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坏了,竟然说是“沥青病害”!八月十九日,媒体实地探访长沙湘府东路浏阳河至黄兴大道段辅路,发现下行车道路面连续四五十米出现严重破损,这条道路二〇二五年才开放通行,骑行市民经过时险些摔倒,长沙城管客服回应称属于沥青病害,前期已经多次维护。
现场画面显示,问题不只是几条细小裂缝,而是多处隆起、开裂、碎裂和剥落,部分沥青面层已经磨损,露出红褐色下层材料,周围还能看到坑槽和车辙印,我认为出现这种连片破损,至少应该进行系统检测,不能只补一层表面就算结束。
公开资料显示,湘府东路浏阳河至黄兴大道项目全长约四点八公里,采用高架主路和地面辅路形式,主路设计时速八十公里,由长沙城发集团投资建设,此前公布的总投资约三十亿元,这样的重点项目理应经得起公开追问。
“沥青病害”在道路工程中确实是常用概念,行业规范把网裂、纵横裂缝、坑槽等列为沥青路面损坏类型,养护文件还会区分车辙、拥包、松散和沉陷,所以城管部门用这个词描述现象没有错,但描述病症不等于查清病因。
同样是路面开裂和隆起,背后原因可能完全不同,既可能涉及沥青和集料质量、混合料配比与压实度,也可能与基层承载力、软基沉降、排水不畅、水分侵入、高温重载或开放交通时机有关,在检测结果出来前,谁都不能凭画面直接定性。
可这条路多次维护仍然复发,就更要追问此前修的是什么,如果只填坑、罩面和局部铣刨,却没有处理基层松动、层间脱空或排水问题,路面短期看着平整,车辆和雨水反复作用后仍可能损坏,我认为这才是公众担心反复花钱的原因。
真正能解释问题的是检测数据,包括混合料级配和沥青用量是否合格,面层厚度、压实度和平整度是否达标,基层弯沉和承载能力是否正常,排水系统能否及时排水,以及破损区域有没有异常沉降。
福建省交通质安部门的质量控制通知要求,沥青材料逐车快检、留样建账,路基移交时检测弯沉、纵向高程、横坡和平整度,软基路段还要设置沉降观测点,这说明道路质量本来就有可追溯的技术资料,并非只能凭经验判断。
很多人还关心这条路当初如何通过验收,我认为验收合格不代表道路此后绝不会出问题,但一年多便发生连片损坏,至少应复核材料报告、施工记录、监理资料、压实度和厚度检测结果,再与当前取芯检测对照,才能判断问题出在哪一环。
一条道路从设计到交付,涉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养护等多个主体,责任不能笼统推给“沥青”,如果材料不合格就追采购和检验,如果施工不到位就追施工与监理,如果设计和排水有缺陷,也应由相应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负责返修,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还应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损失,我认为此次整改首先要查明质保责任,不能让公共资金重复兜底。
相关部门至少应公开五项内容,破损原因和检测依据,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名称,原验收和历次维修情况,本次整改采用什么方案,封闭施工与恢复通行的时间,我认为只有这些信息能够核验,公众的疑问才算真正得到回答。
当然,我们也不能仅凭一段坏路就认定偷工减料,更不能在没有证据时给企业和工作人员扣帽子,但不预设有问题,不等于不允许追问,专业回应的价值就在于把复杂问题讲清楚,而不是利用信息差让普通人听完以后不好继续问。
道路破损首先是安全问题,其次才是成本问题,现场已有骑行者险些摔倒,施工前应设置警示、围挡和临时通行措施,整改后也不能只看表面是否平整,还应安排复检和跟踪观测,确认没有继续开裂、沉降和车辙。
城管客服表示将督促建设单位彻底整改,争取下周启动封闭施工,这一步值得肯定,但我认为彻底整改应当包括修好道路、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和公开结果,老百姓要的不是听见已经修过很多次,而是这次把路修好,别让“沥青病害”成为下次破损的旧答案。
