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婚内出轨已婚女邻居多年!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两人双双被判处重婚罪。
四川男子罗某与妻子罗女士于2001年结婚,2004年生下一个孩子,由于工作的原因,两人一直处于两地分居的状态。
一直到了2009年4月份,罗女士听到了一个消息,自己的丈夫罗某和熟人闫某某同居了,两人不仅在外面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且还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
首先,罗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了第三者,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且还生下了孩子,这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重婚罪。
其次,罗某出轨的第三者闫某也是一名已婚女性,双方都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也都是明知道对方已经结婚的情况,仍然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在一起生孩子,主观恶性非常的大。
罗女士知道这个情况后非常的气愤,立即向当地的公安局报案,可惜,我们这个社会对于出轨的事情太包容了,女士报案了,但是,当地警方却没有立案。
从2009年到2018年,连续九年间,罗女士不停的信访,持续的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最终,当地公安机关对此事刑事立案了。
一直到2026年7月份,法院最终认定两人构成重婚罪,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0个月,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个月。
为什么出轨的事情越来越多了?因为出轨不属于刑事犯罪,只属于道德范畴内的事情。
为什么重婚罪那么难被认定?原因也很简单,重婚罪一般情况下来说都属于民不举,官不究。
就像我们这个社会,很多功成名就的企业家,很多你所谓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有些人可能甚至被评为了道德模范,其实他们不只有第三者,第四者,第五者,第六者。
网友说的好,出轨不入刑,社会不安宁,出轨不仅破坏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也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秩序,为什么不能把出轨列入刑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