵押与租赁两权利之间相冲突接下文⑤
用户10xxx78
用户10xxx78 2
2026-01-25 02:04
接上文⑥投资者由此方知悉商铺已被抵押以及投资被某桂公司非法融资行为所诈骗的事实。投资者向法院提出异议,称其使用权转让合同早于抵押登记且已支付对价,但环江法院2025年4月30日公告认定,市场存在多个租赁关系,相关租赁关系签订时间晚于抵押登记,租户无权对抗拍卖及商铺交付。此认定首先与投资者所持合同显示的日期存在差异。当中我方公司租赁合同就早于抵押登记,但法院并未认可我方公司承租人之法律地位,完全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民申1066号民事裁定书中作出的关于“法律并不禁止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另行约定租赁法律效力,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不足以产生否定租赁关系的法律效力”这一精神。此外,投资者曾主张某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可能涉及其他性质,并希望推动相关司法审查,但法院在相关程序中目前仍按租赁关系处理相关争议。101号商铺两次司法拍卖均因使用权纠纷流拍,最终流拍价10829014元,远低于19337524.23元的计税评估价。2025年6月至7月,环江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将某号及相邻商铺以物抵债给某江信用社,投资者的长期使用权合同失去履行基础。接下文⑦
用户10xxx78
用户10xxx78 1
2026-01-25 01:57
接上文⑤三、纠纷爆发:开发商在抵押前后基于最大化非法融资目的之下的虚拟产权商铺使用权转让形成抵押与租赁两权利之间相冲突2020年7月27日,某桂公司在进行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抵押合同,将商铺整体抵押获取贷款。某桂公司在抵押合同中承诺“商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某江信用社现场核查时未能发现商铺已对外招商出租的事实,其抵押登记的办理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相关责任人未有履行审慎审查的职责与义务,存在信用社由此属于恶意抵押权人之嫌疑。事实上,2020年4月市场已有租户入驻。施某某与某桂公司的《世纪某园门面租赁合同》显示,其2020年4月24日租赁市场南面门面经营“某姐炭烧鸭鹅”店,租期至2021年6月23日,这与某桂公司的抵押承诺相悖,显示贷款审核环节的信息存在不一致。此后数年,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持续对外转让商铺使用权。投资者对此毫不知情,仍按合同履行义务,市场表面维持繁荣。2024年7月,因某桂公司逾期未还贷款,某江信用社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并拍卖商铺。环江法院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及商铺实际使用人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搬出,接下文⑥
用户10xxx78
用户10xxx78 1
2026-01-25 02:06
接上文⑦2025年8月21日环江法院到市场张贴公告(但并未有挨家挨户送达),责令市场商铺/摊位使用权投资者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搬出(腾空)市场商铺。这样所有投资者直接面临“钱铺两失”困局。四、后续发展:新业主接管后的权益纠纷某江信用社取得商铺所有权后,于2025年12月15日向租户发出《关于要求支付租金或限期腾空商铺的通知》,要求租户要么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缴费,要么30日内腾空结清费用,否则将采取法律措施。该通知要求与原投资者的既有合同关系存在冲突,双方就此产生争议。所有投资者对此表示拒绝。随后,某江信用社出租101号商铺给贵港市某来木松岭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某江信用社“二房东”,微信名“富某梅花”投资者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显示,该公司要求重新与其签订合同,租金按季支付并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按每日3%收违约金,还可能面临停水停电、解除合同等处罚。绝大部分租户为维持经营选择签约,原投资者原有的租金收益安排因此中止。这样绝大多数投资者最终直接沦落至“钱铺两失”结局。接下文⑧
用户10xxx78
用户10xxx78 1
2026-01-25 01:51
按上文③但某桂公司承诺未来具备条件时将第一时间通知。之后公司应某桂公司建议,就委托其转出租。数十位投资者通过类似模式获得商铺长期使用权。钟某志与韦某纳的《城西某田农贸市场商铺/摊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显示,二人2020年12月31日受让某号摊位使用权,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2021年为返租期,由转让方统一运营。合同承诺“转让的商铺/摊位无债权债务纠纷”,叠加稳定收益预期,吸引众多投资者投入积蓄。为规避相关规定对房地产企业售后返租的限制,某桂公司2020年11月9日成立河池市金城江区某园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由某桂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锋的关联人黄某负责,此后商铺使用权转让、招商运营等事务均由该中心处理。投资者签订的合同中还包含委托经营、原价回购等条款,进一步强化投资“安全性”。但投资者不知情的是,某桂公司在签订使用权转让合同前后,已将整个商铺抵押给金融机构,就此引发后续纠纷。接下文④
用户10xxx78
用户10xxx78
2026-01-25 01:47
二、项目缘起:虚拟产权商铺的投资模式2020年前后,广西某桂正居投资有限公司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世纪某园小区某号商铺,打造“城西某田农贸市场”,采用“虚拟产权式商铺”模式运营——在2019年12月3日就已进行某号商铺整体测绘且由此获得产权证的情况下,从不履行对商铺投资者的承诺以进一步采取措施来进行各商铺/摊位的实质测绘及其产权分割,而是仅在图纸面积概念上划分商铺,完全是充分利用“以租代售”即将不具有产权(指无法办证)的商铺以超长期限租赁给客户,妄图通过这种超长的租赁期限来达到类似于产权出售的效果和租赁合同“形式合法”套路,最终通过转让最长20年长期使用权吸引投资者投资,以此与银行抵押贷款相结合来达到从中最大化非法融资牟利这一不可告人之目的。我方公司提供的《协议书》显示,2020年4月24日,公司与某桂公司签订合同,租赁市场内两间门面,租期20年。因某桂公司自2019年3月起一直耍赖拖欠我方财务上百万元,直到城西某田农贸市场得以开始经营后,才不得不以这两间门面20年使用权抵债,折算20年租金,视为我方财务已一次性结清。协议明确,该商业部分暂无法办理产权分割和分户登记,接下文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