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杰医生因漏诊入刑一事,网络上披露的信息越来越多,感觉这个案子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错判!第一、韩杰医生不是首诊。在韩杰之前,患儿曾到当地三甲公立医院就诊,化验血常规后给出了肠胃型感冒的诊断。第二、韩杰交接班之后,所承担的诊疗义务已中止;而且,有信息说,他在病历备注栏注明了要注意嵌顿疝。因此,后续问题当由接班医生负责。第三、韩杰给出的诊断最接近真实病情。前一个三甲医院诊断是肠胃型感冒,错的离谱;到了韩杰这里,他发现了肠梗阻,还注明要警惕嵌顿疝;白天接班的上级医生,完全无视夜班急诊医生韩杰的提示,未安排会诊,未做进一步的检查,而且在患儿病情不见好转的情况下同意患儿家属自行转院。其他医生比韩杰错的更离谱,反而是凌晨三点一个人值夜班且发出警示的儿科医生担刑责,这实在令人无法理解!第四、无尸检,仅凭看病历做推理,以此定罪,莫名其妙啊!在《我是刑警》中,牛玉国枪杀警察叶茂生,因为无尸检无法确认致死原因,牛玉国逃脱死刑。鉴于该剧的高度写实风格,可以认为这个案子是有真实原型的,由此可见对致死原因的确定非常重要。到了韩杰这里,无尸检,仅凭专家依据病历推理出来的五种可能致死原因,仅凭法官一句“多因一果”,这就定罪了?如此这般,谈何疑罪从无?谈何排除合理怀疑?因此,对韩杰医生的判决,从法、理、情三个角度看都难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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