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一女子和丈夫结婚后,喜公公为了帮衬小两口,多年来陆陆续续向他们转账1000多万元。然而,7年后,女子因和丈夫感情破裂,走到离婚这一步。此时,公公见情况不对,便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告上法院,表示之前给他们转的钱都是借款,他们必须要还钱。对此,女子的丈夫同意还钱,而女子则认为,这就是公公为支持小两口的生活而对他们的赠与,一分都不用还,如何评价此案?
2016年,石女士和丈夫沈某领证结婚,组建了家庭。
由于他们刚结婚时根基尚浅,工作、事业都处在起步阶段,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公公老沈看在眼里,不忍心孩子们吃苦,就默默出手帮扶。
从结婚之后的好几年里,老沈陆陆续续给儿子儿媳转钱补贴家用、扶持事业,前前后后加起来,足足1000多万元。
这些年,一家人好好过日子的时候,风平浪静,老沈从没提过借钱、还钱这回事。
结果到了2023年,石女士和沈某实在过不下去了,俩人就闹起了离婚。
有意思的转折来了:公公老沈见状,觉得情况不对,直接变脸,一纸诉状把儿子、儿媳全都告上了法院。
老沈在庭上表示:“我这几年转的1000多万元,不是给他们的,是借给他们的!现在他们离婚,必须先一起把钱还给我。”
石女士被公公的这一番操作弄得有些懵了,她心里一万个不理解:两人没闹矛盾的时候,公公怎么不提借款这回事?现在要离婚了,立马改口成借钱?天底下哪有这种道理!
更让她无奈的是,丈夫沈某好像和公公达成某种默契,承认这是借款,并答应愿意还钱。
此事在网上一经曝光,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一部分网友觉得,老人做得没毛病。1000万不是小数目,没离婚帮衬子女是情分,离婚拿回自己的钱,更合情合理。石女士没理由离婚了还占着男方家的便宜。
但更多网友站在石女士这边,认为沈家真是一点都不讲情分,好歹石女士做了7年的儿媳。一家人婚内互帮互助,本来就是常态。沈家几年时间从没提过借款,一离婚就翻旧账,实在是太现实、太让人寒心了,换谁都接受不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又如何评价此案呢?
1、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石女士的公公向他们转账的这1000万元到底是借款还是无偿赠与。
如果是借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石女士和沈某负有连带偿还责任。
如果属于无偿赠与,除特殊情况下,一般情况下,石女士的公公是不能往回要的。
2、《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依法负有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败诉风险。
简单来说,石女士的公公说钱是借的,就得拿出证据证明,不能空口说白话。
法院经核查所有流水发现,在双方多年的流水转账中,只有2021年两笔一共190多万备注了借款,而且沈某后来也已经转了200万还了回去,这笔账早就两清了。
剩下的几百万所有流水,均没有任何备注、没有借条、没有聊天记录能证明是借款,公公也无法提供证据去证明上述事实。
据此,法院最终判决除早已还清的两笔款项外,其余所有资金,全部认定为公公对小夫妻的婚内赠与,等于说石女士不用偿还一分钱。
最后,我想说的是,人之所以为人,贵在有情有义。
无论如何,石女士是实实在在和他们做了七年家人,即便最后走到离婚,没有了亲情,情面总该有几分。
可沈家的这种立马翻旧账,还为此告上法院的做法,未免太过分了些,也着实让人寒心。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