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办案人员伪造笔录没被追责反升职云南镇雄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汪剑武因受贿、玩忽职守罪获

办案人员伪造笔录没被追责反升职云南镇雄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汪剑武因受贿、玩忽职守罪获刑四年,出狱后实名举报办案人员李某国、李某在办理其案件时篡改、伪造关键证人笔录,而此二人非但未被追责,反而此后升任当地信访局局长和人大常委会工委副主任,相关举报已被纪委监委受理,舆论高度关注程序正义与追责机制的落实。举报核心:12次笔录仅3份有录像,17处内容不一致举报人身份与被举报对象举报人汪剑武,现年46岁,原任云南省镇雄县公安局副局长、扫黑除恶侦查大队大队长,2024年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已刑满出狱。被举报人李某国时任镇雄县信访局局长,李某时任镇雄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二人此前均为参与办理汪剑武案的调查人员。被指控的主要问题汪剑武称,其被留置期间,李某国与李某在提讯关键证人梁某明时,所制作的询问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存在实质性出入,属于“篡改、伪造”。汪剑武提供的一份《同步录音录像法律意见书》显示,仅调取到的3份讯问笔录中,就出现多达17处笔录内容与同程录像不相符的情况。证人梁某明前后共配合办案机关做了12次笔录,但仅有3次留下了同步录音录像,其余9次的录像均“已被覆盖”,无法调取比对。 办案人员伪造笔录没被追责反升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