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韩国总统李在明提出推动修宪改为4年可连任总统制,可接受缩短自身任期,以此落实问责政治,同时强化地方自治与国民基本权利。
李在明表示,现行宪法沿用多年,已逐渐难以适配当下社会发展,有必要适时修订。他持续主张将总统任期制度调整为四年可连任模式,以此完善政治问责体系,同时进一步保障地方自治与国民基本权益。
针对修宪配套调整,他表态可以接受缩短自身任期的方案。同时提出修宪细节方向,计划完善宪法序言内容,平衡总统与国会权责,适度移交部分行政人事、监察相关权限,优化权力结构。
此外,官方并不推崇二元执政制与内阁制改革模式,认为相关方案民意基础不足、适配性较低。青瓦台分析,强化国会权力的四年任期制度,整体社会接纳度更高。
目前韩国朝野对修宪仍存在诸多分歧,修宪落地需要国会超三分之二席位同意。现阶段当局优先推进争议较小的局部修宪内容,整体权力架构改革,仍需长期朝野协商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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