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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嫖成功了!女子向男子借了5万元,男子问她要是还不上咋办?女子没犹豫:还不上就以

白嫖成功了!女子向男子借了5万元,男子问她要是还不上咋办?女子没犹豫:还不上就以身相许!男子同意。女子约定了还款日期并写了借条。谁知,还款期满,女子真没钱还,只能去做男子女朋友。后两人发生矛盾分手,男子转头就要那5万元欠款。 男子和女子相识已久,算不上深交但也算熟识,某天女子突然找上门,说自己遇上急事急需一笔钱周转,开口就向男子借5万块,语气急切又诚恳,男子一时心软,又碍于情面,没有直接拒绝。 可5万毕竟不是小额钱款,男子心里始终不踏实,怕女子到期没能力偿还,自己的钱打了水漂,思来想去还是开口追问,问女子万一还款当天拿不出钱,有没有可行的解决办法,不想日后闹得不愉快。 女子听完男子的顾虑,没有推脱也没有犹豫,当场就给出了回应,直言要是到期还不上这笔借款,就自愿和男子谈恋爱,以身相许来抵这笔账,话说得十分干脆,也让男子放下了大半顾虑。 男子听完这个说法,当场点头同意,为了留个凭证,女子按照男子的要求,亲手写下了纸质借条,写清借款金额、还款截止日期,还特意把“还不上就做对方女朋友”的话写在了借条空白处,双方都签了字确认。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就到了说好的还款日期,女子翻遍手头积蓄,确实凑不齐5万块,根本没办法履行还款义务,她也没有耍赖不认账,主动找到男子,兑现了之前的承诺,答应和他正式交往。 确立恋爱关系后,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可感情并没有朝着稳定的方向发展,日常相处里摩擦不断,三观不合、相处疲惫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慢慢就没了情侣间的默契,最后和平分手,彻底回归陌生人关系。 分手之后,男子的态度直接转变,拿着当初的借条找到女子,强硬要求她归还5万元借款,一分都不能少。女子却觉得不可理喻,认为自己已经按约定做了他女朋友,算是用感情抵了债务,没必要再还钱。 双方各执一词,私下沟通了好几次,始终谈不拢解决方案,女子咬定承诺已兑现,债务一笔勾销;男子坚持借款是借款,恋爱是恋爱,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协商无果后,男子直接走法律途径起诉维权。 法院受理案件后,仔细核对了借条内容和双方陈述,理清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重点针对借条里的特殊约定做了法理判定,没有偏向任何一方,完全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给出审理结果。 法院明确指出,恋爱、婚姻属于个人人身权利,是基于双方自愿的情感关系,不能被当作商品,更不能用来抵扣金钱债务,把人身关系和债务捆绑的约定,本身就违背了社会基本道德准则,不具备法律效应。 而双方之间5万元的借贷事实清晰,借条核心的借款条款合法有效,女子不能用无效的情感约定,拒绝履行合法的还款义务,最终法院判决女子限期全额归还男子5万元借款,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服从裁定。 其实生活里,不少人处理情感和金钱关系时,总喜欢用情感做筹码抵消债务,这种想法本身就存在误区。法律只保护合法的财产关系,情感付出无法等价于金钱偿还,涉及大额金钱往来,千万别靠情感约定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