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一起喝酒,被打成轻伤后坠车身亡,打人者只判10个月?家属懵了,但法院的理由是……

一起喝酒,被打成轻伤后坠车身亡,打人者只判10个月?家属懵了,但法院的理由是……

2025年8月21日,甘肃陇西县,47岁的张某某外出与人喝酒,当晚被同饮者送回家时,家属发现人已死亡——尸体冰凉,眼睛肿得合不上,嘴张着,台阶上还有黑褐色血水。

家属质疑死因蹊跷,但2026年7月30日,陇西县法院一审判了:打人者张某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10个月。

人死了,打人的只判10个月?法院的逻辑是这样的

第一,打的是“轻伤二级”,不是致命伤。

法医鉴定显示:张某某鼻骨骨折、双侧眶壁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等情形属于轻伤二级。轻伤二级对应的故意伤害罪量刑起点就是6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10个月,在法律框架内。

第二,致命伤是“摔”出来的,不是“打”出来的。

法医鉴定结论很关键:张某某系巨大钝性外力导致开放性重型颅脑损伤死亡,致命伤多考虑因摔跌所致。

同饮者薛某的说法是:送张某某回家途中停车接电话40多分钟,回来后发现张某某已经从车上摔了下去。法院据此认定,死亡致命伤符合摔跌形成,与张某的殴打行为不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

第三,家属已收赔偿、出具谅解书。

判决书显示,案发后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这是法院从宽处罚的重要依据。

但家属的质疑并非没有道理

家属说,张某某被送回来时“潦草放在炕上,一只鞋落在门外”,送人的薛某和张某放下人就走。事发地没有监控,致命摔伤怎么形成的“没有客观证据支撑”。无法排除有人故意将张某某推下车的可能。

一个47岁的人,出去喝了顿酒,再回家时已经凉了。打人者判10个月,家属还出了谅解书——这到底是司法公正,还是无奈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