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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女子结识一985博士后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事后女子才发现,这位博

北京海淀区,女子结识一985博士后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事后女子才发现,这位博士后不仅有老婆,而且还刚给他生了孩子。女子无法忍受“被小三”的事实,气得果断提出分手。之后,女子起诉了这位博士后,认为自己被对方欺骗多次发生关系,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并道歉。法院同意对方向女子书面道歉并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但执行期都过了,对方仍没有道歉,也没有赔偿,人却跑到香港城市大学任职去了。
 
女子通过相亲交友渠道认识这名博士后。对方对外宣称自己是单身,谈吐得体,学历亮眼。两个人接触下来,彼此印象不错,很快就正式谈起恋爱。相处过程中,男子还带女子见过自己的亲友,两个人也聊到过以后结婚过日子的话题,女子一直以为自己遇上了靠谱的婚恋对象。
 
交往一段时间之后,一次偶然翻看男子手机,女子看到了他和家人的聊天记录。里面有大量新生儿的照片和视频。顺着线索往下梳理,残酷的真相一点点浮出水面。原来和自己相识的时候,男子就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当时正处在孕期。两人恋爱相处的这段时间,他的孩子顺利降生。也就是说,自始至终,男子都在刻意隐瞒已婚已育的事实,女子在完全不知情的状态下,沦为了第三者。
 
得知真相,女子内心遭受巨大打击。自己真心投入一段感情,到头来却是一场精心编织的骗局。她没办法接受这样的现实,当即选择和男子提出分手,结束这段关系。
 
分手之后,女子心里的伤害难以平复。她整理好聊天记录等全部证据,先是向男子所在的高校实名举报。学校核查属实之后,对这名博士后作出退站的处理决定。可这并没有弥补女子遭受到的精神伤害,于是女子向北京海淀区法院提起人格权纠纷诉讼,要求男子向自己道歉,并且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定男子故意隐瞒已婚身份,欺骗女子与之交往,发生亲密关系,已经侵害女子的人格权。最终作出判决,判令男子要向女子出具书面道歉信,另外赔偿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男子提起的反诉,也被法院直接驳回。
 
判决书下达之后,上诉期很快结束,判决正式生效。随后法定的执行期限也已经过完。可女子迟迟没有等到男子的书面道歉,一万元的赔偿款,也分文没有收到。男子没有主动履行判决书上的任何义务。
 
就在这个时候,女子了解到,这名博士后已经离开内地,前往香港城市大学,拿到了研究员的岗位,开启新的工作生活。一边是生效的司法判决得不到履行,另一边,男子依旧继续自己的科研事业。这样强烈的反差,也让女子的维权陷入了新的困境。不少网友得知整件事情之后,也纷纷对此事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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