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国内名校对学术不端的纵容放到全世界都是非常丢人现眼的。
关于蒋方舟的硕士论文,别的问题之后再说,先说一点——第35页最后一行到第36页的第五行,逐字照抄他人著作,没有规范标注来源也没有加引号,这就是非常典型的抄袭或剽窃(plagiarism),属于学术不端。
在学风较正的大学,这种逐字抄袭的问题是致命的。比如日本筑波大学的原拓真,因为在总共77页长的博士论文中抄了7行字和使用了一张网络图片,结果直接被学校撤销了博士学位。
在较为宽松的大学,如果学位论文被发现小段逐字抄袭,学校通常也会对作者进行警告,并要求其在修改论文后重新提交。
反观我们的人民大学,既不撤销学位也不撤回论文,而且为了保蒋小姐硕士过关,在通报里发明了一个全新的表述:「存在应注释而未注释的问题。」
这句话的水平就太高了。本来「抄袭」两个字就能说明白的事情,被他们七绕八绕,包装成了乍一看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格式问题。只能说「文化人」确实不一样。
我们来现学现卖,仿写一下:
趁人不在家闯空门偷东西。这不叫盗窃,而是「运走财物的行为存在应告知物主而未告知的问题」。
项目负责人收承包商红包。这不叫受贿,而是「履行职责时存在应保持利益独立而未保持的问题」。
用高收益当诱饵骗老人养老金。这不叫诈骗,而是「交易过程中存在应充分说明风险而未充分说明的问题」。
……
是不是好听多了?大伙都学会了吗?
未发现蒋方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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