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料到,那个当年在美国加州罗兰岗一处车库内,连续折磨同胞长达5个小时的翟云瑶,如今竟能若无其事地坐在北京三里屯的咖啡馆里拍照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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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过去,美国罗兰岗留学生霸凌案再次被翻出,很多人关注的已经不只是当年判了多少年,而是一个犯下严重暴力罪行的人在服刑结束后,究竟能不能像普通人一样重新开始,在我看来,答案可以是能,但重新生活绝不等于重新编写历史。
2015年3月,翟云瑶等人将18岁的中国留学生刘怡然带走,对其实施长达约5小时的殴打和羞辱,受害者被剥去衣物、遭烟头灼伤、头发被剪下并被强迫吞食,案件的恶劣程度早已远远超出普通校园矛盾。
2016年2月,翟云瑶因绑架和以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暴力实施袭击,被洛杉矶县法院判处13年监禁,另外两名成年被告分别获刑10年和6年,判决还明确三人在服刑结束后将被驱逐出美国。
当年三名被告选择不作抗辩,检方撤销了可能导致更重刑罚的折磨罪指控,翟云瑶也在法庭上表达歉意,但我认为,法庭上的认错能够影响量刑,却不能自动证明一个人已经真正理解受害者承受了什么。
如今网上流传她已经获释回国、改名换姓并学习美甲等消息,可现阶段并没有权威部门、本人公开账号或可信媒体调查能够完整证实这些细节,因此不能因为一张截图或一个相似账号,就随意认定某个普通人是她。
但这种传言为什么能够迅速引发愤怒,原因也不难理解,受害者当年承受的并不是一句道歉就能消除的普通冲突,而是持续数小时的暴力、羞辱和生命威胁,公众担心的不是刑满人员学一门手艺,而是严重伤害会不会被包装成一段可以随手删除的青春往事。
相关研究早已表明,霸凌和暴力侵害可能给受害者带来长期的身体伤害、情绪困扰和心理健康问题,部分暴力犯罪受害者甚至会出现持续多年的创伤反应,因此法律刑期结束,并不代表受害者的恢复也会在同一天完成。
在我看来,社会必须同时守住两条线,一条是刑满人员依法拥有就业、生活和重新融入社会的权利,另一条是受害者有权记住伤害、拒绝原谅并要求历史不被歪曲,这两种权利并不冲突。
联合国有关刑事司法的原则也强调,监禁除了惩罚和保护社会,还应当促进服刑人员改造与重新融入,换句话说,法律允许一个人服刑后重新谋生,并不是纵容犯罪,而是希望她不再伤害任何人。
但重新做人需要的绝不只是换一个名字、换一种职业或者关闭评论区,而是正视自己做过什么,不把刑期说成倒霉,不把受害者说成小题大做,更不能依靠包装和流量,把自己重新塑造成一个完全无辜的人。
我认为,真正的悔改至少应该包括不否认事实、不消费案件、不攻击受害者,以及在法律允许和不打扰受害者的前提下承担应尽责任,至于受害者是否接受道歉、愿不愿意翻篇,只能由受害者自己决定。
公众同样需要保持边界,可以批评已经被法院确认的犯罪事实,也可以反对美化施暴者,但不能根据未经证实的网名和照片进行人肉搜索,更不能围攻无关家人或误伤长相相似的普通人,否则对暴力的谴责最终又会变成另一种网络暴力。
这起案件真正应该留下的,不是不断猎奇地重复施暴细节,而是提醒家庭和学校,霸凌一旦发展到限制人身自由、集体围殴和持续羞辱,就不再是孩子之间闹矛盾,而是必须立即报警处理的严重违法犯罪。
在我看来,翟云瑶当然可以在服刑结束后学习技能、寻找工作和经营正常生活,但她没有权利要求社会把已有判决一并删除,更不能把受害者至今可能面对的痛苦,轻描淡写地归入已经过去。
法律规定的是一个人应当失去多少年自由,却无法命令受害者何时停止做噩梦,重新开始值得允许,遗忘却不能被强迫,真正能够证明一个人改变的,从来不是名字换得多彻底,而是此后的每一天是否诚实、克制并敬畏他人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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