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一男子和妻子,弟弟,儿子4人都在同一公司工作,由于男子母亲严重摔伤,于是他连夜和家人开车往回赶,男子向主管请假10天,主管秒回“好的”,又补一句“你处理家里事吧”,次日,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来电,让他先安心照顾老人,没想到等他们返岗,妻子则在家照顾母亲,公司却不认账了,人事部说请假没批,他们三人提出异议,却被公司开除,男子不服,就把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赔偿金,最后法院这样判决!
信息来源:闪电新闻
事情要从6月24日说起。
那天清早,除了他老婆因为留在医院照顾老人,其他三个人都如约进了厂。
谁料,人事那头直接甩来处分决定:你们6月17号到22号,连续旷工一周,记大过、罚款,还要解除劳动合同。
三个人当场懵了:这事连领导都拍胸脯答应了,哪算旷工?
更过分的是,人事一句“流程没走完,不予批准”,就把人赶出厂门。
他们很生气,直接走了劳动仲裁。
结果出乎意料——仲裁庭判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要赔偿。
公司不服,又上诉到法院。
庭审那天,男子翻出钉钉聊天记录、医院病历、缴费单,语气都有点哽咽:“我妈都重伤了,我不回去是当儿子的吗?领导都同意,我哪里知道人事不认账?”
公司还是强硬:流程没走完就走人,规矩就是规矩。
法院两审都没给公司活路。
法官指出,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讲究合理、善意、有度;解除合同是最严厉的处罚,不能随便用。
碰到紧急家庭变故,法律也不要求员工跑审批跑到天昏地暗,公司该给点尊重和理解。
这家单位生硬地把“规章”挂在头上,用“旷工”直接开除,显然惩戒过当,违法解除。
最后判了,公司要给三人赔偿金,并恢复档案等手续。
这事给所有人敲了警钟: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公司遇到特殊情况应该特殊处理,人情味也不能丢,遇到急事,公司流程可以简化,员工也别怕说真话,公司要想更强大,需要员工,如果对员工这么苛刻,那么也难以长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