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这位女士,周六下午高高兴兴推着满满一车山姆好物去结账,结果收银员一句“这是您老公的卡,不能用”,直接让她在众目睽睽之下“社死”。
她说丢脸丢大了,可我寻思——推着一车东西的是她,掏手机扫码的是她,老公的卡也是合法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就“不配”结账了?
又没偷又没抢,不让结就不结了呗。丢人的不是她,是那个死板的规定。
我特别想问山姆一句:
“家人”在你们字典里是啥意思?
结婚证不算数,非得人手一张260的会员卡才叫一家人?
按这个逻辑,我老公拿我医保卡去药店买药是不是也得被轰出来?我爸用我家电卡交电费是不是还得证明“我爸是我爸”?
一个超市而已,真把自己当“贵族俱乐部”了。
说白了,这就是用“规则”的名义,行“为难”之实。260块钱的年费,逼着家里每个人都交一遍,这不叫服务,这叫割韭菜。
如果是我,遇到这种情况——
车一扔,东西一放,微笑说声“那不要了”,转身走人。
留收银员在原地尴尬,他不香吗?
有钱还怕买不到东西?
山姆能买到的,盒马能,大润发能,永辉也能。
千万别把一个外来超市,惯出“高人一等”的错觉。
最后灵魂一问:
你觉得用老公的会员卡被拒,是商家太死板,还是消费者不守规矩?
评论区见,我站“不丢人”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