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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为张勋是个只会抡大刀的老粗。看过他写的字,这话就说不出口了。 洒金红笺

很多人以为张勋是个只会抡大刀的老粗。看过他写的字,这话就说不出口了。

洒金红笺上七个大字——“传家各自闻诗礼”,雄劲得像刀劈斧砍。行家说这字有南宋张即之的风骨,望而生畏。一个能写出这种字的人,怎么可能是草包?

可他偏偏干了一件蠢到家的事。1917年,他带着那支拖辫子的队伍冲进北京,把溥仪又扶上了龙椅。前后只撑了十二天,成了整个民国最大的笑话。段祺瑞组织讨逆军一打,他的辫子军就垮了。驻徐州的部队被人家分割遣散,还闹出兵变到处抢东西。他自己呢?跳上张景惠的汽车,从北京一路逃到天津,从此再也没翻过身。

后人骂他愚忠,骂他逆历史潮流。可这些人不知道,他对清廷的感情,不是拍马屁拍出来的。幼年父母双亡,被一个退休官员收留,从佣人做到采购,再娶妻成家,最后投军。这条命,是人家给的。北洋那些督军里头,段祺瑞、冯国璋换个主子照样当官,张勋不行。他的根,就扎在那儿。

晚年在天津,他每天用八裁纸练《麻姑仙坛记》,一张写四个大字,颜体。请温毅夫、陈师曾、陈宝琛来家里讲《资治通鉴》,自己圈点批注。一个被全中国唾骂的复辟小丑,活成了一个读书人的模样。

有人说他有钱。没错,光天津松寿里就有上百栋小洋房,全国各地投资七十多家企业,家产五六千万。可他花钱也痛快——江西来北京上学的学生,他个个给奖学金。老家奉新的,更是大力资助。还捐钱在北京盖了会馆。

这样的一个人,你说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别这么问。他这辈子最荒唐的事,恰恰是他最真心的事。最让人瞧不起的地方,恰恰是他最不后悔的地方。

孙中山说了一句话:“虽以为敌,未尝不敬也。”不是朋友,但敬你是条汉子。这话从一个革命家嘴里说出来,比什么谥号都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