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是脸都不要了!活该被我们制裁!
7月1日,汉奸石平声称,今天7月1日,中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正式施行。我坚定支持藏族和维吾尔族的民族独立。我坚决主张台湾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就是这样!很显然,石平的这一番讲话,把数典忘祖,卖主求荣显示的是淋漓尽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新时代处理民族事务、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
这部法律的核心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同时也从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多个方面,为各民族共同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针对外界关注的追责条款,法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部门已明确解读,该条款符合国际法通行的保护管辖原则,边界清晰、条件严格,针对的正是石平这类身处境外、试图分裂中国的人员。
石平误以为身处境外就能脱离中国法律的约束,刻意在法律施行当日发表极端言论,本质上是对中国法律体系的误判,也是跟着境外反华势力一起抹黑中国民族政策的又一次表演,其行为已经直接触碰了法律红线,后续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追责。
石平这类出身中国却靠反华分裂谋生的人员,其行为的本质是为了获取个人政治利益,不惜牺牲民族大义和国家主权。
他们依附于境外反华势力,通过发表极端言论博取关注,看似获得了一时的名利,实则只是被利用的工具,一旦失去利用价值就会被随意丢弃。
随着中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的制度网越织越密,针对境外分裂分子的追责机制也会逐步落地。
石平此次的挑衅言论,不会对中国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造成任何实质影响,只会让自身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
任何试图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人,最终都将自食恶果,这是历史和法律共同给出的必然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