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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不起就不要买!”四川乐山,女子在小卖部买饮料,扭开四瓶连续中“1元换购”奖励

“喝不起就不要买!”四川乐山,女子在小卖部买饮料,扭开四瓶连续中“1元换购”奖励!怎料却被店家呵斥,拒绝兑奖,最终付了原价!

8月14日,天气炎热,在路上行走的宋女士感到口渴,于是进入了路边一家小商店挑选饮品解渴。

隔着冰柜玻璃,宋女士看到了各式各样的饮品。而很快,她被其中一款茶饮料吸引了目光。不仅是因为茶饮料不像其他饮品甜腻,口味清淡解渴,更是因为包装上画着活动宣传标志。

原来,这款饮料正在进行促销活动,只要扭开瓶盖,就有可能获得“1元换购”的优惠资格。也就是消费者再加一元,可以再获得一瓶饮料。

其实这是各大品牌中很常见的促销手段,早在十几年前的大街小巷中,无论是饮料瓶盖,酒瓶盖,甚至易拉罐环上就有这种兑奖活动出现了。

而这种活动不仅可以让消费者享受到优惠,也有揭晓未知结果的期待感,满足感。于是宋女士不再犹豫,拉开冰柜取出了一瓶茶饮料。

但值得注意的是,宋女士虽然已经拿出了饮料,却还没有结账,就打开了瓶盖。宋女士称,当时是想看看有没有中奖,如果中奖了就再拿一瓶一起结账,省的来回跑。

令人没想到的是,宋女士打开的瓶盖上印有一个二维码,用手机一扫描,还真就是中了“1元换购”的奖励!

宋女士满心欢喜,又拿出一瓶茶饮料,但她这次仍旧没有去结账,而是继续扭开瓶盖扫描二维码,竟然又中了!

就这样,宋女士站在冰柜前连开四瓶,竟然都中奖了!但再开下去如果还中奖,她也喝不了这么多饮料,四五瓶饮料更是不好拿。于是她见好就收,带着四瓶饮料去结账。

按照宋女士的想法,第一瓶饮料全价5元,剩下三瓶她按照1元换购的活动价买,四瓶一共付8块钱就行了。

可店家当即表示不同意,而是要宋女士按照每瓶5元的原价结账,一共20元。双方各执一词,很快情绪上头争执起来。

期间,店家语气逐渐激烈,甚至对着宋女士直言道:“喝得起就喝,喝不起就不要买!”明明是一件值得开心的幸运事,却被这样呵斥,宋女士顿时没了心情,按照20元结账走人。

但事后宋女士越想越委屈,明明自己中了奖,为什么店家不肯兑奖呢?不兑奖也就罢了,还要那样凶自己。

想不通的宋女士只好把自己的经历发布到网上,而评论区的大家也开始议论纷纷了。

有的人表示宋女士应该先结账,再一瓶一瓶兑奖,因为第一瓶饮料没付钱就还不属于宋女士,拿着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去兑奖,自然会遭到拒绝。

而有的人提出,四瓶饮料作为兑奖的商品应该全价买,付20元,然后再兑四瓶奖品每瓶1元,总共24元,获得八瓶饮料。

当然,大部分人还是表示店家态度实在不好,给顾客兑奖本就是店家的服务之一,无论人家中多少瓶,应该都是可以兑奖的。

那么,这件事究竟谁对谁错?又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在此事件中,饮料瓶包装上有明确的活动宣传,店家出售该产品是默认遵循该产品促销活动的。也就是说,店家没有资格拒绝帮宋女士兑奖,更不应该对宋女士表现得态度恶劣。

而宋女士没有结账就开盖的行为则的确存在一些瑕疵,因为在结账前饮料属于店家的财产所有物,连续擅自开盖四瓶饮料并没有尊重买卖双方公平交易的原则。

那么,这件事究竟应该如何解决呢?

既然宋女士已经在付款前开盖四瓶饮料,这四瓶的确应该按照原价20元支付,但店家也应该遵循活动原则,再将四瓶饮料按照1元活动价卖给宋女士,也就是24元获得8瓶饮料。

当然,八瓶饮料一时喝不完也不好拿,宋女士已经按20元原价买回了饮料,她可以保留瓶盖,等下次方便的时候再兑奖。

而如果遇到拒绝兑奖的店家,宋女士可以保留瓶盖和付款记录,向相关部门投诉反映。

那么,你对宋女士的遭遇有什么看法呢?

信源:观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