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36元买的高铁一等座,上车发现座位没了,讨要11元差价被拒,她直接把12306告上了法庭。
这事发生在5月29日,苏州的温女士出差去宁波,提前在12306买了G7535次列车的票,16车厢05A一等座,总价336元。
付款成功后,她反复核对过订单,信息一直没变,没有任何异动提示。乘车当天,她按时检票进站,拖着20寸的行李箱直奔16号车厢。
可走到座位前,她彻底懵了,自己的位置上早就坐着一名陌生乘客。对方当场掏出车票,清清楚楚写着同一个车厢同一个座位号。
温女士赶紧找来列车员,对方拿着她的票查了半天,才说出一个让她难以置信的真相:这趟列车临时调整了车厢配置,原本的16号一等座车厢,整个改成了商务座。
她买的那个座位,现在已经卖给了买商务座的乘客。而她的新座位,被调到了3号车厢的一等座。
最让温女士生气的是,从买票成功到检票上车,整整两天时间,她没有收到任何一条通知。
手机短信里没有,12306APP的订单详情里也没有,检票口的大屏幕上更没有任何提示。她就这么拿着一张已经失效的车票,稀里糊涂上了车。
当时列车已经开动,温女士只能拖着行李箱,从16车厢往3车厢走。高铁一节车厢长25米多,13节车厢加起来就是300多米。
车厢里挤满了人,过道上还站着不少无座乘客,她只能侧着身子一点点往前挪。等她终于走到3车厢找到自己的新座位时,列车已经开到了昆山南站。
这段从苏州到昆山的路程,一共21分钟,她全程站着,连个放行李的地方都没有。
下车后,温女士联系了12306客服,提出了一个非常合理的诉求:退还苏州到昆山段的差价11元。
她算得明明白白,这段路程一等座票价30元,无座票19元,她在这21分钟里没有享受到任何一等座服务,理应退还这11块钱。
没想到12306的回应直接给她浇了一盆冷水。客服说,这次调整属于同等级席位内的内部调配,都是一等座,没有发生降舱行为,所以不符合退补差价的规定,拒绝了她的请求。
这个答复让温女士彻底火了。她是一名律师,比普通人更清楚消费者的权利边界。
她认为,问题的核心根本不是11块钱,而是铁路部门严重侵犯了乘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铁路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却没有履行任何告知义务,这本身就是违约行为。
更何况,她确实有21分钟没有享受到自己花钱购买的服务,凭什么不能退差价? 温女士还了解到,当天这趟列车上,遭遇同样情况的不止她一个人。
好几个买了16车厢一等座的乘客,都是上车后才发现自己的座位没了,只能拖着行李在车厢里乱转。
试想一下,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是行动不便的老人,或者是抱着婴儿的妈妈,那该有多麻烦?万一在拥挤的过道里摔倒了,谁来负责?
更让她觉得讽刺的是,列车长当时曾私下提出,愿意个人掏腰包赔偿她这11块钱。温女士当场拒绝了。
她明确表示,这不是钱的事,她是对事不对人。她要的不是个人的赔偿,而是铁路部门承认自己的错误,完善自己的服务流程。
6月1日,温女士正式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将宁波火车站和12306平台列为被告,诉讼请求只有一条:退还差价11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消息一出,网上立刻炸开了锅。有人说她小题大做,为了11块钱打官司,浪费司法资源。但更多的人站出来支持她。
大家都说,我们每个人坐高铁的时候,都可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临时换座、车厢调整、甚至整趟列车晚点,铁路部门从来都是说改就改,最多发条短信通知一下,从来不会为给乘客造成的麻烦道歉或者赔偿。
大多数人因为嫌麻烦,都选择了忍气吞声。久而久之,铁路部门就觉得这么做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因铁路运输企业原因导致旅客不能按车票记载的信息乘车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妥善安排。
这里的"妥善安排",难道不包括提前告知吗?难道不包括为给乘客造成的不便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温女士的这场官司,赢不赢11块钱其实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所有人,消费者的权利,哪怕只有11块钱,也值得被认真对待。
公共服务的底线,从来都不是"没有降舱就不算错",而是尊重每一个花钱购买服务的普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