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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钱眼了!8月6日九派新闻报道,新疆,博主吃炭火烤肉,刚拿盘子去打小料,居然被收

钻钱眼了!8月6日九派新闻报道,新疆,博主吃炭火烤肉,刚拿盘子去打小料,居然被收小料费5元,这个他忍了,不料,炭火炉上来,又被收炭火费10元,博主纳闷了,我吃炭火烤肉,供炭火不是商家应该的吗


最近在新疆乌鲁木齐发生的一件小事,在社交平台上闹得沸沸扬扬,我看完之后觉得这事挺有代表性的。


说白了,这不仅仅是几块钱的问题,而是现在的某些商家为了把利润榨干,吃相实在有些难看。


8月5日那天,有个美食博主去一家炭火烤肉店吃饭,结果这顿饭吃得满肚子火,原因就在于店里那些名目繁多的“额外收费”。


进店没多久,博主去自助台打了一份蘸料,发现账单上立刻多了5块钱的小料费,本想着出门在外没必要为这点小钱计较,可接下来的操作才叫真让人开了眼。


等红彤彤的炭火端上来,博主对着手机点餐页面一瞧,系统竟然默认勾选了一个10元的“炭火费”,而且还没办法手动取消。


这就非常有意思了,一家打着“炭火烤肉”招牌的店,居然要管顾客要炭火钱,在我看来,这逻辑就像去面馆吃面,老板还得额外收你5块钱的开火费一样荒唐。


博主当时就坐不住了,找店员理论,结果对方态度横得不行,张口闭口就是“行业惯例”,说全城的烤肉店都这么收,不交这钱就没法正常用餐。


这种强买强卖的态度,显然是把所谓的“规矩”凌驾于消费者的权益之上了。


接下来的情节走向,倒是体现了这位博主的机智和幽默感,他心想既然我付了10块钱买这炭火,那这东西的所有权总该归我了吧?于是用餐快结束时,他特意叫来服务员,提出要把炉子里没烧完的炭火打包带走回家。


这要求一下把店员给整不会了,支支吾吾地拒绝说顾客只拥有炭火的使用权,实物还是店里的。


这种“想收钱时它是商品,想带走时它是工具”的双重标准,彻底点燃了博主的怒火,他随即录下视频发到网上,想让大伙儿给评评理。


视频发酵的速度比炭火燃得还快,短短几个小时就引起了官方的注意,乌鲁木齐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的反应确实值得点赞,他们直接在视频底下留言要地址,表示马上带人去查。


不到10个小时,执法人员就出现在了店里,把消费记录和点餐系统翻了个底朝天,监管部门给出的定性非常明确:炭火、烤炉、餐具这些都是餐饮服务的必备条件,成本应该算在菜价里,用默认勾选的方式强行收费,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属于强制消费。


最后的结果也算大快人心,店家这回没再提什么“行业惯例”了,老老实实地定下了整改方案。


不仅永久取消了炭火费,还全额退还了博主的餐费,最让人意外的是,老板还承诺要把以前收过所有顾客的炭火费逐一登记并原路退回。


这件事发生后,当地也以此为契机,开始排查餐位费、纸巾费等隐形收费,算是给整个餐饮行业敲了记警钟。


我觉得这种处理方式挺硬气的,法律就该是消费者的底气,而不是商家乱收费的挡箭牌。


说实话,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遇到这种三块五块的乱收费,大多会因为嫌麻烦或者觉得数额小就默默忍了。


但正如很多专业律师分析的那样,除了那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基础的用餐保障是不该单独收费的。


很多时候,商家的“歪心思”就是被我们的退让给惯出来的,只有大家都认真起来,这些所谓的“潜规则”才会彻底消失。


对于开门做生意的人来说,我觉得与其在这些蝇头小利上钻空子,倒不如把心思花在味道和服务上,毕竟想留住食客的心,靠的可不是算计,而是实打实的诚意。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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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轻云淡
风轻云淡 3
2026-08-07 11:59
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